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確定度的含義是指由于測量誤差的存在,對被測量值的不能肯定的程度。所謂測量不確定度,就是分析結果的離散性。測量不確定度意味著對測量結果可信性、有效性的懷疑程度或不肯定程度。不確定度的評定就是將分析結果的估計值與不確定度結合起來, 對分析結果的真值進行區間估計。
測量不確定度常常容易與測量誤差相混淆。我們可以從定義、分量、可操作性等方面,將二者區分開來。
2、什么情況下需要不確定度
出現下列情況需要在檢測報告中報告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
(1)測量不確定度與檢測結果的有效性或應用有關時,需要報告不確定度;例如:實驗室做比對,需要用En值對結果做評價。
(2)客戶要求報告不確定度或者法律法規標準有要求。
(3)當測量不確定度影響與規范限的符合性時。
例如:某個產品小于10是合格的,測得的結果為9.99,這種情況需要報告不確定度。
(4)校準結果都需要帶不確定度。
出現下面兩種情況,不用評價不確定度:
(1)檢測結果不是用數值表示;
(2)檢測結果不是建立在數值基礎上。
例如:結果用合格/不合格,陰性/陽性來表示。
3、不確定度的來源
從影響測量結果的因素考慮, 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一般來源于:被測對象、測量設備、測量環境、測量人員及測量方法等因素。
(1)被測對象
被測量即受到測量的特定量,深刻全面理解被測量定義是正確測量的前提。如果定義本身不明確或不完善,則按照這樣的定義所得出的測量值必然和真實之間存在一定偏差。而如果被測量本身明確定義,但由于技術的困難或其它原因,在實際測量中,對被測量定義的實現存在一定誤差或采用與定義近似的方法去測量。最后就是測量樣本不能完全代表定義的被測量
被測量對象的某些特征,如:表面光潔度,形狀、溫度膨脹系數、導電性、磁性、老化、表面粗糙度、重量等在測量中有特定要求,但所抽取樣本未能完全滿足這些要求,自身具
有缺陷,則測量結果具有一定的不確定度。
除了上述這些問題,某些被測量的某些相關特殊屬性受環境或時間因素影響,在整個測量過程中保持動態變化,導致結果的不確定度。
(2)測量設備
計量標準器、測量儀器和附件以及它們所處的狀態引入的誤差。計量標準器和測量儀器校準不確定度, 或測量儀器的最大允差或測量器具的準確度等級均是測量不確定度評定必須考慮的因素。
(3)測量環境
由于對相關環境條件認識不足,以及在一定變化范圍或不完善的環境條件下測試致使測量中或分析中忽視了對某些環境條件的設定和調整,造成不確定度。
(4)測量人員
操作過程中模擬式儀器的人員讀數誤差:即,估讀誤差,讀取帶指針儀表或帶標線儀器的示值,即,讀取非整數刻度值時,由于估讀不準而引起的誤差。于此相似的還有瞄準誤差,即,采用顯微鏡或等光學儀器通過使視場中的兩個幾何圖形重合來對線進行測量, 對線準確度與操作者經驗和對線形狀有關。還有一些由于測試人員的經驗、能力、知識及工作態度、身體素質等,在檢測時間的控制及控制節點的布置上造成的操作誤差。
(5)測量方法
測量方法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原理誤差,對被測量定義實現不完善;檢測過程應嚴格按照測量規范規定的進行。遺漏或顛倒某一操作過程都有可能造成測量結果的誤差,甚至使測量失去意義。
(6)測量次數
一般來說測量次數不同,測量精度也不同,增加測量次數,可以提高測量精度。但 n>10 以后,σ已減少得非常緩慢。此外,由于測量次數愈大,也愈難保證測量條件的恒定,從而帶來新的誤差,因此一般情況下取 n=10 以內較為適應。
4、總結
在日常檢測、校準時首先應充分考慮測量設備、人員、環境、方法等方面眾多來源帶來的不確定度分量,做到不遺漏、不重復、不增加,并正確評定其數值。須正確評定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既不能過大,也不能過小,以保證產品質量,又不會造成誤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