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蘆薈的藥性功能并非人人都適用,部分乳品已于近期在包裝上加注“不適宜人群”.
從今年9月1日起,凡添加有庫拉索蘆薈凝膠的食品必須標注“本品添加蘆薈,孕婦與嬰幼兒慎用”字樣,并在配料表中明確標注“庫拉索蘆薈凝膠”以及每日食用量不應超過30克等警示語。這是今年衛生部等六部局針對食品中添加蘆薈,聯合發布的公告要求。
據了解,蘆薈因有藥性功能,孕婦和嬰幼兒若食用易引起身體不適甚至突發病癥。記者走訪廣州市場發現,雖然國家相關部門規定該規定9月起執行,但目前蒙牛等乳品企業已開始執行該規定,同時也有部分乳品企業的蘆薈酸奶暫未改換包裝。
“蘆薈凝膠”食用量≤30克/日
今年2月初,衛生部和國家質檢總局等六部局聯合發布公告,規定蘆薈產品中僅有庫拉索蘆薈凝膠可用于食品生產加工。據悉,庫拉索蘆薈凝膠來源于庫拉索蘆薈葉片的可食用部位凝膠肉,可用于各類食品。
衛生部等六部局還規定,庫拉索蘆薈凝膠的每日食用量應不大于30克。企業應在企業標準中對添加庫拉索蘆薈凝膠的食品的每日食用量作出規定。若無法確保消費者蘆薈日攝入量在安全范圍內,應在包裝上標注每日食用量警示語。
在該公告中,衛生局等六部局還明確表示,孕婦、嬰幼兒不宜食用庫拉索蘆薈凝膠。添加庫拉索蘆薈凝膠的食品必須標注“本品添加蘆薈,孕婦與嬰幼兒慎用”字樣,并應當在配料表中標注“庫拉索蘆薈凝膠”。
部分品牌蘆薈酸奶已改包裝
根據該公告內容,自9月1日起凡添加有庫拉索蘆薈凝膠的食品必須加注這些內容,而目前市場上含蘆薈食品多為酸奶產品。以銷售酸奶產品著稱的光明乳業上周就這一公告作出回應稱,目前公司已經在著手執行加注新標的蘆薈酸奶外包裝的更換工作,“北方市場因為銷量較小執行得比較快,像南方這樣的銷量大區執行起來可能會慢些。”光明乳業新聞發言人龔妍奇如此向記者表示。
記者上周走訪廣州各大超市,也發現目前僅有少數酸奶產品外包裝上已開始應用這些標識,仍有不少蘆薈酸奶產品對其所用蘆薈凝膠品種、每日食用量警示語及孕婦、嬰幼兒不宜食用尚無一項有標注。
記者在市區一宏城超市內看到,蒙牛的“蘆薈+獼猴桃”全脂果料酸奶等幾款產品,均有標明“庫拉索蘆薈凝膠(添加量:5.0克/100克)”、庫拉索蘆薈凝膠每日食用最大限量及“不適宜人群:孕婦、嬰幼兒”.
不過,另一知名全國性品牌的蘆薈酸奶則僅標識了配料為“庫拉索蘆薈凝膠”及每日最大限量,卻并未標識出孕婦、嬰幼兒不適宜飲用。記者就此向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詢問包裝更換進度,但暫未收到回復。
還有一款名為“卡士活均奶飲品(蘆薈味)活菌型乳酸菌飲料”,記者發現其僅在配料表中寫明使用食用蘆薈香料,其他與蘆薈有關的提醒標注記者均未看到。對此,昨深圳卡士相關負責人吳經理解釋稱,該產品所添加的“食用蘆薈香料”是一種調制香料(蘆薈味),并非食用蘆薈。
孕嬰食用或易引起急性病癥
未標注孕婦、嬰幼兒為含蘆薈食品的不適宜人群,對這些特殊的消費群體影響大不大?根據相關媒體報道,河南中醫學院三附屬醫院婦科副主任醫師劉成藏曾表示,孕婦食用蘆薈會誘發出血甚至流產。而女性經期食用易使宮凝血瘀、氣血不和,導致痛經等不適癥狀。劉成藏提醒,“孕婦和經期中的女性尤應禁止食用蘆薈。”
此外,有營養學系專家表示,嬰幼兒脾胃虛弱,如果長時間將蘆薈作為食品食用,也會導致胃腸功能紊亂,即使當作藥用時也應謹慎,更不能當做食品經常食用。
與此類似,哺乳期女性也應謹慎食用蘆薈,以免引起寶寶腸胃不適。有痔瘡出血或者鼻出血癥狀者,也不宜食用蘆薈。
不過,大多普通消費者對此卻并無相應的了解。記者上周在走訪市場時,問詢多位購買酸奶的消費者,大多表示不知蘆薈可能對孕婦、嬰幼兒的身體造成傷害。有市場調查表明,7成以上的消費者不知蘆薈凝膠每日的限食量以及孕婦、嬰幼兒不宜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