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要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淡化事前審批,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目前,食品企業高度重視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很多企業都通過了HACCP、ISO22000等體系認證。為提高備案的效率,國家認監委、檢驗檢疫部門也在開展出口食品備案采用第三方認證的探索,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認證體系和備案體系的要求雖存在一定的相同點,也存在很多的不同,導致采用存在一定的風險。本文主要從采信的現實性、局限性方面進行分析,提出在出口食品備案中如何采信第三方認證的建議。
【關鍵詞】
備案 第三方 采信
Record Third party Trust
1994年11月14日原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制定《出口食品廠、庫衛生注冊細則》以來,出口食品注冊登記(備案)制度已走過了21個春秋。傳統的檢驗檢疫機構組織考核的出口食品注冊登記(備案)制度在保障出口食品安全,做大作強我國食品產業,提高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經濟形勢的發展,黨中央、國務院對行政機關行政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行政機關在市場監管中要淡化事前審批、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出口食品備案作為事前審批的行政許可,有必要改變傳統的行政審批模式,采取采信第三方認證的模式,淡化事前審批,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一、出口食品企業備案采信第三方認證的現實性
2013年11月12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支樹平局長在全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工作會議上指出:要大力推進質檢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創新檢驗檢疫監管機制。
2012年3月6日,認監委出臺《關于下發出口食品企業備案采信第三方認證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決定在北京、天津等7個直屬局開始在出口食品企業備案采信第三方認證試點。此后,浙江、重慶、廈門、山東、廣東、河北、安徽等直屬檢驗檢疫局開始在出口食品企業備案中采信第三方認證,并取得的一定的成效。
我國食品企業越來越重視質量管理體系認證,2012年10月底我國食品企業獲得HACCP有效認證證書就達14100張,涉及8500余家食品企業;有出口5500家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并實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并通過了檢驗檢疫機構的官方驗證。
二、出口食品企業備案采信第三方認證的困難性
1.對第三方認證機構信用信息掌握的局限性
出口食品企業備案采信第三方認證,是指采納經認監委批準的認證機構依據認證基本規范、認證規則實施的HACCP、ISO22000等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由于認證機構批準信息、年度報告審核等事項信息在認監委,認證機構從業范圍可能遍及我國很多省份,而各直屬檢驗檢疫機構、分支檢驗檢疫機構之間尚未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從而采信機構很難全面掌握認證機構的信用信息,給第三方采信帶來先天的局限性。
2.管理體系要求的不同
出口食品企業備案要求的體系,是建立在良好操作規范、良好的衛生標準操作程序和具有有效危害分析與預防控制措施的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是采用了ISO9001標準體系架構,將HACCP原理作為方法應用于整個體系,相對忽視了良好操作規范、良好衛生標準操作程序的要求,而良好操作規范、良好衛生標準操作程序是我國出口食品企業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HACCP體系不是一個孤立的體系,而是建立在企業良好的食品衛生管理傳統的基礎上的管理體系,更接近于備案管理體系的要求。
3.食品企業備案與第三方認證法律效果不同
第三方認證屬于典型的服務型認證,是市場行為、營利性行為;而檢驗檢疫機構的備案屬于職能性行為,是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行為,非營利性。第三方認證對其認證結果承擔民事行為,對企業出口食品質量安全不承擔相應的責任;而檢驗檢疫機構的行為屬于行政行為,直接決定企業能否取得出口資格,對企業出口食品質量安全需承擔相應的責任。正是由于以上的差異性,決定的認證機構在對企業認證時出于利益的考慮,不嚴格按照認證基本規范、認證規則實施認證。
4.認證人員側重點不同
出口食品企業備案評審員基本都是從事食品檢驗監管的人員,對食品企業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容易對食品安全產生影響的關鍵點等內容比較熟悉,掌握我國和進口國食品相關要求,能更好地指導、幫助食品企業把控食品質量關。認證審核員雖經考核合格,取得中國認證認可協會的職業資格,但從事認證活動主要是按照認證規則進行,屬于對照條款,易產生“兩張皮”現象。
三、出口食品企業備案采信第三方認證的建議
1.建立認證機構信用信息共享機制
認證機構的信用度將直接影響采信的結果,因此有必要開發全國統一的認證機構信用信息共享機制,認監委、直屬檢驗檢疫局、分支檢驗檢疫機構將年度審核、日常監管、執法檢查等過程中發現的認證機構違法違規信息及時錄入該信用信息系統,所有檢驗檢疫機構可以通過該系統查詢認證機構的信用信息,為出口食品企業備案采用提供信用支撐。
2.有效利用社會信用體系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要求要建立健全社會征信體系。國務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指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以信用信息資源共享為基礎的覆蓋全社會的征信系統。目前,我國已建立了11315全國企業征信系統,江蘇建立了企業信用基礎數據庫等信用系統。在出口食品備案采納第三方認證時,可以充分利用目前已有的信用系統,掌握認證機構的信用信息。
3.建立全省統一的采信產品目錄
目前,由于認證機構信用信息掌握的局限性、社會征信系統查詢的局限性等因素的影響,分支檢驗檢疫機構對認證機構認證行為很難全面有效掌握。因此,為規范出口食品企業備案采納第三方認證,有必要從省級層面出發,建立全省統一的采信認證機構和產品目錄,納入目錄的認證機構和產品,企業申請備案時才可以采信第三方認證。
4.加強對認證機構的監督檢查
對被采信的第三方認證,通過對認證機構實施認證活動的現場監督檢查,對認證機構的獲證企業相關檔案的檢查,對認證機構認證有效性進行確認。通過適當的形式將被采信的認證機構信息通報檢驗檢疫機構,其他檢驗檢疫機構根據實際,將認證機構作為其管理體系認證行政執法的重點,并將執法檢查中發現的認證機構違法違規信息及時通報采信檢驗檢疫機構,采信檢驗檢疫機構根據通報信用信息情況調整相應的監管措施。
5.對認證機構采取信用報告
為提高采納第三方認證的有效性,可以對認證機構采取信用報告的形式,要求認證機構提供信用報告。信用報告由第三方信用評級機構出具,一般包括行政相對人的基本情況信息、經營業務信息、主要財務數據與指標、銀行信用記錄、合同履約信息、公共信用監管信息、司法信用信息、檢驗檢疫部門需要的其他相關信息,以及含有信用等級和風險提示的綜合評價。為減輕企業負擔,建議信用評級報告在全國有效,信用評級報告有效期原則上為1年,有效期內可重復適用。
6.第三方采信采取自愿性的模式
對出口食品企業備案采納第三方認證,不宜采取強制性的模式,建議采取自愿性的模式,由企業申請,檢驗檢疫機構根據企業的申請,結合認證機構的相關情況,決定是否采納第三方認證。對采納第三方認證的,可以減少定期監管頻次,可以采納認證機構定期監管的結果,減輕企業負擔,提高行政監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