首先,什么是“6S”?
6S的含義:
6S是將工作現場中的人員、機器、材料、方法等生產要素進行有效的管理,針對企業每位員工的日常工作行為提出要求,倡導從小事做起,力求使每位員工都養成事事“講究”的習慣,從而達到提高整體工作質量的目的。
六個詞的第一個字母是“S”,所以簡稱6S
整理(Seiri)
整頓(Seiton)
清掃(Seiso)
清潔(Seiketsu)
素養(Shitsuke)
安全(Safety)
6S管理的目的
1.整理
定義:區分要與不要的東西,在崗位上只放置適量的必需品,其他一切都不放置。
目的:騰出空間,防止誤用。
2.整頓
定義:整頓現場次序,將需要的東西加以定位放置并且加以標示(并且保持在需要的時候能立即取出的狀態),這是提高效率的基礎。
目的:騰出時間,減少尋找時間,創造井井有條的工作秩序。
3.清掃
定義:將崗位變得干凈整潔,設備保養得錚亮完好,創造一個一塵不染的環境。
目的:消除“污臟”,保持現場干凈明亮。
4.清潔
定義:也稱規范,將前3S進行到底,并且規范化、制度化。
目的:形成制度和慣例,維持前3個S的成果。
5.素養
定義:建立并形成良好的習慣與意識,從根本上提升人員的素養。
目的:提升員工修養,培養良好素質,提升團隊精神,實現員工的自我規范。
6.安全
定義:人人有安全意識,人人按安全操作規程作業。
目的:凸顯安全隱患,減少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
6S管理的意義
1.提供一個舒適的工作環境;
2.提供一個安全的作業場所;
3.提升全體員工的工作熱情;
4.穩定產品的質量水平;
5.提高現場工作效率;
6.增加設備使用壽命;
7.塑造良好公司形象;
8.創造一個能讓客戶參觀的實驗室;
9.提升員工的歸屬感;
10.降低生產成本,提高效率。
具體的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崗位職責
一、實驗室崗位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關于試驗檢測、計量、環保和職業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規,執行有關試驗檢測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認真執行上級和授權母體實驗室的規章制度,負責實驗室內部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2.根據項目經理部施工組織計劃和設計文件要求,編制工程項目的試驗檢測計劃,保證施工生產順利進行,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進度。
3.負責本工程試驗檢測和管理工作,負責工地實驗室的授權申報,并在授權范圍內按要求的頻次、方法開展試驗檢測工作。
4.負責工程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試驗檢測,按設計要求進行各種配合比設計與優化,負責各種現場試驗檢測。
5.工地實驗室無法檢測的項目,應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6.了解施工進展情況,參與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與項目經理部相關人員共同做好施工質量控制工作。
7.參加項目部工程質量檢查,工程質量事故分析、處理以及竣工交驗。協助材料部門對原材料的質量進行管理,有權要求將不合格材料清除出場。
8.編制試驗檢測設備購置、維護、報廢等計劃,報上級試驗主管部門審批后負責實施,對新進場的試驗設備進行驗收,按要求檢定,標識清晰,檢定記錄應保存完好。
9.參與有關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方法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10.負責試驗檢測資料的管理,建立原始記錄、試驗報告、報表等臺帳,并統一分類、編號、歸檔;負責對試驗資料進行統計分析,按要求向母體實驗室及各級主管部門報送試驗檢測資料及統計分析報表。
二、實驗室主任崗位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的有關技術政策法規、技術標準、施工規范和試驗規程。對本實驗室的試驗、檢測及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2.負責完成項目經理部下達的各項試驗檢測任務。為工程的正常施工提供準確的試驗檢驗數據。
