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毅 李聯營
摘 要 [目的]探討新形式下口岸航空食品衛生監督方式,有效防止航空運輸中的食源性疾病的暴發和傳播,保障航空旅客及機組人員身體健康,保證飛行安全。[方法]對昆明國際機場口岸航空食品生產企業的分級管理工作及航空食品的安全衛生控制方法的調查研究,尋找現行監督模式中存在的問題,并結合實際工作,對加強口岸航空食品的安全衛生控制進行探討。[結果]目前口岸航空食品的監管方式存在一定的風險,如:對食品的安全衛生問題控制效果不明顯,安全衛生問題不容樂觀,行業標準低等。[結論]對航空食品的分級管理工作中,可以應用HACCP原理的分析手段,控制食品安全衛生;完善口岸食品檢測儀器和設備的配置;修訂航空食品衛生標準;加強各口岸局對食品安全衛生控制的信息交流。
關鍵詞 航空食品 口岸食品衛生監督 HACCP原理 控制
航空食品是指為航空器上旅客和機組人員加工制作的空中餐。航空運輸業具有快捷方便的特點,近年來昆明國際機場旅客運輸量發展迅猛。2006年昆明國際機場運輸起降13萬架次,旅客吞吐量突破1400萬,增幅達22.2%,平均每日運輸旅客3.84萬人。隨著旅客進出量的增長,航空配餐企業的產能也逐年提高,昆明機場口岸現有航空配餐企業兩家,平均每日提供1.45萬份餐食,年增幅20%。在配餐產能逐年大幅提高的情況下,如何科學有效地加強對航空配餐企業的安全衛生監管,提高航空食品安全衛生質量,防止航空運輸中的食源性疾病的暴發和傳播,保障航空旅客及機組人員身體健康,保證飛行安全等課題,就越來越重要和迫切。
1 口岸現行食品衛生監管模式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出入境口岸食品衛生監督管理規定》(質檢總局令第88號)、《關于下發口岸食品衛生監督分級管理補充說明的通知》(質檢衛函[2006]98號)及《云南出入境口岸食品衛生監督分級管理實施方案》的要求,對昆明機場口岸航空食品生產企業實施口岸食品衛生監督分級管理。具體衛生監督分級管理程序為:
1.1衛生許可審查的量化評價
在口岸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申請發放衛生許可證時,利用衛生許可審查分級管理評分表(見附件1),對其食品衛生管理、建筑布局、衛生設施等方面進行量化評價。
1.2日常衛生監督檢查量化評價
利用日常衛生監督分級管理評分表(見附件2),對口岸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衛生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從業人員的衛生狀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狀況等,做出風險、信譽度的量化評價。
1.3分級管理的實施
根據對口岸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衛生許可審查和日常衛生監督檢查的結果,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實施分級管理。
(1)衛生許可審查和日常衛生監督檢查均為良好的企業,評為A級企業。檢驗檢疫機構每月監督1次。
(2)衛生許可審查和日常衛生監督檢查有一個良好的企業,評為B級企業。檢驗檢疫機構每月監督2次。
(3)衛生許可審查和日常衛生監督檢查均為一般的企業,評為C級企業。檢驗檢疫機構每月監督4次。
(4)衛生許可審查結論為差,或者衛生許可審查結論為良好/一般,但日常衛生監督較差的,評為D級企業。檢驗檢疫機構對D級企業不予衛生許可,或者次年不予續延衛生許可。
1.4企業級別的升降調整
檢驗檢疫機構對不同級別的企業進行動態監督管理,根據風險分析和日常監督情況,進行必要的升降調整。每年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一次升級或降級調整,調整可選擇在延續許可時按照評級的要求進行。
2 存在的問題
2.1實施分級管理對航空食品的安全衛生問題控制不明顯
分級管理是為了規范口岸食品衛生監督行為,提高口岸食品衛生監督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有的放矢地提高口岸食品生產單位的衛生狀況,主要注重對企業的公共衛生的管理,對工藝衛生及產品的安全衛生控制沒有具體要求和有效的手段。我們對昆明機場兩家航空食品生產單位2006年供機的產品進行抽樣監測(見表1),1-6月為實施分級管理前,共計198份樣品,不合格17份,不合格率8.5%;1-7月為實施分級管理后,共計206份樣品,不合格16份,不合格率7.8%。可見口岸食品生產單位分級管理規定對航空食品的安全衛生控制不明顯。
2.2航空食品生產企業行業衛生規范和衛生標準低
航空食品生產企業是由餐飲行業發展而來,增加了快餐的成分。機械化程度低,勞動強度大,主要以手工操作為主,屬勞動密集型企業。民航總局95年公布的《航空食品衛生規范》MH7004.2-95、《航空食品衛生標準》MH7004.1-95,從食品衛生管理、建筑布局、衛生設施等方面以及航空食品的衛生指標,相對于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的衛生要求是偏低。
2.3航空食品的安全衛生問題不容樂觀
從我們對昆明機場兩家航空食品生產單位2006年供機的產品進行抽樣監測(見表1)情況分析,全年共計404份樣品,不和格33份,不和格率8.2%,不和格產品主要是衛生指標細菌總數和大腸均群超標,表現為夏、秋季高,冬、春季低的特點,結合腸道傳染病夏秋季是高發期的特點,產品的安全衛生問題不容樂觀。
表1 2006年昆明機場口岸航空食品抽樣檢驗統計
時間(月)
|
抽樣數
|
不合格數
|
不合格率(%)
|
2006-01
|
29
|
1
|
3.4
|
2006-02
|
33
|
2
|
6.1
|
2006-03
|
32
|
5
|
15.6
|
2006-04
|
35
|
3
|
8.6
|
2006-05
|
36
|
3
|
8.3
|
2006-06
|
33
|
3
|
9.1
|
合計
|
198
|
17
|
8.5
|
2006-07
|
38
|
4
|
10.5
|
2006-08
|
37
|
5
|
13.5
|
2006-09
|
33
|
3
|
9.1
|
2006-10
|
31
|
3
|
9.6
|
2006-11
|
33
|
0
|
0
|
2006-12
|
34
|
1
|
2.9
|
合計
|
206
|
16
|
7.8
|
總計
|
404
|
33
|
8.2
|
注:產品的檢測項目為衛生學指標:細菌總數、大腸菌群和致病菌,不合格主要為細菌總數、大腸菌群超標,沒有檢出致病菌;判斷標準為《航空食品衛生標準》MH7004.1-95。
3 建議
3.1航空食品生產企業在實施分級管理的基礎上,應用HACCP原理的分析手段,控制食品安全衛生。
根據航空食品生產的特點,從生產的宏觀上將安全衛生控制分成三段,源頭控制微生物及化學危害,生產過程控制微生物危害,成品控制金屬等物理危害。理由:由于航空食品的加工機械化程度低,基本接觸食品的加工是靠人的手,在加工過程中幾乎不產生化學危害,可以通過分段集中控制危害的方式,消除三種危害對產品安全衛生的影響。
(1)源頭控制:根據航空食品原輔了繁多的特點,從源頭控制微生物及化學危害。按航空食品原輔料的來源,將原輔料分為a、原料、調味品b、接觸食品的內包裝物c、鮮活產品。通過風險分析和危害來源確定:原料、調味品控制微生物、食品添加劑及重金屬,接觸食品的內包裝物控制微生物及有害物質殘留,鮮活產品控制農獸藥殘留。具體做法如下:根據國家局口岸食品風險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要求向航空食品生產單位提供食品及輔料的供貨商辦理衛生監督登記審核。口岸檢驗檢疫機構通過對供貨商的資質審核、儲存食品的場所現場考核及提供產品的符合性驗證,給予備案登記,確定允許提供的產品。對于不合格的產品按HACCP原理一律不予備案,不得向企業提供。企業不得采購未經備案的原輔料。
(2)生產過程控制:航空食品加工企業必須建立HACCP體系,并通過認證。檢驗檢疫機構結合分級管理的要求,在每次日常性衛生監督中,加大對CCP點的檢查,同時對SSOP的運行效果進行抽樣驗證,著重對微生物危害的監測,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3)成品的檢驗和物理危害的控制:對每一批產品的留樣進行符合性檢驗,發現問題立即扣留處理。在總裝工段末端安裝金探設施集中控制物理性危害。
從2005年下半年我們就開始對供貨商提供的部分產品進行衛生監督登記審核,2006年全年對38家供貨商1455種食品及內包裝材料進行了登記備案。在此基礎上結合分級管理于2007年1月啟動了“三段式”控制,通過近半年的運行,從我們對昆明機場兩家航空食品生產單位2007年1-5月供機的產品進行抽樣監測(見表2)情況分析,共計175份樣品,不和格3份,不和格率1.7%,與2006年不合格率8.2%相比降低了食品危害的風險,實踐證明分級管理輔之以“三段式”安全衛生控制是能有效控制航空食品的安全衛生風險,提高合格率。
表2 2007年1-5月昆明機場口岸航空食品抽樣檢驗統計
時間(月)
|
抽樣數
|
不合格數
|
不合格率(%)
|
2007-01
|
34
|
1
|
2.9
|
2007-02
|
35
|
0
|
0
|
2007-03
|
34
|
1
|
2.9
|
2007-04
|
36
|
1
|
2.8
|
2007-05
|
36
|
0
|
0
|
合計
|
175
|
3
|
1.7
|
注:產品的檢測項目為衛生學指標:細菌總數、大腸菌群和致病菌,不合格主要為細菌總數、大腸菌群超標,沒有檢出致病菌;判斷標準為《航空食品衛生標準》MH7004.1-95。
3.2完善口岸食品檢測儀器和設備的配置
供機食品的檢驗批次數量大,時效性強。在現有的檢驗監測模式下是達不到對每批產品把關作用的。應盡快配置適應衛生檢疫監管新形式下所需的快檢儀器設備。
3.3修訂航空食品衛生標準
現行的航空食品衛生行業標準已不能適應民航業發展的需要,為了防止航空運輸中的食源性疾病的暴發和傳播,保障航空旅客及機組人員身體健康,保證飛行安全,國家局應盡快會同有關部門,參照國際上先進國家對航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有關規定,重新修訂此標準。
3.4加強各口岸局對食品安全衛生控制的信息交流
口岸食品衛生監督工作是衛生檢疫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口岸局的做法各有不同,建立常效的信息交流機制對提高口岸檢驗檢疫機構的把關職能,大有裨益。
參 考 文 獻
1.宋明昌主編《國境口岸衛生監督員工作規范》
2.梁杰主編《食品生產企業HACCP體系實施指南》
