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秋玲
中質協質量保證中心
摘要:出于資金和聲譽的考慮,企業從最初的不情愿被迫召回到現在的主動召回,“召回”一詞一次越來越多地出現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何為召回?如何成功的召回?召回后的處理則并不是所有的企業都清楚的。筆者通過ISO22000審核經歷,對召回、撤回、可追溯性系統有了一些體會,與感興趣的朋友們共享,希望能給企業完善追溯系統和召回程序一些啟發,給審核員此方面的審核一點提示。
關鍵詞:召回 追溯 審核
一、何為召回、撤回?他們與追溯系統的關系
眾所周知,召回一旦出現肯定是產品出現了嚴重到威脅消費者安全的質量問題或有安全性隱患,且如果該產品是大眾消費品,召回信息的發出往往是通過廣播、電視等大眾媒體。召回的目的是停止有安全問題和安全隱患的產品對消費者繼續進行傷害。各國對此類召回都有嚴格的法律規定,召回時企業要到政府有關部門備案,并將召回的結果和處理等情況進行報告;另外根據問題的嚴重性,將召回進行分級管理,不同等級的召回要求召回的速度、監管的強度不同。即愈嚴重的問題,召回的速度應愈快,愈應該將過程可視化。
中國已頒布了汽車、藥品、玩具、食品四個領域的召回法規,但和歐美相比起步較晚,還有很大需完善空間。
撤回一詞出現在ISO22000:2005版的正式頒布的標準內容中,并強調撤回包括召回。它向我們傳遞了這樣一些信息,即:一企業的撤回是一個更廣的概念,不僅僅是法律法規需要召回的范圍;二企業應更加主動地發現問題,積極地采取停止問題繼續擴散措施,彌補產品問題給顧客造成的損失。“撤回”一詞的提出,更強調了企業在控制產品的食品安全方面的責任感。
在當今原料品種不斷增加、工藝設備不斷更新情況下食品安全問題仍很突出,在中國情況更加復雜,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撤回是一個企業能夠影響和控制的最后一環節。處理得當將回扭轉已產生的負面影響,重塑消費者對企業的信息。因此是否重視撤回的策劃不僅是企業的良心,也是企業的最后的救命的稻草。
試想三鹿奶粉公司如果認真對待顧客的反饋和投訴,迅速啟動撤回甚至報告主管部門啟動召回,那么即使原料驗收環節出現防守不利(因為當時大多數企業不具備檢測三聚氰胺的意識和能力),也能及時控制事態的發展,減少對消費者的傷害。
撤回/召回大致可以分為六階段:
撤回/召回必要性評估--發起---信息披露---實施---撤回/召回產品的評估---處置及反饋
各個階段都應在嚴謹科學的策劃下進行,方可達到減少、阻止傷害的目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要求認證企業必須建立可追溯性系統和撤回程序。撤回程序第一應滿足相關的國家法規(國內銷售型企業要收集本國的法規,出口型企業不僅遵守本國法規還要收集進口國的法規);第二結合企業產品的特點、消費市場的特點來進行編制。
在各個環節中最容易忽視的環節是撤回/召回產品的評估和處置,如果該過程不嚴謹,撤回/召回的產品可能會重新從組織的控制中“溜”出去,危害社會。如從2008年到今年初陰魂不散的三聚氰胺,都是撤回后環節失控造成。
撤回是一個建立在可追溯性系統基礎上由眾多環節、部門、崗位參與的系統,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會導致撤回的效率低下,甚至隱患。因此撤回/召回不僅要有科學地、細致入微地策劃,還要有驗證證實其科學性,可操作性。
撤回/召回的驗證方式有很多:實際撤回、模擬撤回、虛擬撤回。其中虛擬撤回以其便捷性而多被采用,然而虛擬撤回的局限性是它僅僅能驗證追溯系統,缺乏對撤回后的產品處置驗證,因此建議結合組織退貨管理,不合格品的管理檢查完成對整個撤回系統的驗證。
二、可追溯系統的意義和可追溯系統的構成