3.負責編制實驗室試驗、檢測工作計劃,對試驗、檢測質量負責。
4.負責試驗記錄、報告、臺帳的建立,做好試驗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上級要求上報的資料及時上報并做好實驗室年終工作總結。
5.提出工地實驗室人員需求計劃,建立實驗室人員臺帳,負責本實驗室試驗人員的專業知識學習、業務技術培訓和思想教育工作。
6.按照局相關制度要求,提出本工地實驗室儀器設備的購置、更新、改造及修理和報廢計劃;并組織儀器設備送檢和校驗。
7.收集各類試驗科技信息,努力學習新技術、新試驗規程和新測試方法,做好新技術、新材料的試驗和推廣應用工作。
8.組織人員深入施工現場,加強現場管理;了解施工情況,解決施工中與試驗的有關施工技術難題;做好實驗室危險源和環境因素辨識和評價工作,制定并落實相應的控制措施。
9.參加本標施工單位的工程質量檢查及事故分析會議。提出本標段節約原材料、降低工程成本及提高工程質量的意見。
10.完成項目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實驗室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關于檢驗、試驗和計量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執行有關檢驗、試驗和計量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按要求組織試驗工作。
2.在主任領導下負責實驗室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定期對管理體系各要素進行檢查,對影響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問題進行監督整改。
3.協助實驗室主任做好實驗室日常管理工作。
4.完成項目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實驗室技術負責人崗位職責
1.在主任領導下負責實驗室的技術管理工作,對全部試驗、檢測技術負責。
2.組織貫徹執行招標文件和上級頒發的技術方針政策及有關的規程、規范、標準,技術管理規章制度,組織制定具體措施。
3.組織實施人員培訓計劃及業務考核,負責試驗技術業務指導。
4.審核、簽發試驗檢測報告。
五、實驗室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1.在主任領導下負責實驗室質量管理工作,對全部試驗、檢測質量負責。
2.組織實施質量管理辦法和有關規章制度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3.組織實施人員培訓計劃及業務考核,負責試驗質量業務指導。
4.參加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和分析。
六、實驗室檢測工程師崗位職責
1.在實驗室主任領導下,組織完成各項具體檢測任務,對其檢測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2.嚴格執行技術規程、規范,認真、嚴格地復核原始數據及計算結果。
3.認真執行質量保證體系,確保試驗工作質量。
4.掌握本專業檢測技術、誤差理論、數據處理、質量監督、計量法規等有關知識。
5.正確使用各種檢測儀器設備,及時填寫操作使用記錄及維修保養記錄。
6.積極參與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研究試驗及推廣應用。
七、實驗室檢驗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試驗規章制度,認真完成實驗室下達的試驗檢測任務。
2.嚴格按照技術標準、試驗操作規程及合同要求進行檢驗和試驗。
3.做好試驗檢測前的準備工作,正確取樣、分樣和備料,核對儀器、設備量值和運轉情況,環境條件是否符合試驗檢測條件的要求。
4.嚴格按照技術要求,實事求是地逐項填寫試驗檢測原始記錄,按標準要求正確處理檢測數據。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原材料、工序要及時將檢測報告送達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進行處置。
5.對出具的試驗記錄、報告的正確性負責,試驗狀態標識清晰,做到數據準確、規范,并按規定程序上報。
