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數字的定義
我們把通過直讀獲得的準確數字叫做可靠數字;把通過估讀得到的那部分數字叫做存疑數字。把測量結果中能夠反映被測量大小的帶有一位存疑數字的全部數字叫有效數字。有效數字指,保留末一位不準確數字,其余數字均為準確數字。有效數字的最后一位數值是可疑值。
如:0.2014為四位有效數字,最末一位數值4是可疑值,而不是有效數值。
再如:1g、1.000g其所表明的量值雖然都是1,但其準確度是不同的,其分別表示為準確到整數位、準確到小數點后第三位數值。因此有效數值不但表明了數值的大小,同時反映了測量結果的準確度。
有效數字的保留
由于有效數字最末一位是可疑值,而不是準確值。因此,計算過程中,計算的結果應比標準極限或技術指標規定的位數要求多保留一位,最后的報出值應與標準對定的位數相一致。
如:在標準的極限數值(或技術指標)的表示中,**≧95表明結果要求保留到整數位。因此,計算結果一定要保留到小數點后一位,最后再修約到整數位,如計算結果為94.6報出結果為95;因為94.6結果的0.6為可疑值,要想保留到整數位結果為準確值,計算結果必須要多保留一位。
如:分析天平的分辨率為0.1mg(即我們常說的萬分之一天平),如果我們稱取的量是10.4320g,則實際的稱取結果結果為10.4320±0.0002g(萬分之一的天平誤差)。
如:GB/T 601-2016《化學試劑 標準滴定溶液的制備》,要求報出結果取4位有效數字,因此在標定計算結果中,應保留5位有效數字,最后再修約到4位有效數字(如果直接保留到4位有效數字,實際上是保留了三位有效數字,因最后一位是可疑值,則由標準溶液的濃度的不準確,會引進系統誤差。)
在實際檢測中,由于有效數字的保留和計算等引發的誤差問題可不少,要想實驗結果準,還得細心對標準,仔細計算分析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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