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通過對《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要求》CNAS-CC18:2010和2014版的比較研究,闡述了作者對變化部分的理解,包括食品鏈分類、FSMS審核及認證的人員能力、規范性和資料性附錄。
[關鍵詞]食品安全;管理體系;CNAS-CC18:2014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于2013年12月15日發布了ISO/TS22003:2013《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審核與認證機構要求》(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Requirements for bodies providing audit and certification of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該標準代替了ISO/TS22003:2007。
為提高我國食品安全管理體系(FSMS)認證認可工作的有效性,促進我國食品安全認證認可結果在世界范圍得到其他國家和(或)地區的承認。CNAS修訂了CNAS-CC18:201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要求》,形成了CNAS-CC18:2014(等同采用ISO/TS22003:2013),并參照CNAS-CC18:2014要求配合調整了CNAS-GC18:2013《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證業務范圍管理實施指南》、CNAS-SC16《良好生產規范(GMP)認證機構認可方案》、CNAS-SC17《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認證機構認可方案》等認可規范文件。
與CNAS-CC18:2010相比,CNAS-CC18:2014對食品鏈分類、依據ISO22000開展食品安全管理體系(FSMS)審核及認證的人員能力、規范性和資料性附錄進行了修訂并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闡述了作者對變化部分的理解。
1 食品鏈分類
比較CNAS-CC18:2010和2014的食品鏈分類,從表頭我們可以發現CNAS-CC18:2014增加了一個“組”的概念,“行業類別”的劃分發生了細微變化,而“種類(示例)”裂變成了“子行業類別”和“包括的活動示例”。本次修改后的食品鏈分類,從“組”到“活動示例”的遞增性更為明顯,層級劃分更為合理。
“組”用于界定認證機構認可的范圍和認可機構見證認證機構的范圍。食品鏈行業類別被劃分為農業(A+B)、食品和飼料加工(C+D)、餐飲業(E)、零售運輸和貯藏(F+G)、輔助制造業(H+I+J)和(生物)化學品制造(K)。所以,“組”的劃分僅用于認可過程,不適用于認證過程。對企業的專業類別的界定沒有直接的聯系,在合同評審過程中,也不需要對該內容進行識別。
“行業類別”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將原先的“加工1-3”統一為食品生產。變化較大的是原先的“種類(示例)”裂變成了“子行業類別”和“包括的活動示例”。我們仔細對比可以發現“子行業類別”的描述比原先“種類(示例)”更為明確,“包括的活動示例”對“子行業類別”做了更為詳盡的描述,較為明確,不易混淆,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例如行業類別“C食品生產”,其子行業類別分為“易腐爛的動物產品的加工”、“易腐爛的植物產品的加工”、“易腐爛的動物產品和植物產品(混合產品)的加工”和“環境溫度下穩定產品的加工”。活動示例的描述幾乎囊括了所有典型的食品生產種類。除了食品生產種類外,本次的食品鏈分類對“寵物飼料生產”的行業類別歸屬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但是筆者發現本次食品鏈分類仍未能體現簡單加工食品的歸屬,如食品鏈各類產品的分裝。分裝沒有傳統意義上的生產加工過程,該類型加工又該如何劃分仍有待討論。
2 FSMS人員能力
