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 莉 李廣華 丹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118000
摘要: 為了保證農產品衛生安全質量,分析農產品種植環節中可能的潛在危害,應用HACCP確定相應的關鍵控制點及臨界值,并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建立監測方法。
關鍵詞: HACCP 農產品 種植環節 應用
HACCP (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即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是一種建立在良好操作規范和衛生標準操作規程基礎之上的控制危害的預防體系,是用來保護食品在整個生產過程中免受可能發生的生物、化學、物理因素危害的安全保證系統。其宗旨是將這些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危害消除在生產過程中,而不是靠最后的檢驗來保證產品的可靠性。
HACCP體系最早出現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美國的Pillsbury公司在為美國太空計劃提供食品期間,率先應用HACCP概念,他們認為現存的質量控制技術,在食品生產中不能提供充分的安全措施來防止污染。以往對產品的質量和衛生狀況的監督均是以最終產品抽樣檢驗為主。當產品抽樣檢驗不合格時,已經失去了改正的機會;即使抽檢合格,由于抽樣檢驗方法本身的局限性,也不能保證產品百分之百的合格。確保安全的唯一方法是開發一種防御性體系,防止生產過程中危害的發生。由此逐步形成了HACCP體系的7個原理即①進行危害分析,制訂預防性措施;②對每個顯著危害確定適當的關鍵控制點;③對確定的關鍵控制點的每一個預防措施確定關鍵限值;④建立HACCP監控程序。⑤確定當發生關鍵限值偏離時,可采取的糾偏行動;⑥建立有效的記錄保持程序;⑦建立驗證程序,證明HACCP系統是否正常運轉。本文就HACCP在農產品種植環節的應用進行了初步探討。
1 對農產品種植環節應用HACCP 7個原則的理解
在HACCP的應用過程中要仔細監測和檢測任何與農產品種植環節有關的各種危害的性質、程度及其方法,必須成立一個多學科的工作組,確定適合農產品種植環節的7項HACCP原則是。
1.1 確定和評價與農產品種植環節有關的潛在危害并進行危害分析,再估計該危害發生的可能性并確定其控制方法或預防措施;
1.2 確定關鍵控制點(CCP),關鍵控制點是指農產品種植環節的某一點,對此環節加以控制或必須加以控制,就可以防止、控制或消除一種農產品安全危害,或者使該危害降至到一個可接受的水平;
1.3 確定必須達到的關鍵限值,關鍵限值是指在某一關鍵控制點上將物理的、生物的、化學的參數控制到最大或最小水平,從而可防止或消除所確定的農產品安全危害發生,或將其降到可接受水平,以保證關鍵控制點處于控制之下;
1.4 建立一個HACCP監控程序和檢測系統,以便通過規定的檢驗或觀察對該關鍵控制點的控制進行監測,一般是將對已確定的關鍵控制點觀察或測試的結果與關鍵限值進行比較,從而確定關鍵控制點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1.5 當監控表明偏離關鍵界限或不符合關鍵限值時,而采取的程序或行動,即所必須采取的糾正措施;
1.6 建立一個包括全部農產品種植環節的檔案系統和符合HACCP原則及其應用的記錄保存系統,記錄各關鍵控制點的監控內容、偏離或失控以及糾正措施,驗證HACCP體系正常運轉的情況和HACCP體系修改的記錄;
1.7 驗證除了監控方法以外,用來確定HACCP體系是否按照HACCP計劃運作或者計劃是否需要修改以及再被確認生效使用的方法、程序檢測及審核手段。
2 對農產品種植環節可能發生危害的分析
2.1種植基地環境的污染:植物的生長發育離不開環境,如果環境受到污染,就會直接影響農作物的生長發育,最后轉移并殘留于植物體內,造成農產品污染,最終危及到人類的健康以至生命。
2.1.1大氣污染:包括氟化物、重金屬飄塵、酸雨、瀝青等。
2.1.2水污染問題,對農產品安全性有影響的水污染物有三類:無機有毒物(重金屬、氰化物、氟化物等);有機有毒物(苯酚、多環芳烴、多氯聯苯等);病源物(生活污水、醫院污水、畜禽污水等含有的病毒、病菌、寄生蟲等)。我國是水污染嚴重、水資源短缺的國家,在我國的大水系中50%以上的河流污染觸目驚心,86%的城市河段水質嚴重超標。近8億人飲的是大腸桿菌超標的水。