3.云南空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主辦《云南空港報》,總第120期
4.王寶根 HACCP體系在接觸食品包裝容器及材料上的應用,中國國境衛生檢疫雜志,第30卷第1期
作者簡介:李思毅 男 云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機場辦事處衛生監督科 科長 工學學士 食品監管。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盧家地云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聯系電話:7113650
附件1:
出入境口岸食品生產單位衛生許可審查分級管理評分表
被檢查單位: 結論:(良好,一般,差)
環節
|
項 目
|
審查內容
|
分值
|
得分
|
小計
|
|
衛生管理
(15分)
|
制度(10分)
|
有健全的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
|
10
|
|
|
|
人員(5分)
|
設有食品衛生管理機構和組織結構,配有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
5
|
|
|||
證件
|
從業人員持有有效的健康證并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
|
※
|
|
|||
選址
(15分)
|
地勢平坦,干燥,易于排水
|
10
|
|
|
||
周圍無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等污染源,無昆蟲孽生地
|
※
|
|
||||
環境整潔,衛生狀況良好
|
5
|
|
||||
水源供應充足,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等要求
|
※
|
|
||||
布局與設計
(31分)
|
布局合理,劃分生產區和生活區,生產區應在生活區的上風向
|
※
|
|
|
||
建筑物、設備布局與工藝流程三者銜接合理,能滿足生產工藝和產品衛生要求
|
※
|
|
||||
各工序應連續進行,內外包裝分開,原料、半成品與成品應能防止交叉污染
|
10
|
|
||||
廠區道路通暢,應采用便于清潔的混凝土、瀝青及其他硬質材料鋪設
|
5
|
|
||||
廠房之間、廠房與外緣公路應保持一定距離
|
5
|
|
||||
給排水系統應能滿足生產需要,污水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
2
|
|
||||
廢棄物存放設施應密閉,遠離生產車間
|
2
|
|
||||
設置密閉的廢棄食用油脂盛放容器,按規定管理廢棄食用油脂
|
5
|
|||||
應設置與生產相適應的原料庫、成品庫及冷藏庫
|
※
|
|
||||
鍋爐煙囪和粉塵排放應符合GB3841的規定,鍋爐房應位于生產區下風向
|
2
|
|
||||
流程
|
加工場所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順序予以布局
|
※
|
|
|
||
生熟食品存放場所無交叉污染
|
※
|
|
||||
加工間(區域)(24分)
|
粗加工間(區域)(5分)
|
分設肉類原料(包括水產品)和蔬菜原料洗滌間或池,并有明顯標志
|
※
|
|
|
|
加工肉類(包括水產品)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加工蔬菜的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
5
|
|
||||
烹調間(區域)(14分)
|
使用隔墻燒火爐灶或油氣爐
|
5
|
|
|
||
安裝有排氣罩,排煙排氣良好
|
2
|
|
||||
設有配料操作臺
|
2
|
|
||||
設有食用具存放柜
|
5
|
|
||||
餐具洗消間(區域)
(5分)
|
設專用洗涮水池
|
※
|
|
|
||
充足、有效的消毒設施
|
※
|
|
||||
充足、完善的餐具保潔設施
|
5
|
|
||||
設施與設備衛生
(34分)
|
生產車間人均占地面積(不包括設備占位)≥1.5米2,高度符合生產需要
|
※
|
|
|
||
車間潔凈級別能滿足產品加工工藝的衛生要求,沒有凈化的內包裝車間應設置足夠并有效的空氣消毒設施
|
※
|
|
||||
車間地面應防水、防滑、易清洗消毒,有1%~2%的坡度并設有排水處
|
5
|
|
||||
墻壁應防水、防潮、易沖洗消毒,有2米以上墻裙
|
5
|
|
||||
天花板應防水、防霉、隔熱,表面涂層不易脫落
|
5
|
|
||||
門、窗嚴密,有防蠅、防塵、防鼠設施,防護門為雙向彈簧門,位置合理
|
5
|
|
||||
生產車間、倉庫通風良好
|
2
|
|
||||
生產車間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采光系數不低于標準
|
2
|
|
||||
位于工作臺、食品和原料上方的照明設備應加防護罩
|
5
|
|
||||
有能滿足生產工藝和衛生要求的生產設備
|
※
|
|
||||
凡接觸食品的設備、管道、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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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運輸工具和各種容器應符合衛生要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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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
貯存
(16分)
|
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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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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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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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有驗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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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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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料庫
(14分)
|
分主、副食倉庫設置
|
2
|
|
|||
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
|
5
|
|
||||
設隔離地面的平臺和層架
|
5
|
|
||||
有機械通風設施
|
2
|
|
||||
冷藏設施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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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足夠數量的冰箱(柜)
|
※
|
|
|||
滿足生熟分開存放的要求
|
※
|
|
||||
冷藏庫(冰箱)有溫度顯示裝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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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設施
(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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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設施
(10分)
|
非全部使用空調的單位,應配備紗門、紗窗或者塑料門簾
|
※
|
|
|
|
木門下端裝有金屬防鼠板
|
5
|
|
||||
下水道出口處有金屬隔柵
|
5
|
|
||||
更衣室(場所)(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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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男女更衣室,面積與員工人數相適應,并配有足夠的衣柜和鞋柜(架)
|
5
|
|
|||
內包裝車間與直接入口食品生產車間入口處應設有更衣、洗手消毒的預進間,直接入口食品生產車間入口處應設泡鞋池或鞋底潔凈設施
|
※
|
|
||||
衛生間
(15分)
|
廁所為水沖式或外設
|
5
|
|
|||
其門口與食品加工間不直接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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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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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有洗手設施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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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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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存放
