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現在依舊奮戰在體系審核戰線上的審核員聊天,談及體系運行最假的部分,幾乎脫口而出都是:”管理評審”。
管理活動是相互交織的,管理體系的運行,應和企業的實際管理運營活動相結合,而非為了要用工具,而使用工具。管理評審,可以與其他活動共同進行。
“管理評審”可以說是各類管理體系的“百搭”零部件了,不論何種體系,沒有談及“管理評審”,仿佛這個標準,就不是一個正宗的管理體系標準。
但是在實際運作過程中,不少企業對“管理評審”的態度,都是被動臨時式。
被動:因為體系標準的要求,才進行管理評審。
臨時:因為外審快來了,才做管理評審材料。
其實,管理評審的主要工作:對體系進行評價,確保體系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從PDCA角度來看,管理評審是體系的A環節,是持續提高的階段,著眼點在未來,判定體系是否適宜企業未來的發展。
所以,對許多企業來說,很假的“管理評審”,其實是一件高瞻遠矚的事情。
也正因為它的高瞻遠矚,所以管理評審這事的主角,是公司的大BOSS,一般人做不好。就審核來說,從管理評審執行的力度,完全可以看出這個企業最高管理層對管理體系的重視程度。——這也是體系標準制定的一個厲害之處,讓審核人員通過一個具象“管理評審”,來評估企業體系運行的領導支持力度。
雖然,“管理評審”是一件高瞻遠矚的事情,但其實并非一件復雜繁瑣的事情,各類管理體系標準,對“管理評審”的要求都不高。但標準在解讀和運用時,往往管理評審就成了統一劇本:
-
管理評審的輸入,需要每個部門寫部門總結,覆蓋各類輸入信息,
-
管理評審執行,要有計劃,有會議記錄,有簽到表,有報告
-
管理評審的輸出,則要求要有報告,報告要覆蓋充分的內容
-
管理評審的問題,需要追蹤,追蹤要形成追蹤記錄……
但這是個“假劇本”,管理評審并非天然是這樣的套路。實際許多最高管理者往往默默地執行著“管理評審”或“管理評審”的局部,只是不宣稱是“管理評審”而已。
#
管理評審是否必須以“管理評審會議”的形式進行?
不一定
從目前常見的各類管理體系的標準要求來看,沒有任何管理體系標準中明確管理評審必須以“會議”的形式進行。基本上關注點均是強調管理評審應由最高管理層來完成。不過,在不少指南文件中,都推薦以“管理評審會議”的形式來進行,如:在CNAS-GL012-2018 《實驗室和檢驗機構管理評審指南 》中,6.1管理評審宜至少每年開展一次,每一次評審應當制定方案,高級運作管理者、管理層、質量負責人以及負責質量手冊發布的人員應當參加會議。
#
管理評審是否必須作為專項活動,一次性完成?
不需要
#
管理評審策劃的時間間隔是否是12個月?
不一定
標準的慣用表述是:最高管理者應按照策劃的時間間隔度組織的XX管理體系進行評審,以確保其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其實,并沒有規定必須每年進行1次。
作為被認證的管理體系,在許多情況下,認證機構每年對企業進行一次審核,在審核過程中需要了解企業的全面的運行情況,通常要求企業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管理評審活動。
#
管理評審是否需要制定管理評審計劃?
不需要
從管理體系標準的要求本身,并不要求在召開管理評審活動之前制定《管理評審計劃》。但是管理評審活動是需要策劃的,這個策劃包括策劃:
-
管理評審的時間間隔/時機
-
管理評審各主題如何開展評審
-
管理評審的輸入信息如何獲得
“管理評審的輸入”涉及的信息維度非常多,而且往往并非實時數據,需要一定周期的累積、匯總,因此有些關于“管理評審”的文章,建議企業可以考慮制定“管理評審方案”,在體系策劃/一輪管理評審結束之后就策劃制定“管理評審方案”是有一定的現實意義的。
#
管理評審是否需要最高管理者組織?
不需要
前述已提到,目前常見的各類管理體系的標準基本上關注點均是強調管理評審應由最高管理層來完成。那么管理評審需要由最高管理者來組織嗎?或者由行政部門代表最高管理者來組織呢?這其實也是不必要的。不同管理體系的側重點不同,管理評審的關注焦點也不同,所以不同管理體系的管理評審,可以由不同主管部門來負責組織,由最高管理者來評審。有些企業多個管理體系進行整合,則主要依據其管理程序,由相關部門來組織進行管理評審活動。
#
管理評審是否需在內審結束后進行?
不一定
對于目前大部分企業,1年僅進行1次管理評審活動,為了保證管理評審輸入內容的完整性,管理評審應在內審,包括內審不符合項整改結束后進行比較適宜,但如果管理評審分次進行,則不必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