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網友在市場監管總局網站公眾留言系統咨詢關于“檢驗檢測報告是否有效”的問題,市場監管總局給予了答復。
問: 經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查詢檢驗檢測報告上傳時間是2024年02月23日,報告發放日期空白沒有填寫,我拿到的檢測報告上是2023年9月19日由檢測公司出具的,請問這種情況可以認定是一份無效的檢測報告嗎?因為沒有在下個季度的第一個月內完成上個季度所有有效報告編號的上傳,可以視為無效報告嗎?
答: 檢驗檢測報告編號查詢服務,可查詢2016年以來獲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對外出具檢驗檢測報告的編號。系統中的報告編號信息由檢驗檢測機構自行報送(不是法定要求),該系統提供檢驗檢測報告編號查詢路徑及有關信息,是一項便民措施,非報告真偽查證渠道,不能直接認定報告有效性。如對檢驗檢測報告的真偽或有效性有疑問,或需了解具體報告內容,請直接向出具該報告的檢驗檢測機構咨詢。
回復部門: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司 時間:2024-03-12
檢驗檢測報告是否有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