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長路1 黃彥芳1* 羅紅霞1 付麗2 楊文雄1
北京農業職業學院,北京 102442;2.鄭州牧業高等專科學校,河南 鄭州 450011)
摘要:2009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正式實施,該法秉承了"從農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控制理念,推行了一個以監管部門為主、其他部門履行相關職責并相互配合的監管模式,強化了食品生產經營者作為第一責任人的法律地位,引入了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食品召回制度等風險控制手段,本文就《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諸多亮點進行了總結和解析,對于食品生產經營者和食品監管部門更好的理解和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具有極大的參考價值。
關鍵詞:食品安全法 實施 亮點
Analysis of "Food Safety Law," highlights
Ma Changlu1, Huang Yanfang1*, Luo Hongxia1, Fu LI2
(1. Beiji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Agriculture, Beijing 102442;2.Zhengzhou College of Animal Husbandry Engineering, Zhengzhou 450011)
Abstract:"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Food Safety Law" has been put into effect on June 1, 2009 .The law uphold the food safety control concept of “from farm to table” .implemented a regulatory mode of close cooperation that is a department to fulfill mail responsibility and other departments to fulfill their responsibilities .The law strengthened the legal statuses of the food producer or trader as the first responsibility and introduced risk control measures of food safety risk assessment system and food recall system .This article summarized and analyzed lot’s highlights on "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Food Safety Law "and will better help the food producers and food regulators to understand and implement this law .
Key words:Food Safety Law;Implement;Highlight
0.引言
2009年6月1日不僅是國際兒童節,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正式實施的日子。聯想到2008年波及全國的“毒奶粉”事件曾經給數千萬兒童家長帶來的恐慌,選擇在這一天正式實施食品安全法,自然讓人們聯想到這部法律與國家命運和未來的關系。[1]
1食品安全法的簡介
從起草、制定到審議通過歷時五年,跨越兩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歷經四次審議,足以體現《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性。該部法律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國家經濟健康發展及社會和諧穩定,關系到我國政府的執政信譽,關系到我國在國際社會的形象,這是我國食品安全法制建設史上又一個里程碑。該部法律在規范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增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規范性、科學性及有效性,提高我國食品安全整體水平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食品安全法的亮點與解析
2.1設立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完善食品安全分段監管體制
《食品安全法》規定了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依法行使職權,對食品安全分段實施監管的監督管理體制。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作為高層次的議事協調機構,協調、指導食品安全監管工作[2]。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承擔食品綜合協調職責,負責食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的制定,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農業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質量監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餐飲服務活動的監管。
亮點解析: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加之影響食品安全的食品鏈環節眾多,食品安全監管由一個部門來完成在我國很難實現,因此《食品安全法》規定我國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實行分段監管的監督管理體制,然而食品安全分段監管的監督管理體制的弊病在于很難實現食品安全監管的“無縫監管”,可能存在監管的“真空地帶”,國務院設立的食品安全委員會作為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協調、指導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恰好彌補了分段監管體制的先天不足。
2.2明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確保食品安全監管依據的科學性
《食品安全法》確立了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明確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對食品、食品添加劑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進行風險評估。并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為了保證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結果得到利用,《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是制定、修訂食品安全標準和對食品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的科學依據,風險評估得出食品不安全結論時,監管部門應依據各自職責立即采取措施,確保該食品停止生產經營,并告知消費者停止食用。需要修訂、制定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立即制定、修訂,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警示,并予以公布。
亮點解析:食品安全管理沒有科學的依據,一切的監管都是空中樓閣。多年來我國對于食品、食品添加劑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的基礎研究十分薄弱,食品安全法將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以法律條文的形式進行了固化,顯然會推動我國食品安全危害的研究水平,對于我國食品安全監管會起到科學依據的作用。
2.3統一食品安全標準,保障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一致性
《食品安全法》規定,制定食品安全標準,應當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為宗旨,做到科學合理、安全可靠。并規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公布,國務院標準化行政部門提供國家標準編號。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現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和有關食品的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的標準予以整合,統一公布為食品安全標準。除食品安全標準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強制性標準。有關產品國家標準涉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內容的,應當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相一致。