6.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儀器設備,做到事前有檢查,事后有維護、清理、加油、加罩等,及時填寫儀器使用記錄。
7.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文明檢驗,離開崗位時檢查水電源,防止事故發生,正確處理廢液、廢水及固體廢棄物。
8.認真鉆研業務,努力學習新標準、新技術、新的檢測方法,提高試驗檢測水平。
八、實驗室資料員崗位職責
1.負責收集用于工程的檢測標準、規程及技術圖書等,分類登記更新,手續齊全。
2.負責保管各類檢測儀器設備的說明書,使用記錄,故障維修記錄,計量檢定證書記錄及其他技術檔案。
3.負責保管試驗原始記錄和試驗報告并分類登記歸檔。
4.嚴格執行保密制度,不經批準不得隨意復制散發試驗報告,不得隨意泄露試驗檢測數據和結果。
5.負責檢測人員證書、履歷等檔案管理及檢測人員定期培訓計劃。
九、實驗室設備管理員職責
1.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國家計量法和上級計量部門的有關規定。
2.負責本實驗室儀器設備的具體管理工作,建立儀器設備管理臺帳。
3.掌握本室儀器設備的技術狀況,根據儀器設備的檢定結果對其進行標識,并及時建立和修改計量檢定臺帳。
4.負責本室儀器設備的定期送檢和校驗,確保儀器設備和計量器具的受檢率達100%。
十、實驗室樣品管理員崗位職責
1.負責來樣的外觀、封樣標記完整檢查,并清點規格、數量是否符合要求,核實無誤后,在委托試驗單上簽名,并填寫樣品入庫登記簿。
2.樣品應按規定分類保管,不得使其變質或降低性能,未檢、留樣應有明顯的標志。
3.留樣樣品應妥善保管,超過留樣期的樣品應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十一、實驗室作業現場試驗人員崗位職責
1.負責結構物混凝土、砂漿等材料的檢查試件的制作,送樣;施工現場混凝土、砂漿的拌合物性能試驗。
2.負責路基施工中填料的含水量檢測控制。
3.負責配合工地實驗室進行路基基底承載力和路基填筑壓實質量檢測。
4.負責橋涵基礎施工的泥漿指標試驗。
5.負責對鋼筋焊接接頭進行送檢。
6.協助物資部門對主要原材料進行管理。
十二、實驗室管理制度
1.實驗室應配備能滿足施工現場試驗檢測需要且具有相應資質的試驗檢測人員,并制定培訓計劃,對試驗人員進行試驗檢測培訓,提高檢測能力和水平,以便更好地服務于現場。
2.實驗室應配備能滿足施工現場試驗檢測需要的儀器設備,且相關儀器設備必須按有關規定和規范進行定期計量檢定,強制檢定的委托具有相關計量資質的計量檢定單位進行檢定,非強制檢定的儀器設備按照相關的自檢規范由實驗室具有相關計量資質的人員進行自檢。
3.實驗室附近不得有振動源、噪聲、強光、強磁場、化學腐蝕、放射線等等對試驗工作有影響的不利環境因素,實驗室應配備有滿足要求的水泥混凝土標準養護箱和水泥混凝土標準養護室,標養面積和溫濕度的可控范圍滿足相關的規范要求。
4.實驗室應保持清潔、整齊、安靜,禁止隨地吐痰,亂丟贓物,實驗室應定期進行打掃清潔,制定相關的環境衛生制度。
5.實驗室應加強安全、環保管理,要有防火防盜意識,加強化學物品及電源導線開關等的檢查,避免因火災而造成財務和資料的重大損失,配備滅火器和消防用砂,相關人員要了解相關滅火器的使用,具備一定的防火防盜知識,實驗室應根據具體的環境要求制定相應的防火防盜制度。
6.試驗的廢水、廢液應沉淀后再排放;化學廢液自己無法處理的應送當地專門機構進行處理;固體廢棄物應集中存放,定期清理。
7.實驗室應嚴格執行計量法,按規定周期對儀器設備進行計量檢定,確保數據準確,儀器設備由保管人保管,試驗儀器保管人應對保管的儀器負責,按時或者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在使用前檢查是否正常和計量是否準確,并定期及時地對試驗儀器進行計量檢定,貼好相關的計量檢定標志,填好儀器設備維護保養記錄,實驗室應根據實驗室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試驗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8.實驗室應加強樣品的管理,制定樣品管理制度。
9.實驗室技術資料應由專人負責管理,分類保存,建立各種細致完備的臺帳,便于使用查看和管理,實驗室應建立資料管理制度。
10.實驗室應對檢測事故進行分析和及時報告,建立檢測事故分析報告制度。
11.實驗室應檢查和督促現場按規范要求進行施工,并按規范要求的頻率進行取樣和抽檢工作,負責工程用原材料,路基填料,半成品,產品的委托檢驗與試驗,混凝土與砂漿配合比,混凝土與砂漿試件等試驗。
