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食品企業創新性應用HACCP體系技術探討
王艷波
(北京新世紀檢驗認證有限公司)
摘要:本文介紹了HACCP體系的預防性特點,及其“預防性”特點帶給中小型食品企業的實際意義。綜述了中小型食品企業在應用HACCP體系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及針對這些困難的創新性應用探討,分析了HACCP體系在中小型食品企業應用的發展前景和趨勢。
關鍵詞: HACCP體系; 預防性;中小型食品企業; 創新性應用;發展前景
一、HACCP體系的簡介:
HACCP的全稱是 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即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由食品的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兩部分組成,應用邏輯分析與評價體系,涉及企業食品安全管理的整個鏈條,包括:原料采購、生產過程管理、產品貯運及追溯等管理過程,能夠盡可能鑒別出科學認知已識別、歷次食品安全事件經驗總結,以及現今所能預見的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危害,應用HACCP原理,有效防止危害進入食品,變事后檢驗為事前、事中控制,是一個可有效預防食品安全事件發生的預防性保障體系,被國際權威機構認可為控制食源性疾病最有效的方法,被世界上越來越多的國家確認是確保食品安全的有效管理理論。
二、中小型食品企業實施HACCP體系的意義:
中小型食品企業通過對HACCP體系理論的應用和實施,可促進其真正理解食品安全概念,更新食品安全管理技術,提高危害控制水平,從而改善產品的安全性缺陷,減少產品被退貨和銷毀情況的發生,降低食品安全風險,樹立品牌信譽,在消費者中建立良好口碑,使企業在激烈的競爭中站穩腳,從而有機會持續、穩定的發展。
三、中小型食品企業在應用和建立HACCP體系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及創新性應用探討:
一)領導作用不充分
1、中小型食品企業管理者因知識結構及文化水平限制,思想觀念相對落后,而且食品企業多為傳統作業方式,管理者習慣性堅持舊的管理模式,接納新生管理理論的意識淡薄,意識不到應用HACCP體系的必要性,往往認為通過最終的產品檢驗,將不合格品篩選出來,就能夠保證產品的安全性。但事實上,對于食品這種單體數量較多的產品,抽樣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和風險性,加大抽樣的比例,又因食品檢驗多為破壞性檢驗,而造成檢驗成本的巨大浪費,并且,產品最終的檢驗并不能提高食品的安全性。
2、相當一部分中小型食品企業領導者只把獲得HACCP認證證書作為趕時髦、獲得商超準入證,應付政府官方檢查保障的“功利性”決策,有的領導認為HACCP體系是萬能的,只要建立體系,食品安全問題就會迎刃而解,而并非切實有效的在實際經營管理過程中有效運行體系,因此,也不會收獲HACCP體系的實用效果。
3、創新性應用探討:
3.1 政府應完善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建設,推進國家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制化進程,增強中小型企業自身保障食品安全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畏懼違法違規成本,強化自我管理意識。
3.2 政府應引導中小型食品企業建立食品安全信用體制,強化企業自律管理意識,鼓勵和協助企業應用先進的管理技術,促進企業良性的可持續發展。
3.3 重視和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將行業協會主導的行業自律與政府主管的監督檢測相結合,加強對企業管理者的培訓及法律法規宣導,促進行業自律。
3.4 多組織中小食品企業領導對已實施HACCP體系并有收獲的企業參觀學習,交流管理經驗,消除其認為實施HACCP體系會導致生產過程復雜,從而使生產延緩、生產效率降低的顧慮。一份基于對食品企業的問卷調查顯示的實施與未實施HACCP 體系兩組企業技術效率對比數據如下:
3.4.1被調查企業的平均技術效率為66%時,其中,未實施 HACCP 體系的食品加工企業的平均技術效率為 55.04%;實施HACCP體系的企業平均技術效率為72.40%。被調查企業的平均技術效率為 75%時,未實施 HACCP 體系的食品加工平均技術效率為 71.99%;實施 HACCP體系的平均技術效率為79.32%。由此可見,實施HACCP 體系企業的技術效率高于未實施 HACCP 體系的企業。
3.4.2如此鮮明的數據可有效打消中小企業領導的顧慮,用數據讓企業的領導者看到實施HACCP體系帶給企業的良性效益。
二)前提計劃保障性不充分