隨著CNAS-CC01:2011的更新,CNAS-CC18:2014在管理層和人員的能力、參與認證活動的人員、外部審核員和外部技術專家的使用、人員記錄、能力準則和評價過程的確定,都直接參考了CNAS-CC01:2011 7.1至7.4中的最新要求,并沒有像CNAS-CC18:2010那樣針對每一類做詳細的說明。但是縱觀CNAS-CC01:2011的正文和附錄,均要求識別FSMS認證領域的特定能力準則。如CNAS-CC01:2011附錄A明確了認證機構應為特定職能確定的知識和技能。如果已經為特定的認證方案建立了附加的特定能力準則,例如ISO/TS 22003(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這些附加的特定能力準則應得到應用。這就是要求能力準則應為通用的。資格和經驗都可作為能力準則的一部分,但能力不能僅以此為基礎。重要的是確保人員在獲取資格或具有一定的行業經驗后,能夠證實其具備期望的運用特定知識和技能的能力。評價過程應特別關注認證機構從業人員相關的食品安全知識的評價,包括在實施的行業類別內特定的前提方案和相應的食品安全危害。因而CNAS-CC18:2014再附錄中增加了人員能力的要求。
3 規范性和資料性附錄
標準附錄與標準正文一般有密切的關系,附錄是對標準正文內容的補充或說明。在標準正文的相應內容中,通過對附錄采取引用的方式而將附錄與正文聯系起來。本次修訂附錄部分變化也較大。除了對附錄A和B的修訂外,新增了附錄C、D和E。其中附錄A、B和C屬于規范性目錄,附錄D和E為資料性目錄。規范性附錄的內容構成標準內容要求的一部分,語言表述一般為“應”。資料性附錄提供有助于標準中相應要求實施的信息。資料性附錄中的內容不是標準的要求,所以語言表達用“宜”。
附錄C規定了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機構的人員在特定認證職能中的能力要求。識別的能力準則是對認證機構食品安全相關工作人員的要求,其能力準則應作為每個行業類別人員能力的基礎。能力準則可以是通用的或特定的。這些特定的能力相對于CNAS-CC01:2011附錄A表A.1中識別的通用能力是新增的。能力準則是指相關的特定的知識和技能,與附錄C中識別的通用能力要求相一致。即依據食品鏈行業類別相關的產品、過程和服務確定特定的知識。認證機構還可以識別擬開展的行業類別和每個職能崗位的特定要求。
附錄D在CNAS-CC01:2011的附錄A中識別的許多通用認證職能上為認證機構提供了指南,FSMS認證和審核涉及的人員需要據此確定能力準則。附錄D從申請評審、選擇審核組、策劃審核活動、審核、認證決定和專業能力發展六個認證流程的角度對審核和認證人員能力提出具體要求,機構可根據自身崗位職能設置,對人員能力要求進行設定。
附錄E是基于CNAS-CC01:2011,即對管理體系認證機構的要求,在食品安全領域情況下,強調“安全產品”,因此一些認證方案采用以ISO/IEC17065為基礎的產品認證標準。本附錄在對比了CNAS-CC02 和CNAS-CC01上,明確了使用該標準的食品方案。
與CNAS-CC18:2010相比,2014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CNAS-CC18:2014在FSMS要求上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本文只是對其中部分內容的理解闡述了作者的觀點,以期與同行進行交流。
淺談CNAS-CC18 2014的變化.pdf
[關鍵詞]食品安全;管理體系;CNAS-CC18:2014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于2013年12月15日發布了ISO/TS22003:2013《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審核與認證機構要求》(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Requirements for bodies providing audit and certification of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該標準代替了ISO/TS22003:2007。
