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潔凈室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591
采樣點數量:培養皿數應不少于微粒計數濃度的測點數,如工藝無特殊要求,應大于等于下表中的最少培養皿數,另外各加1個對照皿。每一間潔凈室或每一個控制區應設1個陰性對照皿。
采樣點位置:布置在有代表性的地點和氣流擾動極小的地點。在亂流潔凈室內培養皿不應布置在送回風口正下方。當客戶無特定要求時,培養皿應布置在地面及其以上0.8m之內的任意高度。
2)《醫藥工業潔凈室(區)沉降菌的測試方法》GB/T 16294
采樣點數量:沉降菌測試的最少采樣點數目參照GB/T16292-2010的規定,在滿足最少采樣點的同時,還宜滿足最少培養皿數。
每次或每個區域取一個對照皿。
采樣點位置:沉降菌的采樣點位置可參照GB/T 16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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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區采樣點位置離地0.8m~1.5m左右(略高于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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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關鍵設備或者關鍵工作范圍處增加測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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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采樣點時,至少應盡量避開塵粒較集中的回風口。
3)《醫院潔凈手術部建筑技術規范》GB 50333
采樣點數量:沉降菌測點數目應與含塵濃度測點數相同,同時滿足如下規定的最少培養皿數的要求:
(1)局部百級周圍千級設置13個點
(2)局部千級周圍萬級設置9個點
(3)局部萬級周圍十萬級設置7個點
(4)十萬級設置5個點(避開送風口正下方)
(5)三十萬級:面積>30m2布放4點,面積≤30m2布放2點(避開送風口正下方)
其中:萬級手術室中央區3個點、周邊區6個點,共9個;百級手術室中央區13個點、周邊區8個點,共21個;千級手術室中央區4個點、周邊區6個點,共10個;每個區域還要有操作對照,應有2次空白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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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對用于檢測的培養皿做比對,每批1個對照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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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檢查時,對每室或每區1個對照皿。
采樣點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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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送風口集中布置時,應對手術區和周邊區分別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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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送風口分散布置時,應全室統一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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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點可布置在地面上或不高于地面0.8m的任意高度上。
綜上所述,不同標準對于沉降菌平皿數的規定稍有不同。在布置位置上,個別標準也有較大的差異。沉降菌測試需要根據具體行業而定,選擇滿足相關法律法規的進行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