12.實驗室應提供公正、科學、準確的數據和優質的服務,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執行檢測標準和規程以及檢測工作程序,不受任何利益驅動而偏離國家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場,檢測活動不受任何內部和外部的商務、財務及其它不良干預,保證檢測數據的真實性和判斷的獨立性。
十三、檢測事故分析報告制度
1.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均視為檢測事故:
1.1 樣品丟失損壞或因保管不當,樣品性能喪失下降;
1.2 加工試樣時,弄錯規格以至無法彌補;
1.3 未事先協商,不按標準方法或不采用標準樣品進行檢測;
1.4 檢測時未及時讀數、未填寫原始記錄或漏檢項目而寫不出檢驗結果;
1.5 由于人員、儀器設備、環境條件不符合檢測工作要求,使檢測結果達不到要求的精度;
1.6 已發出的檢測報告,其檢測數據計算錯誤或結論不正確;
1.7 檢測報告、原始記錄丟失,檢測資料失密;
1.8 檢測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或儀器設備損壞。
2.凡違反上述規定均為責任事故,按經濟損失的大小、人身傷亡情況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3.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實驗室負責人,并在統一格式的事故登記表登記。事故發生后,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保護現場,通知有關人員處理事故。
4.對事故應及時進行調查,查清事實,由負責人主持召開有關人員參加的會議,分析事故原因及性質,對事故責任者給予批評教育或處理,并總結教訓,杜絕此類事故重復發生;同時應迅速采取糾正措施,保證檢測質量,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5.重大事故發生后,實驗室應及時向上級遞交事故專題報告;并積極配合上級部門的進一步調查處理。
十四、儀器設備驗收、保管、降級和報廢制度
1.儀器設備到貨后由工地實驗室和財務部門共同驗收,依據合同核對發票、運單,檢查型號、規格和數量是否相符并盡快調試儀器設備,若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應立即向供貨單位(制造商)提出質疑、索賠或退貨。
2.接收新儀器設備后,若是固定資產,應填寫《檢測設備固定資產驗收單》,建立固定資產臺賬等,做到賬物相符;若為低值易耗品,則應登賬。所有儀器設備應建立檔案袋和使用記錄。
3.使用貴重、大型、精密進口儀器設備的人員均通過有關業務部門培訓,考核合格者方準使用。
4.儀器設備保管人員應會同有關使用人根據說明書的要求制定操作規程。經實驗室主任審核后,書寫整齊上墻,并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
5.使用儀器設備前,使用人員必須檢查儀器設備是否完好,運轉是否正常。使用完畢后應清掃干凈,并做好使用記錄。
6.儀器設備在使用時如發生故障或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通知維修人員檢修。檢修完畢,調試正常經檢定合格后,方準恢復使用。
7.精密、貴重、大型儀器設備的安放位置不得隨意變動,如需變動,事先應征得負責人同意,安裝后應重新進行檢定或校驗。
8.檢測儀器設備不得挪作它用,對于長期不用的電子儀器設備,每月應通電運轉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鐘,并做好記錄。
9.儀器的外借應經實驗室主任批準。借出與退還都應仔細檢查設備的功能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齊全,并辦理交接手續。
10.儀器設備的檢定、校驗周期期滿時,不論在此期限內否使用或次數多少均應進行周檢。經檢定,校驗合格后方準繼續使用。
11.儀器設備除周期檢定、校驗外,保管人還應會同使用及修理人員不定期地進行檢修以確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滿足檢測工作的要求。
12.所有檢測儀器設備均由保管人根據檢定、校驗和檢修結果,分別帖上合格證(綠色)、準用證(黃色)、停用證(紅色)三種標志。檢定、校驗、維修、記錄和證書,應及時存入儀器設備檔案袋內。
