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水樣保存的方法,主要有冷藏和加入保存劑兩種:
冷藏:原則上講,從采樣到分析的時間間隔應越短越好。水樣若不能及時進行分析,一般應保存在4℃的低溫暗室內。這樣可使生物活性受到抑制,生物化學作用顯著降低,以最大限度保持水質的原始狀態。
加入保存劑:保存劑可以在采樣后立即往水樣中投加,也可以事先將保存劑加到采樣容器中。對保存藥劑的一般要求是:保存劑不能干擾待測物的測定,不能影響待測物的濃度。
由于水樣的組分、濃度和性質不同,同樣的保存條件下不能保證適用于所有類型的樣品,在采樣前應根據樣品的性質、組成和環境條件來選擇適宜的保存方法和保存劑。
國標GB/T5750.2-2006提供了常用的保存方法,具體如下:
水樣中一些常規項目對水樣的存放容器和保存方法具體要求如下:
1.氟化物與玻璃能反應,測氟化物的水樣應使用聚乙烯塑料瓶保存,可保存14天。
2.測六價鉻的水樣要求采樣容器內壁應光滑、無損。
3.測亞硝酸鹽氮和苯并(a)芘的水樣應避光冷藏,盡快測定。
4.測鹵代烴類的水樣應現場處理后避光保存,在4小時內測定。
5.測色度、濁度、電導率的水樣應冷藏保存。
6.測揮發性有機物的水樣用HCl(1:10)調制 pH≤2,加入抗壞血酸0.01~0.02g除去殘留的余氯,在12小時內測定。
7.測氰化物、揮發酚類的水樣要在玻璃瓶內加NaOH至pH≥12,冷餐避光保存,24小時內測定,如有游離余氯,加亞砷酸鈉除去。
8.測氨氮、硝酸鹽氮、耗氧量的水樣應每升水樣加入0.8ml濃硫酸,0~4℃避光保存。
9.測農藥類、除草劑類、鄰苯二甲酸酯類的水樣,要加入抗壞血酸0.01~0.02g除去殘留余氯保存于玻璃瓶內,24小時內測定。
10.測砷的水樣,加硫酸至pH≤2,保存期限為7天。
11.測一般金屬的水樣,加硝酸至pH≤2,保存期限為14天。
征求意見稿GB/T5750.2-20XX修改了常用的保存方法,具體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