為提高我國食品安全管理體系(FSMS)認證認可工作的有效性,促進我國食品安全認證認可結果在世界范圍得到其他國家和(或)地區的承認。CNAS修訂了CNAS-CC18:201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要求》,形成了CNAS-CC18:2014(等同采用ISO/TS22003:2013),并參照CNAS-CC18:2014要求配合調整了CNAS-GC18:2013《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證業務范圍管理實施指南》、CNAS-SC16《良好生產規范(GMP)認證機構認可方案》、CNAS-SC17《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認證機構認可方案》等認可規范文件。
與CNAS-CC18:2010相比,CNAS-CC18:2014對食品鏈分類、依據ISO22000開展食品安全管理體系(FSMS)審核及認證的人員能力、規范性和資料性附錄進行了修訂并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闡述了作者對變化部分的理解。
1 食品鏈分類
比較CNAS-CC18:2010和2014的食品鏈分類,從表頭我們可以發現CNAS-CC18:2014增加了一個“組”的概念,“行業類別”的劃分發生了細微變化,而“種類(示例)”裂變成了“子行業類別”和“包括的活動示例”。本次修改后的食品鏈分類,從“組”到“活動示例”的遞增性更為明顯,層級劃分更為合理。
“組”用于界定認證機構認可的范圍和認可機構見證認證機構的范圍。食品鏈行業類別被劃分為農業(A+B)、食品和飼料加工(C+D)、餐飲業(E)、零售運輸和貯藏(F+G)、輔助制造業(H+I+J)和(生物)化學品制造(K)。所以,“組”的劃分僅用于認可過程,不適用于認證過程。對企業的專業類別的界定沒有直接的聯系,在合同評審過程中,也不需要對該內容進行識別。
“行業類別”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將原先的“加工1-3”統一為食品生產。變化較大的是原先的“種類(示例)”裂變成了“子行業類別”和“包括的活動示例”。我們仔細對比可以發現“子行業類別”的描述比原先“種類(示例)”更為明確,“包括的活動示例”對“子行業類別”做了更為詳盡的描述,較為明確,不易混淆,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例如行業類別“C食品生產”,其子行業類別分為“易腐爛的動物產品的加工”、“易腐爛的植物產品的加工”、“易腐爛的動物產品和植物產品(混合產品)的加工”和“環境溫度下穩定產品的加工”。活動示例的描述幾乎囊括了所有典型的食品生產種類。除了食品生產種類外,本次的食品鏈分類對“寵物飼料生產”的行業類別歸屬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但是筆者發現本次食品鏈分類仍未能體現簡單加工食品的歸屬,如食品鏈各類產品的分裝。分裝沒有傳統意義上的生產加工過程,該類型加工又該如何劃分仍有待討論。
表1 CNAS-CC18:2010和2014食品鏈比較
CNAS-CC18:2014 |
CNAS-CC18:2010 |
|||||||
組 |
行業類別 |
子行業類別 |
包括的活動示例 |
代碼 |
行業類別 |
種類(示例) |
||
農業生產 |
A |
農業生產(動物類) |
AI |
生產肉、奶、蛋或蜂蜜的動物養殖 |
…… |
A |
農業生產1(動物類) |
A1-A6 |
AII |
魚和海產品的養殖 |
…… |
||||||
B |
農業生產(植物類) |
BI |
農作物種植(谷物和豆類除外) |
…… |
B |
農業生產2(植物類) |
B1-B5 |
|
BII |
谷物和豆類種植 |
…… |
||||||
食品和飼料加工 |
C |
食品生產 |
CI |
易腐爛的動物產品的加工 |
…… |
C |
加工1(易腐爛的動物產品) |
C1-C5 |
CII |
易腐爛的植物產品的加工 |
…… |
D |
加工2(易腐爛的植物產品) |
D1-D3 |
|||
CIII |
易腐爛的動物產品和植物產品(混合產品)的加工 |
…… |
C |
加工1(易腐爛的動物產品) |
C6 |
|||
CIV |
環境溫度下穩定產品的加工 |
…… |
E |
加工3(常溫下保存期長的產品) |
E1-E14 |
|||
D |
動物飼料生產 |
DI |
飼料生產 |
…… |
F |
飼料生產 |
F1-F2 |
|
DII |
寵物飼料生產 |
…… |
|
|
|
|||
餐飲業 |
E |
餐飲業 |
…… |