13.檢測儀器設備技術性能降低時,應由檢定校驗或維修人員根據檢定、校驗和檢修結果,提出使用范圍建議,經主任批準后,實施降級限制使用處理。降級使用情況應存入儀器設備檔案。
14.儀器報廢時,應由實驗室負責人提出報廢申請,填寫《檢測設備報廢申請單》,按照局《工程試驗檢測管理辦法(試行)》逐級上報,辦理報廢手續。
十五.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5.1 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局《工程試驗檢測管理辦法(試行)》,促進實驗室計量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確保計量管理制度的統一和量值準確可靠。
15.2 凡屬國家依法管理的儀器設備,必須按規定周期及時檢定,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經檢定、檢定不合格、超檢定周期的儀器設備不得使用。
15.3 儀器設備應由經過培訓合格的人員操作使用,并持證上崗。對主要儀器設備,要作好使用記錄。
15.4 儀器設備的分類、標識、編號、檢定、配置、使用、報廢與封存,悉遵守局《檢測設備管理辦法》。
15.5 儀器設備管理資料包括以下項目:
15.5.1 在用檢測設備臺帳、檢定、修理歷史記錄卡、周期檢定合格證。
15.5.2 在用檢測設備檢定、校驗、修理、調試記錄。
檢測設備技術檔案資料包括:設備的操作規程、設備說明書、電器線路圖、配套儀器登記、拆箱記錄、出廠合格證書、周期檢定證、維護保養記錄等。作為檢測設備的使用檔案材料,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檢測設備的技術檔案資料是各級計量人員的工作記錄,是考核工作質量,處理質量事故,仲裁質量糾紛的原始依據。
十六.現場取樣制度
16.1 現場取樣人員應熟悉各種相關產品的驗收規則,并熟悉各種相關產品的取樣工具、部位、數量及步驟以及材料的分批規定。
16.2 取樣人應根據規范、標準要求進行取樣,對樣品的大小、數量、取樣部位、是否有代表性進行確認。
16.3 現場取樣須在監理人員旁站或經監理同意的條件下進行。取樣應嚴肅認真,不受行政干預,也不受經濟利益或其他利益及各種關系的影響,確保樣品的代表性和準確性。
16.4 必須按規定頻率、規定方法取樣。
16.5 樣品的包裝和運輸應能避免散失和防止污染,并避免試樣性能產生變化,并附卡片標明試樣編號、產地、規格、等級或標號、重量、要求檢驗項目和取樣方法(施工日期)等。
16.6 應按要求和上述內容詳細填寫試驗委托單。
十七.樣品管理制度
17.1 取樣人員或外來委托人員將樣品送至實驗室時均應填寫試驗委托單,試驗樣品管理員在接收樣品時,應查看樣品狀態,如樣品的外觀、包裝、規格、型號等級等,并清點樣品,認真檢查樣品及其附件資料的完整性,檢查樣品的性質和狀態是否適宜于所檢項目。
17.2 樣品管理員在接收和確認樣品后,按規定編號并作好標識,登記后放入樣品室或交與相關試驗檢測組。
17.3 樣品室要有專人負責,限制出入,確保樣品安全。樣品應分類存放,標識清楚,做到帳物一致;樣品丟失或混淆不清必須追查原因,按責任事故處理。
17.4 樣品儲存環境應安全、無腐蝕,清潔;水泥樣品應儲存于帶有橡膠密封圈的專用鐵桶內。
17.5 破壞性檢測項目一般不保留試驗后樣品,若檢驗方法有規定或委托方有要求時例外;非破壞性檢測項目留存樣品在該項目檢測報告放出7天后,若委托方沒有異議當廢物處理。
17.6 已檢驗過的樣品,檢測人員應在樣品標識卡或其包裝袋上寫上“已檢”字樣和檢測時間。
17.7 丟失樣品應按質量事故處理。
17.8 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以防樣品的損壞。
十八.檢測結果不合格管理制度
18.1 實驗室及全體員工應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公正檢測獲得準確數據,當樣品所檢結果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要求時,嚴格執行本管理制度。
18.2 當樣品所檢項目結果達不到標準要求時,應慎重對待。首先應再次檢查樣品及狀態是否正常,其次檢查試驗方法引用是否正確?儀器設備運行是否正常?試驗過程是否符合規范要求?確認正確無誤后上報實驗室負責人。
18.3 實驗室負責人在接到樣品所檢結果不符合匯報后,在樣品能夠滿足試驗檢測的情況下,應及時另行安排其他人員進行復檢。當復檢結果仍為不符合時,應在不合格項目臺帳上登記、出具檢測報告。以書面形式通知委托單位,要求相關單位按不合格品處理,并跟蹤處理結果,做好不合格處理的見證和記錄,必要時附上相關的影像資料,相關參與處理和處理見證人員簽名留檔保存。