組織一旦建立了成熟完善的可追溯性系統,就可以實現上下兩方向的任意追溯,涉及原料、生產、儲存、運輸的各個環節,可以發現問題所在,明確責任。對內可以提高員工的責任感、考核的嚴謹性從而確保產品質量的穩定性,對外可以幫助企業規避責任風險和損失,
建立可追溯性系統還有利于消費者對組織和組織產品的信心,有利于企業開拓市場。
關于可追溯系統的構成,ISO22000給了我們很好的提示:“組織應建立且實施可追溯性系統,以確保能夠識別產品批次及其與原料批次、生產和交付記錄的關系。可追溯性系統應能夠識別直接供方的進料和終產品初次分銷的途徑。”由此可見追溯性系統的核心構成是一系列的記錄。筆者在審核中發現問題最多的是前后兩個環節的記錄:1)與終產品批次有關的原料批次的記錄;2)終產品的初次分銷記錄。對同一原料,組織可能有若干供應商,缺乏投料的詳細信息(原料的廠商、批次)一旦發現是原料的問題,無法確定責任,進行索賠。缺乏確切的初次分銷記錄一旦需要撤回將無法確定受影響的市場范圍,從而被迫擴大撤回的范圍,給企業帶來更大撤回投入和損失。
撤回的實施及后續工作與追溯性系統的關系:
供應商管理和溝通
可追溯性系統----撤回產品的評估----撤回產品的處置
初次分銷商的管理和溝通
三、審核員如何審核撤回程序、追溯系統有效性
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審核計劃在編制時要注意“可追溯性系統”的審核在采購、生產、銷售、庫房等各部門都應涉及,審核時要關注可追溯性系統相關的各項記錄信息是否準確,詳盡,也就是說,企業的可追溯性系統是否完善撤回程序是否合理有效是審核組考察了各個相關部門后綜合得出的結論。
如果企業做了實際撤回,審核員應關注撤回的效果是否做評價,對撤回程序是否評審,撤回產品的管理和去向。
如果企業做了虛擬撤回,審核員應重點關注其方案的科學性和驗證的有效性,如果人為選擇最簡單的撤回方案,往往無法發現可能存在的問題,因此驗證意義被削弱。如某企業進行的一次演練:假設某產品某批次出現安全問題,查入庫記錄該批共生產了600件,查發貨記錄,該批產品全部發給了該組織的某一銷售處,電話溝通,該批產品全部存放在該銷售處庫房,發出封存該批產品,等待撤回企業,模擬結束,結論模擬撤回成功完成。這種狀況是企業最希望的最單純的,但實際情況往往復雜的多。此外,還應關注企業是否有退貨發生、不合格品(食品安全方面的不合格)發生,發生后是否分析原因,是否關注到該問題的影響范圍,即其他批次的產品是否也存在同類問題,如果存在是否進入撤回程序?企業對有問題的產品是否進行妥善管理,如判定銷毀,是否按照銷毀程序進行銷毀,是否有記錄和監管。
如果企業沒有進行虛擬撤回,審核員應現場進行追溯檢查:追溯方法一:抽查一種原輔料的一個批次,了解其總入庫量,查該批原料庫存還有多少,使用多少,都用在哪些終產品中,相關的終產品的批次、數量、去向(初次分銷)是否可以查清楚。方法二:選某一批次產品往生產、原料查,是否可以查清涉及的生產人員、時間、重要的工藝參數,原料的制造商、原料的批次;往銷售查,企業是否能提供初次分銷的準確記錄,與分銷商的聯系是否渠道暢通。
結束語:網絡時代信息能瞬時傳遍全球,無所遁形。一旦出現了質量等方面的事故,企業如果不及時進行有效處理就會造成巨大的損失,甚至遭到滅頂之災。為了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各國的法律法規對某些行業的企業提出了建立可追溯性系統的要求,除此之外,企業可以選擇是否建立可追溯性系統。
當然,追溯是有成本,為了被追溯對象的唯一性標志的傳遞的完整性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公司的定位決定了其深度廣度,因此決定了其追溯系統的成熟度、完善度。另外相關技術的采用,如ERP 可以有效的提高追溯的效率。可以預測的是將有越來越多的行業、企業選擇建立可追溯性系統和撤回程序。如果本文能為有共同興趣的朋友提供借鑒或啟發,將不勝榮幸直至。
原文下載: 《撤回、召回、追溯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