G |
餐飲業 |
G1 |
||
零售、運輸和貯藏 |
F |
銷售 |
FI |
零售/批發 |
…… |
H |
銷售 |
H1-H2 |
FII |
食品代理/貿易 |
…… |
||||||
G |
運輸和貯藏服務的提供 |
GI |
易腐食品與飼料的運輸和貯藏的提供 |
…… |
J |
運輸和貯藏 |
J1 |
|
GII |
環境溫度下穩定食品和飼料的運輸和貯藏的提供 |
…… |
K1 |
|||||
輔助服務 |
H |
服務 |
…… |
I |
…… |
I1-I6 |
||
I |
食品包裝和包裝材料的生產 |
…… |
M |
包裝材料制造 |
M1 |
|||
J |
設備制造 |
…… |
K |
設備制造 |
K1 |
|||
生物化學 |
K |
(生物)化學品生產 |
…… |
L |
(生物)化學品制造 |
L1-L7 |
2 FSMS人員能力
隨著CNAS-CC01:2011的更新,CNAS-CC18:2014在管理層和人員的能力、參與認證活動的人員、外部審核員和外部技術專家的使用、人員記錄、能力準則和評價過程的確定,都直接參考了CNAS-CC01:2011 7.1至7.4中的最新要求,并沒有像CNAS-CC18:2010那樣針對每一類做詳細的說明。但是縱觀CNAS-CC01:2011的正文和附錄,均要求識別FSMS認證領域的特定能力準則。如CNAS-CC01:2011附錄A明確了認證機構應為特定職能確定的知識和技能。如果已經為特定的認證方案建立了附加的特定能力準則,例如ISO/TS 22003(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這些附加的特定能力準則應得到應用。這就是要求能力準則應為通用的。資格和經驗都可作為能力準則的一部分,但能力不能僅以此為基礎。重要的是確保人員在獲取資格或具有一定的行業經驗后,能夠證實其具備期望的運用特定知識和技能的能力。評價過程應特別關注認證機構從業人員相關的食品安全知識的評價,包括在實施的行業類別內特定的前提方案和相應的食品安全危害。因而CNAS-CC18:2014再附錄中增加了人員能力的要求。
3 規范性和資料性附錄
標準附錄與標準正文一般有密切的關系,附錄是對標準正文內容的補充或說明。在標準正文的相應內容中,通過對附錄采取引用的方式而將附錄與正文聯系起來。本次修訂附錄部分變化也較大。除了對附錄A和B的修訂外,新增了附錄C、D和E。其中附錄A、B和C屬于規范性目錄,附錄D和E為資料性目錄。規范性附錄的內容構成標準內容要求的一部分,語言表述一般為“應”。資料性附錄提供有助于標準中相應要求實施的信息。資料性附錄中的內容不是標準的要求,所以語言表達用“宜”。
附錄C規定了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機構的人員在特定認證職能中的能力要求。識別的能力準則是對認證機構食品安全相關工作人員的要求,其能力準則應作為每個行業類別人員能力的基礎。能力準則可以是通用的或特定的。這些特定的能力相對于CNAS-CC01:2011附錄A表A.1中識別的通用能力是新增的。能力準則是指相關的特定的知識和技能,與附錄C中識別的通用能力要求相一致。即依據食品鏈行業類別相關的產品、過程和服務確定特定的知識。認證機構還可以識別擬開展的行業類別和每個職能崗位的特定要求。
附錄D在CNAS-CC01:2011的附錄A中識別的許多通用認證職能上為認證機構提供了指南,FSMS認證和審核涉及的人員需要據此確定能力準則。附錄D從申請評審、選擇審核組、策劃審核活動、審核、認證決定和專業能力發展六個認證流程的角度對審核和認證人員能力提出具體要求,機構可根據自身崗位職能設置,對人員能力要求進行設定。
附錄E是基于CNAS-CC01:2011,即對管理體系認證機構的要求,在食品安全領域情況下,強調“安全產品”,因此一些認證方案采用以ISO/IEC17065為基礎的產品認證標準。本附錄在對比了CNAS-CC02 和CNAS-CC01上,明確了使用該標準的食品方案。
與CNAS-CC18:2010相比,2014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CNAS-CC18:2014在FSMS要求上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本文只是對其中部分內容的理解闡述了作者的觀點,以期與同行進行交流。
淺談CNAS-CC18 2014的變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