2.1.3 土壤污染:首先是施肥、施藥、污灌,其次是廢物的處理與大氣污染。
2.2 栽培過程中的污染:在栽培過程中,由于農藥、肥料等生產資料在使用和生產操作執行過程中的失誤而導致的污染,主要為農藥污染和廢料污染。
2.2.1農藥施用后對農產品的污染。農藥在植物病蟲害防治過程中起了積極重要作用,是必不可少的農業生產資料,但是農藥對環境和農作物的污染也十分嚴重,最終危及人類健康。
2.2.2 肥料的污染。亂用或濫用化學肥料都會造成肥料的污染。化肥用量的增加,導致有機肥的施用量下降。從而造成土壤、空氣和水的污染,并通過農副產品危及人類健康。肥料的污染包括:化學污染、生物污染和物理污染。化學污染:氮肥的偏施會使農產品食物中硝酸鹽的含量超標,對人體極為有害。生物污染:大量使用化肥,對大氣和水質污染嚴重,大部分進入地下水,導致地下水中硝酸鹽含量上升,危及人體健康。物理污染:硼肥以礦產為原料,其中含有某些污染元素,砷、鎘等。垃圾、污泥、污水用作肥料施入土壤中,隱含有某些污染物質和重金屬,會導致人畜致病,大多數是慢性中毒,即為致癌、致畸形、致突變作用。
3 HACCP在農產品種植環節的應用
在農產品種植環節,有4個關鍵控制點是很重要的,它們是:種植基地的環境(CCP1)、水質和水源(CCP2)、農藥、化肥等化學投入品(CCP3)、種植環節生產(CCP4)。
3.1 種植基地的環境 (CCP1)危害
有害化學污染。
預防措施:進行土壤分析;實施污染監測計劃。
關鍵限值:土質及水質指標;土壤控制因子。
監控措施:基地及其周圍土壤的分析;水質分析;污染源的調查。
糾正措施:重新選擇遠遠離污染的基地。
對種植地的選址必須認真進行。大氣中有害氣體(二氧化硫、氟化物、氮氧化物等)對不同的農作物生長會產生不同程度的危害;農田灌溉水如果受到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的污染,會引起鎘、硌、鉛、等重金屬在農田中過度積累,對其生長產生影響,造成人體內積累,引起畸形、致癌;有害氣體的沉降、廢水的不合理灌溉都會引起土壤理化性質的變化,導致土壤污染。若土壤受到污染,農作物的生長發育和產量品質也將受到污染,危及人體健康。土壤的污染主要來源于工業“三廢”和城市“生活三廢”以及肥料、農藥和生物污染。如果農田與工礦區相連,化學物質必然會進入種植地,引起對農作物的化學污染。
技術平臺:建立適合農產品種植的土質標準;土壤中重金屬及其他化學污染物的分析技術。要做好這方面的控制,就要嚴格選擇生產基地,要求基地周圍沒有污染大氣的污染源。生產用水不得含有污染物,特別是不能含有重金屬元素和有毒有害物質及劇毒農藥殘留。水源的選擇和水質的處理都是種植地監控的重點,工業、居住區的廢水排放,都可能帶來過量的重金屬、農藥、病毒、細菌等,為此,農產品種植地要遠離工業及居住區,以避免水源受到污染。種植地的水質應該滿足農業用水標準,要水質清新,不能含有過量的對人體有害的重金屬及化學物質,種植地周圍土壤中的重金屬含量指標不超標。在日常的管理中,應定期對水質進行測定。通過水質分析和對污染指標的監測,從而測出污染物的組成、變化及遷移的情況。以上監控都要建立糾編和驗證程序,并保存記錄。國家已頒布了GB3095-1982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9137-1988 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濃度標準、GB15618-1955土壤環境質量執行二級標準、GB3838-1988 國家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等,這些標準均可作為檢測、評價是否符合農產品種植環境條件要求的依據。
3.2 水質和水源(CCP2)
危害:化學污染物。
預防措施:選擇符合標準的水質和水源;
關鍵限值:水源水質和基地水質應符合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
監控措施:實驗室分析水源水質是否被農藥、重金屬污染;
糾正措施:選擇新的水源;重新選擇種植基地;進行水質處理;改造農田。
技術平臺:國家已頒布了GB5084-1992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3838-1988 國家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等,這些標準均可作為檢測、評價水質是否符合農產品種植環境條件要求的依據。
3.3 農藥、化肥等化學投入品供應(CCP3)