(7分)
|
各場所設置密閉的廢棄物盛放容器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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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有關規定管理廢棄食用油脂
|
5
|
|
||||
加工用水
|
水源充足,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二次供水有完善的水源衛生防護設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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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間要求
(19分)
|
涼菜間
(6分)
|
入口處設預進間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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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設更衣及洗手、消毒設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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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備有空氣消毒裝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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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備有空調(或降溫設施)、食品冷藏設施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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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備專用工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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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用非手動式的水龍頭
|
2
|
|
||||
設有能夠開合的食品輸送窗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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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餐間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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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有洗手、消毒 、更衣設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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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空氣消毒裝置
|
※
|
|
||||
設有配餐臺
|
※
|
|
||||
設有能夠開合的食品輸送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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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燒烤間
(11分)
|
分設出入口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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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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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洗消毒設備完善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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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次設腌制間(場所)、燒烤鹵肉間(場所)和晾涼間(柜)
|
※
|
|
||||
三防設施完備
|
2
|
|
||||
獨立的粗加工間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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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驗設施與能力
(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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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備經專業培訓,獲得檢驗資格的檢驗員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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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備相應檢測儀器、設備與設施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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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證每批產品經檢驗合格后出廠,并有檢驗記錄
|
※
|
|
||||
建立了完善的質量控制體系,能對產品生產的全過程進行有效的質量控制
|
10
|
|
||||
合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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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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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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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是關鍵監督項目,如果有一項不符合要求,則評為差。
2. 10分、5分、2分是按風險大小及對人體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的,如果不符合要求,該項不得分。
3. 可以有合理缺項(合理缺項項目用“-”標示),但需標化。標化分=所得的分數除以該單位應得的最高分數×100。
4. 根據得分,做出良好、一般、差的審查結論。
(一)實際得分在應得總分的85% 以上者評為良好;
(二)實際得分在應得總分的60-85%者評為一般;
(三)實際得分低于應得總分的60%者評為差。
得分: 檢查時間: 年 月 日 時
標化分:
陪同檢查人: 監督員:
附件2:
出入境口岸食品生產單位日常衛生監督分級管理評分表
被檢查單位: 結論:(良好,一般,差)
監督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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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項目
|
審查內容
|
扣分值
|
得分
|
小計
|
|||
衛生
許可證
|
期限
|
超出有效期
|
---
|
不予評定等級
|
|
|||
范圍
|
超出許可經營范圍
|
|||||||
真偽
|
偽造、涂改、出借衛生許可證
|
|||||||
衛生管理
(30分)
|
制度(5分)
|
衛生管理制度不落實
|
5
|
|
|
|||
人員(5分)
|
無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
|
5
|
|
|||||
體檢培訓
(20分)
|
從業人員無有效的健康證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
|
5
|
|
|||||
從業人員患有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
|
5
|
|
||||||
從業人員有不良衛生習慣
|
