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一起來看看網絡食品抽檢相關的法律法規:
1、《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開展網絡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時,應當記錄買樣人員以及付款賬戶、注冊賬號、收貨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買樣人員應當通過截圖、拍照或者錄像等方式記錄被抽樣網絡食品生產經營者信息、樣品網頁展示信息,以及訂單信息、支付記錄等。
2、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
(2016年7月13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7號公布,根據2021年4月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修改)
全文共5章48條
總則
網絡食品安全義務
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管理
法律責任
附則
第五條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查處,按照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提供網絡食品交易相關數據和信息。
第二十一條 對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查處,由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轄。
對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分支機構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查處,由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所在地或者分支機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轄。
對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查處,由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或者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轄;對應當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而沒有取得許可的違法行為的查處,由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實際生產經營地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轄。
因網絡食品交易引發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也可以由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發生地或者違法行為結果地的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轄。
3、各省市網絡食品安全抽檢相關的法律法規
當然各省市也都有發布落實網絡食品安全抽檢的相關規范,例如:
重慶市出臺了《網絡食品抽檢工作規程》。
宿遷市市場監管局也出臺了《網絡食品安全抽檢工作程序》。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網絡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工作規范》的通知。
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關于印發《河南省網絡食品銷售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網絡食品監督的管理辦法。
網絡食品抽檢每天都在發生,那么常見的不合格內容有哪些呢,小編參考了食品幫的關于《2022年國內食品安全抽檢情況匯總分析報告》,整理如下:
2022年網絡環節抽檢不合格最多為食用農產品、水果制品、糕點、方便食品,分別占比45.17%、11.23%、8.09%和7.57%。2021年不合格占比前三的品類為糕點、食用農產品、水產制品,2020年為肉制品、糕點和方便食品。
從檢出的不合格項目類別看,不合格因素主要包括農獸藥殘留、食品添加劑使用、微生物污染、與標簽不符、質量指標不達標、重金屬污染、檢出非食用物質、生物毒素超標、餐具洗消殘留問題等10類,其中各不合格因素占比如下圖。
從圖標來看,微生物不合格占比最大,為21.94%,農藥殘留超標、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獸藥殘留超標,分別占比18.73%、15.42%、14.43%、11.18%。
1.生產者
生產環節落實原輔料的合格把控;生產過程的QA檢查,保障生產過程符合相關要求;成品的檢驗,把好工廠最后一關等。
銷售環節:產品儲存環節嚴格關注;產品物流要合規性。
2.消費者
購買產品后,記錄抽樣樣品的名稱、類別以及數量,以及付款的賬戶、注冊賬號,收貨地址、聯系方式,并留存相關票據,以備所需。
不合格產品妥善處理,作為消費者,一旦發生糾紛,切記保留好相關證據,必要時可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3.網絡平臺
采購到的貨物一定要建立進貨查驗制度,保障索證索票,專人定期維護數據資料,需要時能夠及時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