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生物檢測工作中,菌株是不可或缺的生物資源,用于各種質量控制活動,如培養基驗收、試驗對照、人員培訓考核和方法確認。菌株傳代是實驗室中一個常見的話題。通過有效的傳代管理,可以確保菌株的質量和穩定性,進而保證實驗結果的可靠性和準確性。近幾天小編所在的微信交流群中,幾位業內專家就“工作菌株能不能傳代”的問題進行了一些討論和知識分享,小編進行了匯總,也搜集了一些資料,在這里分享給大家。先來看一下:菌株來源與代數管理相關標準要求:
01 GB 4789.28-202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培養基和試劑的質量要求
直接從專業菌種保藏機構獲得并至少定義到屬或種水平的菌株。按菌株特性進行分類和描述,最好來源于食品,水或其生產環境中的菌株。
將標準菌株在實驗室轉接一代后得到的一套完全相同的獨立菌株。
從標準儲備菌株轉接一代獲得的獨立菌株。
由標準物質/標準樣品或標準儲備菌株﹑儲備菌株轉接一代獲得的直接用于測試使用的菌株。 02 CNAS-CL01-A001:2022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微生物檢測領域的應用說明
03 GB/T 27405-2008 實驗室質量控制規范 食品微生物檢測
03 《中國藥典2020版》(四部)
這里的工作菌株不能傳代5次,指的是什么?工作菌株可以繼續傳代嗎?可能一些檢驗員有時會感到困惑,為什么會有這樣的規定呢?
一是:為了防止菌株的突變。在培養中,菌株在傳代過程中往往會發生一些變異,這些變異可能影響到實驗結果的準確性。 二是:工作菌株的來源方式、儲存方式都不足以保證其自身往下傳代的穩定性。
工作菌株只能和其上一代的標準儲備菌株之間存在著代謝關系,工作菌株通常使用第三至第五代。 具體來說就是第三代的工作標準菌株是從第二代的標準儲備菌株培養而來,第四代的工作標準菌株則由第三代的標準儲備菌株發展而來,第五代的工作標準菌株則由第四代的標準儲備菌株繁衍而來。 1代是指將活的培養物接種到新鮮培養基中,任何形式的接種培養均被認為是轉種或傳代一次。必要時,實驗室應對工作菌株的特性和純度進行確認。 相關的標準中也已經明確規定,標準儲備菌株才可以延續向下傳代,工作菌株不得進行傳代。
工作菌株是從原種或參考原種中制備的,用于制備供試驗用的接種物。 工作菌株不得用于制備參比菌株、參比菌種或原種菌株,或用于制備進一步的工作菌株。
標準菌株:
標準儲備菌株:
儲備菌株:
工作菌株:
9203藥品微生物實驗室規范指導原則中對菌種有了較為明確的規定:
以上標準均提到菌株需要來源于官方保存機構,且工作菌株傳代次數不能超過5代。
“工作菌株”不允許傳代,這是個基本原則。
關于這里的工作菌株不能傳代5次,具體指的是?
ISO 11133:2014:
原種培養物不得用于制備參比菌株或參比原種。
5.3.5 工作菌株
GB/T 27405-2008 實驗室質量控制規范 食品微生物檢測附錄流程里有明確的規定:
總之,菌株傳代只能由上往下傳,儲備菌株可以做為工作菌株使用,但工作菌株不能做為儲備菌株使用,即如果儲備菌株作為工作菌株使用后,該株菌株使用后只能進行銷毀,不可再進行傳代保藏。
實驗室使用的工作菌株一般不可超過第5代,除非標準方法中有明確要求,或實驗室能夠證明菌株相關特性沒有改變。若在傳代過程中出現明顯變異,也不可繼續使用。
注:文章的觀點來自專家討論和小編的理解,僅供大家參考,如果有疑問,歡迎大家留言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