1、建立HACCP體系的前提是需要功能完善的“前提計劃”,涉及到人力資源、GMP、SSOP、上游供應商管理的保障制度、設備設施的完善、追溯體系建立及召回管理,以及突發應急準備和響應等。中小型食品企業因缺少資金、技術、設備設施、人力等資源條件,因而覺得HACCP體系高不可攀,望洋興嘆,在自認為看不到HACCP體系帶給企業經濟效益的情況下,多數搖頭放棄。
2、HACCP體系不是一個孤立的體系,強調從農場到餐桌的全食品鏈管理。需要有完善的上下游配套,尤其是構成產品原料的控制是食品中化學危害控制的最重要一環。目前,中小型食品企業原料供應商因多是傳統作業方式,產業化程度較低,大量源自于以家庭為單位生產的粗放式加工企業,而非集約化管理的原料生產基地,管理水平相對落后,產品質量參差不齊,農藥、獸藥殘留超標,各種化學性、物理性危害極易帶入原料中,使中小型食品企業本就不太完善的檢驗設施、生產設施更加無法承擔起對這些危害的控制,使食品安全管理的首要一步竟然變成了無奈的讓步,從而增加了后續食品安全管理的難度。
3、中小型食品企業在前提計劃保障能力不充分的條件下,照搬照抄其它企業的HACCP管理文件,千篇一律,除企業名稱不同外,其它核心技術層面的分析、評估、選擇CCP、CL等,均未結合企業自身特點,建立的HACCP體系文件流于形式,文件與實際嚴重脫節,不能實際操作起任何指導作用,體系的實效性無法體現,企業也更加錯誤的認定,這是一個可以束之高閣的“擺設”了。
4、創新性應用探討:
4.1 針對中小型食品企業資源缺乏、經驗欠缺的現狀,政府應給予企業在政策、技術、信息、甚至財政方面必要的支持,如商務部已經在給申請HACCP認證的中小企業報銷一部分或全部的認證費用以此來鼓勵和支持企業應用HACCP體系。
4.2 前提方案中最首要的保障就是“人力資源保障”,中小型食品企業必須配備1-2名經過正規培訓,能夠熟練應用HACCP體系理論,并精通企業自身技術、管理模式的體系專管人員,目前,政府監管已強制要求風險性較高的乳制品、肉制品等食品企業,無論規模大小,必須配備專職的食品安全專管員,指定專管人員推進食品企業的安全管理。通過這些專管人員持續不斷的對企業管理者和員工進行分階段、分層次、有針對性、實效性的法律法規、專業技術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采取應用差異性教材,實施有所側重的培訓效果驗證等方式,持續培訓各級人員,使其明晰自已在食品安全管理體系中的作用,可有效減少因主觀意識疏忽導致的人為因素引起的質量、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4.3 通過培訓使全員達成一致的質量安全意識,建立明確的激勵和懲戒制度,提供日常HACCP體系運行和監督的持續性保障。
4.4 具備精通HACCP體系理論并了解本企業產品各環節特點的專管人員,企業即可根據自已的行業特點,產品特點、原料供應商特點、加工設備特點、生產線設置、成品貯運及貨架期特點等因素,在遵守國家適用的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從企業自身條件出發,根據現有條件,逐步開展、實施為自已量身定制的HACCP體系,歐盟853號規章規定:應提供充分的機動性來適應所有情形,應用HACCP體系的精髓,靈活轉化,例如:
4.4.1 在財力有限的情況下,可采取新的經營戰略,制定符合企業現階段管理的“HACCP體系建立時間表”,先從GMP、SSOP開始,最后推行到HACCP體系核心管理,使企業逐步學習、應用、積累經驗,為全面推行HACCP體系做充分準備。
4.4.1.1一份乳粉生產企業對實施SSOP前后成品的合格率統計數據分析圖如下:
4.4.1.2 此圖示說明:一套科學的SSOP程序同樣可以有效控制食品安全危害,大大提高產品的合格率水平。
4.4.2 中小型食品企業在建立GMP管理時,除遵守GB14881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外,更要依據本行業的“衛生規范”要求,目前國家已出臺幾十個針對不同食品行業特點而制定的衛生規范要求,應依此來確定作為本行業食品企業的硬件管理及設備、設施要求,無論企業規模大小,均必須達到規范要求。
4.4.3 中小型食品企業在建立并實施SSOP時,按照SSOP要求的8個方面,要結合自身的特點來制定SSOP程序,例如:
4.4.3.1生產過程中不使用水的糧食初級加工、飼料加工企業,建立的SSOP程序中即不涉及對水和冰的安全衛生管理要求;
4.4.3.2對于最終產品沒有微生物指標要求,不作為直接提供給人食用的產品,即不需要對食品接觸面有清洗、消毒的要求;
4.4.3.3 對于交叉污染的管控要求,要根據原料特性、半成品特性、成品特性來制定,在車間布局和硬件設施無法實現大規模改動時,可考慮通過劃線管理、按時間段控制人流物流的出入,及對出入口使用人為管控等方式,來達到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的效果。
4.4.4 中小型食品企業應適當調整自身的產業結構,整合資源及產品線,設置符合企業發展戰略和成本負擔的產品結構。在面臨原料供應商管理水平較差的困擾時,可采取與重要的原料供應商聯合經營的方式,形成穩定的供應關系,在管理規范上互通有無,互利共贏,共同成長。同時,在對原料供應商管理和來料控制上,可考慮以下措施:
