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道、設備、工器具清洗消毒作業指導書
二、人員洗手消毒作業指導書
三、運輸車輛及工器具清洗消毒作業指導書
1.目的
四、消毒液驗收、配制、使用作業指導書
1.目的
1. 目的
規范潔區場地、管道、設備、工器具清洗消毒作業行為,保證其生產環境、管道、設備、工器具處于清潔狀態。開工前,對所有容器、工器具、地面進行全面清洗、清潔,達到清潔衛生的要求。
2. 職責
2.1 車間主任負責貫徹落實該作業指導書。
2.2 衛生班長負責該作業指導書的實施。
2.3 質檢人員負責該作業指導書的監督檢查。
3. 適用范圍
潔區包括冷卻間、包裝間以及更衣室、換鞋間、洗手消毒間。
適用于換鞋間、更衣室、冷卻間、包裝間、手消毒間、地面、墻面、天花板、空氣、工作臺、輸送帶、洗手龍頭、電子秤、封口機、容器、烤盤、貨架、周轉箱等的清洗消毒工作。
4. 內容
4.1 潔區場地、管道、設備、工器具的清洗消毒分生產前、后與生產間歇進行。
4.2 清潔用品包括塑料刷、地拖、水池、自來水、100PPM含氯消毒水、82℃以上熱水,75%酒精、塑料桶。
4.3 生產結束后的清洗消毒
4.3.1 清除室內設備、設施、工器具中所有殘留物。
4.3.2 沖洗:用刷子等工具并用自來水沖洗,所有設備、設施容器和工器具、工作臺等,去除附著的殘留物。
4.3.3 感官檢查所有清洗過的表面,用手摸不會感到有污物存在,聞不到異味。如發現殘留,重復4.3.1、4.3.2步驟操作。
4.3.4 消毒:墻面、地面、工作臺、輸送帶、容器等用100PPM有效氯消毒液均勻潑灑,消毒3分鐘以上;周轉箱用100PPM含氯消毒水浸泡3分鐘以上;電子秤、封口機用75%酒精擦拭消毒。
4.3.5 用自來水對所有消毒過的表面(換鞋室、更衣室、電子秤、封口機、金屬探測儀除外)進行沖洗,直到消毒液全部清除掉。
4.3.6 感官檢查清洗消毒的表面,如發現殘留痕跡,重復4.3.4,4.3.5步驟操作。
4.4 生產前的清洗消毒
4.4.1 每日開工前,耐熱容器和工器具分批用82℃以上熱水消毒3分鐘,不耐熱的工器具用100PPM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分鐘以上后用自來水沖洗消毒液殘留。
4.4.2 生產前開啟紫外滅菌燈2小時,對車間空氣進行消毒
4.4.3 感官檢查所有清洗消毒的表面,如發現殘留,重復4.4.1步驟操作。
4.5 生產加工間歇的清洗消毒
4.5.1 每連續工作4小時,必須對設備、設施和工器具進行一次清洗消毒。其清洗消毒方法按每天生產結束后的清洗消毒方法執行。
4.5.2 內包裝人員每工作4小時,用75%酒精對手噴霧消毒一次。
5.相關記錄
設備、設施、工器具清洗消毒執行、檢查記錄
二、人員洗手消毒作業指導書
1.目的
生產前進入潔區的人員進行換鞋,更衣,洗手,消毒以達到清潔衛生的要求。
2.職責
2.1 車間主任負責貫徹該作業指導書
2.2 更衣室負責人員負責該作業指導書的實施
2.3 車間質檢員負責該作業指導書的監督檢查
3.適用范圍
本作業指導書對人員的衛生管理是有效的。
4.內容
4.1 車間門口檢查
非車間生產及管理人員,未經總經理批準或管理者代表批準不準進入車間。
患有手外傷,皮膚病、腹瀉等有礙食品衛生的人員不準進入車間。
長指甲、佩帶妝飾物的人員應剪指甲,去掉妝飾物后才準進車間。
4.2 檢查合格,允許進入車間的人員到更衣室更衣。
4.3 更衣:先戴好帽子,前部頭發不得外露,穿工作服全部頭發不外露,戴口罩。