亮點解析:目前我國食品相關標準很多,包括食品質量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制定標準的部門不一,包括衛生部、農業部、國家質檢總局等部門,這樣造成食品生產經營者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很難確定依據那個標準,同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在日常監管過程中依據的標準也不一致,甚至出現同一個企業同一產品不同部門執法執行不同標準的現象時有發生,這樣勢必會造成食品生產經營者執行標準的波動,很難保證食品的安全性。《食品安全法》將食品標準進行統一,由衛生部統一發布,保證了食品安全標準的嚴肅性,同時能夠真正發揮食品安全標準的威力。
2.4規范食品安全檢驗行為,保證食品檢驗的客觀性和公正性
《食品安全法》規定:一是食品檢驗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認證認可的規定取得資質認定后,方可從事食品檢驗活動。二是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三是食品檢驗實行食品檢驗機構與檢驗人負責制,由食品檢驗機構指定的檢驗人獨立進行。檢驗人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和檢驗規范對食品進行檢驗,保證出具的檢驗數據和結論客觀、公正,不得出具虛假的檢驗報告。《食品安全法》還規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食品不得實施免檢。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對食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樣檢驗。進行抽樣檢驗應當購買抽取的樣品,不得收取檢驗費和其他任何費用。
亮點解析:食品檢驗是判定食品安全與否的重要途徑,《食品安全法》規范了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審批程序、食品檢驗規范的制定部門和食品檢驗公正性的責任歸屬,保證了食品檢驗的公正性。
2.5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守好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線
《食品安全法》強化了食品生產經營者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制度,要求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安全知識培訓,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對所生產經營食品的檢驗檢測工作,依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亮點解析:近年來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證明,食品生產經營者不作為或非法生產經營食品是導致食品安全事件發生主要原因。為了更好從制度上保證食品生產經營者成為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求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索票索證制度、食品召回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等,從而守好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道防線。
2.6 規范食品添加劑管理,確保添加劑使用安全
《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按照食品安全標準關于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的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在食品生產中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同時還規定,食品添加劑的使用不僅要經過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還必須證明技術上確有必要,否則不被允許使用。
亮點解析:食品添加劑在現代食品工業生產當中是不可或缺,但同時也是一柄雙刃劍,如果違規使用,就會適得其反[3]。食品添加劑的超范圍使用和超量使用一直是困擾食品安全的頑疾,老百姓甚至談添加劑色變。《食品安全法》將食品添加劑的管理上升到法律層次的要求,對食品添加劑實行了嚴格的審批管理,對于食品生產經營者選用、使用添加劑的行為將會起到規范和威懾的作用。
2.7 增強進口食品監管力度,確保進口食品的安全
《食品安全法》對食品進口做了以下規定:一是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無國家標準或首次進口的新品種,進口商應當向國務院衛生行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安全性評估材料。二是向我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應當向國務院出人境檢驗檢疫主管部門備案,向我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應當經國務院出入境檢驗檢疫主管部門注冊。三是進口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
亮點解析:隨著我國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進口食品大量流向國內市場,進口食品安全已經成為我國食品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食品安全法》的三項舉措:進口食品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進口商或者代理商備案制度;進口預包裝食品的必須具有中文標識等能夠有效的監管進口食品,能夠保障老百姓像購買國內食品一樣清晰的鑒別進口食品的好壞,這將有效保證進口食品的安全。
2.8 加大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彰顯“以人為本”的理念
《食品安全法》對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或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生產經營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未經安全性評估利用新的食品原料從事食品生產或者從事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的生產等,處以最高多達貨值金額10倍的罰款,吊銷其許可證。對依照《食品安全法》規定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食品安全法》為了保證權益受到損害的消費者優先得到賠償,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2]。
亮點解析:最高多達貨值金額10倍的罰款,吊銷其許可證。對依照《食品安全法》規定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這樣的處罰力度符合民眾對于食品安全管理力度的要求。優先民事賠償責任彰顯了《食品安全法》以人為本的理念。
2.9 設立食品召回制度,確保食品安全損失的最小化
《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生產者發現其生產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生產,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食品,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召回和通知情況。食品生產經營者未依照本條規定召回或者停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縣級以上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
亮點解析:食品召回制度,雖然是一個事后的補救措施,但可以將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影響范圍盡可能控制到最小。《食品安全法》將召回分為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動召回和監管部門的責令召回,這樣既能夠激勵食品生產經營者主動糾正自己的錯誤又能保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不良影響控制到最小,這將有效的維護消費者的利益。
3展望
隨著我國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老百姓的消費已經由過去的吃飽轉變為今天的吃好[3],因此公眾對于食品安全的關注不斷提高,同時我國政府審時度勢,積極借鑒國際社會的食品安全先進管理經驗,及時調整和科學規劃食品安全戰略,制定并實施了《食品安全法》,這部法律的制定實施表明了政府對食品安全問題的高度重視和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信心和決心,同時這部法律的實施對于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1] 鈴蘭,《食品安全法》實施企業如何“應考”[J],企業科技與發展2009.13
[2]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號
http://www.gov.cn/flfg/2009-02/28/content_1246367.htm
[3]趙增連等,我國食品安全法與相關制度研究[J],食品科學,2009,Vol.30,No.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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