4.4.4.1通過供應商資質審核、供貨服務質量評估、對大宗原料供應商實地驗廠等方式,對供應商進行管理和評價,形成合格供應商名錄,確保原料供應均來自于合格供應商。
4.4.4.2收集、確認所用原料的執行標準,認真進行原料特性描述,除滿足HACCP預備步驟對原料特性描述要求外,應查詢、收集該種原料的不良信息記錄,風險預警等信息,添加到原料特性描述中,包括,對大宗原料供應商驗廠過程中發現的隱患信息,如生產設備設施隱患、工藝布局隱患、管理漏洞等易產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因素,將原料特性描述盡量充分,且要保證每一種原料都要逐一描述,目前,有些食品企業因使用的原料類別較多,只是泛泛的進行描述,因對特性描述中的要求未完全理解,常出現“文不對題”的情況,并未領會HACCP標準中對特性描述要求的“必要性”精髓,對原料特性的了解是食品安全管理首要的第一步,依據完善的原料特性描述,根據終產品的可接受水平,制定有效的、適宜的“原料驗收標準”。
4.4.4.3 食品企業對原料驗收的管理,除定期歸檔原料全項外檢報告,每批次進廠原料必須收集批檢報告外,最重要的是要加大化驗室對原料檢驗設備、藥品、檢驗人員精力的投入,要引入一些快速檢測農殘、藥殘的檢測儀器,將化驗室職能從成品最終檢驗職能向原料進廠檢驗,生產過程檢驗的職能轉變。
4.4.4.4 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控制,要制定添加劑的管理制度,并且,需要列出公司使用的添加劑配方用量、GB2760限制用量對比表,便于對添加劑合規性確認,盡管企業考慮配方保密,不便于把所用投料形成適時記錄,但添加劑使用記錄必須按批記錄,雙人復核。
三)HACCP計劃建立的合理性不充分
1、HACCP體系建立最核心的部分是CCP的確定、CL的設定及監控程序的建立。CCP是食品加工過程中某一步驟或工序進行控制后,即可防止、消除食品安全危害或將其降低到可接受水平,目前,中小型企業選擇CCP缺陷為:
1.1 將保證產品質量的工藝要求作為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的CCP,如速凍工序、包裝工序等。
1.2 將終產品的檢驗作為CCP,而且,檢驗項目中還涉及微生物檢驗項目。
1.3 將對接觸面的衛生控制作為CCP,混淆SSOP和HACCP的概念。
2、創新性應用探討
2.1 CCP點的確定必須要保證在工藝步驟的某一步就將危害控制在可接受水平,通過即時對CL的觀察即可將產品判定為是否為“潛在不安全產品”,CCP監控、糾偏的即時性,是HACCP可操作性的重要保證,所以,在選擇CCP時,應確認此點是否能將危害控制到可接受水平,并要考慮監控的可操作性、即時性。
2.2 CCP監控可操作性、即時性的重要決定因素是CL的確定,CL選擇應考慮易于監測 、基于食品安全管理等要素,在實際工作中,多用一些物理指標,如時間、溫度、壓強等,化學指標如PH值、鹽度、水分活度、重金屬限值、藥殘限值等。
2.3 建立CL并不意味著每個CCP必須設置數字限值,如原料驗收CCP的CL為指標符合執行標準的檢測報告。適宜時,良好操作規范也能代替CCP的監控。
2.4 HACCP原理的精髓是對評估的風險區別對待,分類管理各控制措施的實施情況,按照風險等級及嚴重程度,將企業的管理精力合理分配,有主有次、有輕有重,確保管理的有序性。因此,企業合理選擇控制措施的歸屬管理模式,是HACCP體系有效實施的重要前提。
四、HACCP體系在中小型食品企業應用的發展前景和趨勢
隨著新修訂《食品安全法》的發布、實施,從國家法律法規層面,各級監管部門將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監管法制體系,行業協會、新聞媒體,消費者也將更加關注食品安全的信息和事件處理,食品的安全性將是食品企業生存、立足的根本。
無論食品企業的規模大小如何,政府要求和國民期望是一致的。近年來,各類型食品企業也都意識到了食品行業的風險性,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企業將遭遇滅頂之災,“踐行食品安全”是每個食品企業的社會責任和使命。而目前國家對食品行業實施的“生產許可”制度,只是在硬件條件上對食品企業進行了初步的把關。因此,無論規模如何的食品企業,都需要采用一定的技術管理手段,保證產品不出問題。
經過世界各國大型食品企業及進出口食品企業多年實施效果的驗證,HACCP體系是目前全世界公認的管理食品安全最有效的理論體系,中小型食品企業從生存和發展的角度考慮,實施HACCP體系是必然的趨勢,起步的時間表只區別于企業決策的明智程度,但如何能從中小型食品企業的現狀出發,尋找最適合的HACCP體系應用模式,將是一段時間內各級HACCP體系應用推廣人員和有需求的中小型食品企業共同探討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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