4.4 洗手:濕手,滴上皂液,兩手反復搓洗,然后在感應水籠頭下沖洗干凈。
4.5 手部噴灑濃度為75%的酒精,并保持1.5分鐘以上,手腕以下部分表面應全部覆蓋。
4.6 在感應水籠頭下沖洗去手的消毒液后,烘干雙手后方可進入加工場所。
4.7 手消毒后,如有污染,必須重復4.5—4.6程序。
4.8 人員的衛生情況應記錄在記錄表中。
4.9 生產期間,其它人員,如檢驗人員、檢查人員、參觀人員等進入,必須按4.1-4.7執行。
三、運輸車輛及工器具清洗消毒作業指導書
1.目的
保證運輸的產品不受車輛及工器具的污染而影響產品的衛生質量。
2.適用范圍
本作業指導書適用于運輸產品的車輛及工器具。
3.職責
3.1 車主負責運輸車輛的清洗消毒工作的實施。
3.2 生產車間主任負責貫徹并監督該工作的實施。
4.作業要點
4.1 卸貨后的衛生:將裝貨車輛上及周轉箱內的雜物清除到垃圾房中。
4.2 裝貨前的衛生
4.2.1 清除車輛上及周轉箱內的一切雜物。
4.2.2 周轉箱應定期清洗。
4.2.3 禁止用裝過有毒有害物質的車輛裝產品。
4.2.4 如裝貨車輛衛生狀況不良,必須用自來水沖洗干凈后,再用100PPM含氯消毒水潑灑車箱表面或用噴霧器噴灑車箱表面,使其接觸3分鐘以上。
4.2.5 沖洗:用清洗機(或水管)對車輛及工器具進行全面沖洗,去除殘留物。
四、消毒液驗收、配制、使用作業指導書
1.目的
規范消毒劑的管理和使用,保證消毒效果,防止對食品和食品接觸面的污染。
2.職責
2.1 采購員負責采購有合格證明允許在食品中使用的消毒劑。
2.2 質檢員負責消毒劑的驗收、配制。
2.3 質檢科負責本作業指導書實施的監督檢查。
3.適用范圍
本作業指導書適用于消毒液的驗收、配制和使用的管理。
4.內容
4.1 采購的每批消毒劑,采購員應向供貨方索取合格證或產品質量檢驗證明等的相關證明。
4.2 進廠的每批消毒劑,進公司時,由質檢人員進行必要的感官檢查和數量驗收,并索取產品合格證明,內容應有該批消毒液或藥品的生產日期、濃度,并保留存檔:并通知實驗室取樣化驗有效氯含量并在盛放消毒劑的桶上進行標識,標識內容包括消毒劑的生產日期或進貨日期、品名、濃度。
4.3 消毒劑應加蓋貯存:并專室存放,專人配制。杜絕污染食品和食品接觸面。
4.4 車間質檢員應按照衛生標準操作觀范規定的濃度要求,配制消毒液,消毒液應現配現用,使用時間長,應補充消毒液,以保持一定濃度。有的消毒液應按規定要求定時更換,配制人員首先應對各消毒點所使用的容器體積進行計算并記錄在冊,先計算水的重量,然后根據濃度要求和藥液有效濃度,確定加入液的量,以達到配制濃度的準確,對配制好的消毒液用比色法測定其實際濃度,若不符合規定要求應及時調整,加工用水的加氯,按加氯器的操作規程執行。
日常使用的消毒液配制方法:
4.4.1 消毒液的配制公式
C=(C1*L1)/(L1+L2) L1=C*(L1+L2)/C1
C——消毒液濃度(PPM)
C1——母液濃度(PPM)
L1——母液用量(升)
L2——池內水量(升)
4.4.2 生產期間各加工區域所需配制有效氯消毒液消毒液濃度均按4.4和4.4.1中要求方法執行,以確保消毒液濃度符合要求。
4.5 車間操作人員對配制好的消毒液,要及時使用,使用方法采用噴、灑、浸泡等規定的方法,使消毒液與設備、設施、工器具等充分接觸,接觸時間不低于規定要求,然后用飲用水進行沖洗,沖剩殘留消毒液方可使用。消毒完畢后所使用的消毒工具均應清洗干凈,妥善保管,以便下次使用。地面消毒池不使用時均應放掉殘液,沖洗干凈。操作消毒時要做好個人防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