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核的定義
對保藏的各類微生物菌種,在接收和保藏過程中,為保證菌種質量而對鑒定結果進行的核查。包括對菌種活性、純度、穩定性等的檢測,以及采用最新分類學觀點對分類地位發生變化的菌種的重新鑒定。
(二)復核菌株的基本信息
復核記錄應標明所復核菌株的以下基本信息:保藏中心名稱、保藏方式、菌株保藏編號、菌株名稱(原定名)、復核日期、復核內容及結果(所進行的實驗項目及各項實驗結果)、復核結論、復核人員姓名、中心負責人簽字以及需要補充說明的有關內容。
(三)存活性檢測
微生物菌株復核時有必要進行存活性檢測。該項檢測應將采用不同保藏方法保存的培養物接種于適當的培養基,在合適的條件下培養,檢查其保藏后的生長情況,確定適用的長期保藏技術方法。
(四)純度檢測
微生物菌種復核時必須進行純度檢測。規定以下兩種檢測方法同時進行。
1.顯微鏡觀察
全部的細胞個體形態相似,染色反應一致或與原純菌的描述一致。
2.培養并確認
將培養物制成懸液,重新傾注平板,或平板劃線培養后,所形成的全部菌落形態一致或相似。
(五)復核鑒定
1.細菌的復核鑒定
針對具體類群,從以下幾個方面選擇有代表性、鑒別性的特征特性進行復核鑒定。
(1)顯微形態觀察
如細胞形狀、鞭毛、芽孢以及放線菌的菌絲、孢子絲和孢子的觀察;革蘭氏染色和抗酸染色反應等。
(2)培養特性
水溶性色素和非水溶性色素的觀察,其他特定培養基上特征的觀察。
(3)細胞化學組分分析
對于放線菌和部分高G+C含量革蘭氏陽性細菌應對細胞壁化學組分進行必要的分析。
必要時進行序列測定。
2.酵母菌的復核鑒定
對于多數常用或常見的酵母菌,可依據表型信息對鑒定結果的正確性進行核查。
(1)培養特性
菌落質地、顏色、高度、生長速度、對溫度的適應范圍等。
(2)顯微形態觀察
如細胞大小和形態、無性繁殖方式、假菌絲形成與否;有性生殖方式、子囊孢子或擔孢子的形態特征。
(3)生理生化特征
可采用商業化的生化鑒定系統,或通過手工配制生理生化特性鑒定培養基,檢測菌種的生理生化特性。
必要時進行序列測定。當需復核的菌種缺少序列測定數據時,應將測定26S rDNA D1/D2和ITS區的堿基序列作為復核鑒定的內容之一。
3.霉菌的復核鑒定
霉菌的復核鑒定主要依據不同分類群的培養特征和顯微形態特征。
(1)培養特性
菌落(菌叢)質地、顏色、菌落反面的顏色、生長速度、氣生菌絲高度、對溫度的適應范圍、色素的產生情況。
(2)營養體細胞的構造
顯微鏡觀察營養體細胞的構造。
(3)無性生殖或(和)有性生殖特征
顯微鏡觀察無性生殖或(和)有性生殖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