18.4 檢測結果不合格報告應單獨建立檢測結果不合格項目臺帳。不合格項目臺帳應包括以下內容:委托單位、工程名稱、試樣名稱、不合格項目、報告編號、送檢日期、聯系人、聯系電話、通知時間、經辦人。
18.5 每年不合格項目臺帳應按文件管理程序規定歸檔保存。
十九.資料管理制度
19.1 技術資料的管理由專人負責。
19.2 應該長期保存的技術資料有:
19.2.1 國家、地區、部門有關產品質量檢驗工作的政策、法令、文件、法規和規定;
19.2.2 產品技術標準,相關標準,參考標準;
19.2.3 檢測規程、規范、大綱、細則、操作規程和方法;
19.2.4 工程施工技術規范、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等;
19.2.5 儀器說明書、計量合格證,儀器、設備的驗收、維修、使用、降級和報廢記錄;
19.2.6 儀器、設備明細表和臺帳。
19.3 各類檢驗原始記錄、試驗報告規范整理,歸檔保存備查,并按規定進行評定匯總。
19.4 試驗委托單、試驗臺帳、試驗報告發放登記本應保管至工程竣工或更長時間,以備查對。
19.5 以上資料應建立清單或臺帳,分門別類地收集、整理、保存,并填寫技術資料目錄,對卷內資料進行編號,交資料員保管。
19.6 技術資料入庫應辦理交接手續;試驗人員如需借閱資料,應辦理有關手續,與試驗無關人員不得查閱試驗報告和原始記錄;原始記錄不允許復制,試驗報告的復印須經主任批準。
二十.安全用水、用電制度
20.1 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異常情況應立即斷電檢查原因,修復后才能使用,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實驗室主任處理。
20.2 使用電器時,不能用濕手、濕物接觸電器開關,儀器設備不使用或下班時,應拉閘斷電(需連續使用者除外)。
20.3 用電設備應按規定與漏電保護器連接。
20.4 電線路接頭、斷頭必須用絕緣膠布包扎好。
20.5 定期檢查電器線路的完好情況。
20.6 水龍頭用后必須關緊,停水時不得將龍頭打開待水,以免造成隱患。
20.7 不準往水槽內傾倒細屑、茶葉渣等雜物以免堵塞下水管。
20.8 試驗完畢,離開工作室前應檢查水電開關是否關好。
二十一.防火、防盜制度
21.1 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平時要注意偶然著火及化學試驗可能起火的因素,定期檢查加熱電器連接導線、控制器是否完好,放置是否符合放火要求。
21.2 針對情況準備干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濕抹布。試驗人員應了解滅火器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項并定期檢查。
21.3 易燃易爆物品的數量,以滿足檢測需要為準,化學室內不得大量儲存。儲存處應陰涼、通風、干燥。儲存架應為不易燃物品,儲存室由專人加鎖管理。
21.4 檢測過程中,要充分了解被加熱對象,操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
21.5 發生火災,分別按下列情況處理:
21.5.1 電器設備失火,應立即切斷電源,用干粉滅火器滅火。
21.5.2 化學藥品失火可用干粉滅火器或濕布滅火。已釀成火災,應立即報警,同時組織搶救。
21.5.3 下班后與節假日,應關好門窗,防止被盜。
21.5.4 新到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進行安全防火知識教育及消防器材使用訓練。
21.5.5 成立義務消防隊,
負責人:實驗室主任
成員:實驗室全體員工
二十二 .化學試驗意外事故防止及處理辦法
22.1 試驗人員應充分了解化學試劑的物理、化學性質,試驗時,精力必須高度集中。
22.2 接觸有毒物品時,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22.3 稀釋溶液時必須將比重大的溶液倒入比重小的溶液中,并注意攪拌。
22.4 打開有揮發性氣體的試劑瓶或進行產生揮發性氣體的化學試驗時,應在通風櫥內操作。
22.5 酸、堿廢液必須分別存放,經處理達標后方能排放。對能產生有毒氣體的物質,不得隨意倒入廢液桶中,須單獨存放,解毒處理達標后方能排放。
22.6 如不慎發生中毒、燒傷,立即送醫院治療。
22.7 如不慎失火,按防火制度中規定處理。
二十三.化學藥品及易燃、易爆、有毒類重要物品的管理制度
23.1 化學藥品及易燃、易爆、有毒類重要物品儲存分類:
23.1.1 易爆物品:梯恩梯、硝酸、硝銨、迭氮化物等;
23.1.2 氧化劑:堿金屬和氯酸鹽、硝酸鹽、過氧化物、高錳酸鉀等;
23.1.3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液氮、液氨、氯化甲烷、氧氣、氖、氬、氦、氫氣等;
23.1.4 易燃物品:黃磷、硝化物等,凡閃電小于45℃的物品;
23.1.5 有毒物品:氰化鉀、氰化鈉、亞硫酸、有機磷、有機物、氟硫酸鈉、四氯化碳、三氯二稀、水銀等;
23.1.6 腐蝕性物品:硝酸、發煙硫酸、三氯化磷、蟻酸、乙酰氯、乙酰溴、氫、氧化鉀、氫氧化鈉、甲醛、焦油酸等;
23.1.7 放射性物品:銫137、镅241/鈹、鈷60、獨居石、硝酸釷等;
23.2 以上多種藥品和物品應按有關規定分類存放于藥品室中,由實驗室主任指定專人保管。保管人員應了解其性質及保管方法。
23.3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應嚴格按消防條例規定執行,存放藥品之間應保持一定距離,房間應陰涼、通風、干燥,并配備必要的防火器材。
23.4 貴重、劇毒物品應由專人用保險柜加鎖保管,并有使用記錄。
23.5 劇毒物品使用后,不得隨意排放,應放入廢液桶中,按要求集中進行解毒處理,達標后方可排放。
23.6 貴重物品使用后的殘渣盡量回收。
23.7 不同性質的廢液,不能放入同一廢液缸(桶)中。
23.8 上述分類藥品、物品的購進、取用必須登記,定期清理。
二十四.實驗室環境衛生制度
24.1 實驗室是進行檢測、檢定、校驗工作的場所,必須保持清潔、整齊、安靜。
24.2 實驗室內禁止隨地吐痰,亂扔臟物,禁止將與檢測有關的物品帶入室內。
24.3 建立衛生值日制度,各房間清潔衛生落實到人,定期打掃室外環境衛生,疏通排水溝。
24.4 試驗廢棄物品應放在指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理,有害有毒物質應封存后單獨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并按相關要求處理,廢水、廢液必須按相關要求處理,不得任意排放,保護實驗室周圍的環境衛生。
24.5 天平室的衛生
24.5.1 天平室存放有三級精密天平,故對環境條件有嚴格的要求。
24.5.2 室內應隨時保持清潔、干燥、無腐蝕性氣體。
24.5.3 放置天平的平臺、地面不得有震動源。
二十五.標養室管理制度
25.1 各單位實驗室應建立砂漿、砼試塊的標準養護室,即溫度20±2℃,相對濕度95%以上,標養室的面積滿足施工需求。
25.2 標養室內應設試塊放置架,試件放在架上應確保其橫平豎直且彼此間距為10~20mm。
25.3 標養室內加濕裝置必須保證噴出的水是霧化狀態,不能用水直接淋刷試件。
25.4 標養室(箱)應設專人管理,每天按時進行溫度和濕度的測試,并記錄。當發現溫度、濕度有差異時,應及時進行調整。
25.5 標養試塊注明日期、編號并填寫進、出庫記錄。
25.6 標養室內不準存放其他物品。
二十六.實驗室廉政建設制度
26.1 實驗室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堅決貫徹國家有關工程質量檢測的政策和法規,熱愛檢測工作,嚴格把好工程質量檢測關。
26.2 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廉潔奉公,切實做到:嚴守法紀、秉公盡責。
26.3 堅持科學態度,嚴格按國家和地方頒布的規范、標準進行檢測,按檢測程序辦事,以檢測數據為依據,尊重客觀事實,不弄虛作假。
26.4 嚴明紀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禁止在工作中接受有關單位的高檔宴請和高檔娛樂活動,禁止接受其紅包禮金,無法拒絕的,應主動上交。
26.5 全體試驗人員應自覺抵制來自客戶的有違誠實性的要求、商業賄賂和上級主管部門或其它利益部門的不正當干預。
26.6 將試驗人員的公正性、誠實性行為納入員工考核內容,對違反實驗室行為規范的人員,實驗室將視情節和所造成的后果分別給予批評、警告、經濟或行政的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對堅持原則,忠于職守,維護檢測工作公正性和獨立性,避免本實驗室信譽受到損害的人和事給予表揚和獎勵。
6S管理黃金短句
整理:要與不要,一留一棄;
整頓:科學布局,取用快捷;
清掃:清除垃圾,美化環境;
清潔:形成制度,貫徹到底;
素養:形成制度,養成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