5
|
|
||||||
從業人員不掌握基本衛生知識
|
5
|
|
||||||
建筑與布局
|
擅自更改已核定的面積、設施與布局
|
※
|
|
|
||||
原料采購與貯存的衛生
(45分)
|
采購
(20分)
|
食品原輔料不符合衛生要求
|
10
|
|
|
|||
食品原輔料未索證
|
5
|
|
||||||
無專人負責、無詳細驗收記錄
|
5
|
|
||||||
庫房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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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輔料、成品未分庫存放
|
5
|
|
|||||
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
※
|
|
||||||
存有超過保質期或腐敗變質食品原料
|
10
|
|
||||||
貯存條件
(10分)
|
冷藏冷凍設備不能正常運轉
|
5
|
|
|||||
貯存條件(溫度、濕度)不當
|
5
|
|
||||||
環境衛生
(20分)
|
生產場所環境不整潔
|
2
|
|
|
||||
防蠅、防鼠、防塵設施無效
|
2
|
|
||||||
廢棄物盛放容器不密閉、外觀不潔
|
2
|
|
||||||
未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等
|
5
|
|
||||||
墻壁、墻裙、天花板不潔,脫落
|
2
|
|
||||||
加工用設施、設備、工具不潔
|
2
|
|
||||||
凈化間的潔凈度不符合要求
|
5
|
|
||||||
加
工
過
程
的
衛
生(125分)
|
一般要求
(65分)
|
不按配方投料、無專人負責、無記錄
|
※
|
|
|
|||
各種工藝參數無專人記錄
|
5
|
|
||||||
生產設備、工具及容器清洗消毒不落實
|
10
|
|
||||||
生產場所存放與生產無關的物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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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用水不符合衛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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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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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腐敗變質及其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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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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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加工過程中動物性食品與植物性食品未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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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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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存在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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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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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用具混用、不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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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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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沒有燒熟煮透,中心溫度<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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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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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調后至食用前存放時間超過2小時的食物,存放條件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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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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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感官異常或變質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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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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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未充分加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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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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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間特殊要求
(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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涼菜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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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專(專用房間、專人制作、專用工具容器、專用冷藏設施、專用洗手設施)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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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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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措施不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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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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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間溫度大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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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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裱花蛋糕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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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專(專用房間、專人制作、專用工具容器、專用冷藏設施、專用洗手設施)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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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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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措施不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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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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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間溫度大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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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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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食食品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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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專(專用房間、專人制作、專用工具容器、專用冷藏設施、專用洗手設施)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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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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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措施不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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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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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間溫度大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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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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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設施(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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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衣室不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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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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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消毒措施不落實或設施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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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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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及其衛生檢驗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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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標簽不符合標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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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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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未經檢驗出廠;
食品檢驗不合格出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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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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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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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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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儀器設備不能正常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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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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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記錄保存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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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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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留樣制度不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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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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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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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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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是關鍵監督項目,如果有一項不符合要求,則評為差。
2.10分、5分、2分是按風險大小及對人體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的,如果不符合要求,該項不得分。
3.可以有合理缺項(合理缺項項目用“—”標示),但需標化。標化分=所得的分數除以該單位應得的最高分數×100。
4.根據得分,做出良好、一般、差的審查結論。
(一)實際得分在應得總分的85% 以上者評為良好;
(二)實際得分在應得總分的60-85%者評為一般;
(三)實際得分低于應得總分的60%者評為差。
得 分: 檢查時間: 年 月 日 時
標化分: 結論:(良好,一般,差)
陪同檢查人: 監督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