危害:化學污染及農藥的濫用。
預防措施:從正規廠家進夠農藥;要保證三證齊全,按照國家規定和使用說明用藥。
關鍵限值:符合國家頒布的標準或國際標準;遵照生產廠家的說明。
監控措施:對供應商的質量驗證;實驗室分析試驗;用藥量進行監控;觀察分析降解周期。
糾正措施:杜絕不合格的農藥;延長用藥間隔時間。
技術平臺:制定國家用藥安全標準,包括標準中安全項目及安全限量的確定;建立分析實驗室及系統完善的分析技術,如有害金屬、有害化合物、藥物殘留等分析技術。農藥、化肥使用上的控制。在農產品種植過程中,田間管理、病蟲害防治方面,農藥和化肥使用是重點控制環節。由于農作物的安全性直接影響到農產品的安全性,所以,每個種植地都應建立農藥使用監管記錄保持程序。從源頭上控制高毒農藥殘留對人類及生態環境的危害。合理運用化學防治手段,在病蟲害防治中,應選用高效、低毒、低殘留的化學農藥;禁止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推薦使用生物農藥,在做好病蟲害預測預報和正確診斷的基礎上,適時對癥用藥防治。堅持按農藥使用說明要求的劑量施藥,注意多種藥劑交替使用,克服長期使用單一藥劑、盲目加大施用劑量和將同類藥劑混合使用的傾向。應嚴格按照農藥使用說明要求的安全使用間隔期用藥,并嚴格按照安全間隔期采收產品。
在農藥使用方面,國家頒布了農藥安全使用標準、農藥殘留檢測等國家標準。據此,有許多屬于限量使用或者禁止使用。但目前市場上銷售的農藥種類繁多,有許多是沒標明藥物成分和含量的,很容易造成藥物的非法使用,種植者在購買農藥時一定要選擇有藥物成分和含量及生產批號的藥物。避免選用高毒、高殘留的農藥,多選用中草藥或生物制劑等高效低殘留藥物。在種植地中要有專門的場所用來貯存農藥,并要做到干燥、通風,不能被陽光直曬。
實施種植基地環境控制、水質和土質安全、栽培管理等操作程序,進而建立以農藥、化肥噴施、田間作業等為主要內容的關鍵控制點,設置施用農藥及化肥種類、用藥量、施肥量、用藥時間、施肥時間、果實套袋、修剪時期、采摘時間等關鍵限值,制訂相應的危害分析,預防措施及控制手段和驗證程序,并要有完整的記錄。
3.4種植環節生產(CCN4)
種植環節生產包括品種的選擇,種苗的培育和農產品的種植。
危害:化學品殘留;農藥殘留、病原菌;
預防措施:科學地選擇良種或原種;對外來種植品種的檢疫;種苗種植前消毒(無病無傷);科學合理地及藥物使用;調節水質防止土壤污染。
關鍵限值:國家標準和技術操作規程或國際上的規定。
監控措施:對品種的來源、種植用水、農藥及其使用進行監督;監測處理的時間及條件;檢測、觀察降解周期;
糾正措施:調整種植品種及其來源;誤用農藥后可轉移。
技術平臺:建立種子培育的土質標準;土壤中重金屬及其他化學污染物的分析技術;建立和完善農產品種植生產技術規程,如目前已有無公害蔬菜產地環境要求GB/T18407.1-2001、無公害水果產地環境要求GB/T18407.2-2001;制定農產品中各種殘留的最大殘留限量國家標準;主要包括:農藥殘留(有機氯類、有機磷類、氨基甲酸酯類、擬除蟲菊酯類等),重金屬殘留,其他化學物殘留等);建立農產品品質及殘留分析實驗室,建立、完善并規范對以上各種殘留項目的分析測定技術。
4 目前,我國還未在農產品種植環節推行HACCP體系的應用,預期達到以下目標。
4.1 初步建立能與國際貿易接軌的農產品質量管理體系,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農產品質量保證模式,初步形成一套具有科學性、實用性,可對農產品種植環節及加工及流通等生產全過程進行監控的質量管理體系。
4.2 形成和完善一系列與產品質量保證體系有關的規范、標準和文件,為開展危害分析,質量監控,建立質量保證體系,開展認證、培訓提供依據。主要包括《農產品種植質量安全管理規范》,《中國農產品危害分析指南》等。認證用管理文件,各主要品種和主要種植方式的認證方案等。
4.3 培養和造就一批農產品質量管理人才,包括質量認證審核、質量管理人才等,使農業生產和管理者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有較大的提高并自覺地按照HACCP原則對農產品質量進行有效的控制。
4.4 建成農產品種植的HACCP示范區,在示范區內建立農產品質量監控體系,保證在示范區內有效地對農產品質量進行監控,使得農產品質量達到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為人類提供安全衛生的農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