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一些超市、賣場中,一系列用竹炭加工出來的食品進入了人們的視線,有竹炭花生、竹炭金納豆、竹炭面條、竹炭面包、竹炭蛋糕、竹炭酒等,由于廠家標榜該類食品具有吸附人體內(nèi)有害物質,凈化血液中毒素的功效,引起了不少消費者的興趣。竹炭食品真的有這種“排毒”效果嗎?
竹炭食品能排毒缺乏科學依據(jù)
有關專家認為,盡管我國古代有炭火制藥的應用,中草藥也有炒炙后使用的,如焦三仙,用于治療消食化滯,但其炒炙過程中只是將山楂、麥芽、神曲這三味中藥炒至焦黃,其本身性狀仍然保留,與竹炭完全炭化的加工手段不同。因此,竹炭食品能夠排毒缺乏有力的科學依據(jù)。
竹炭食品的制作工藝并不復雜,一般是把竹炭粉末按一定比例加入到食品原料中,再一起加工。食用竹炭可排毒有點夸大其詞,所謂的竹炭食品中含有非常細微的竹炭顆粒,即使是真的能吸收毒素,也極易導致人體內(nèi)水電平衡紊亂。
不能作為合法的食品原料使用
雖說在常用藥品中,有一種西藥叫做藥用活性炭,應用于臨床的主要依據(jù)是活性炭有極強的吸附性,用于治療食入性中毒、急性腹瀉等,可將消化道中的毒素吸附,并可助固化糞便。這種活性炭常見的副作用是引起便秘,而對腸胃蠕動其實沒有幫助,更談不上助消化、治療便秘等作用。
在《食品添加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中,竹炭并未列入其內(nèi)。植物炭黑可作為著色劑在部分食物生產(chǎn)加工時使用,植物活性炭可作為食品工業(yè)用加工助劑使用,但竹炭是否與植物炭黑、植物活性炭等同,還難以判定。也就是說,目前竹炭還不能作為合法的食品原料使用。
對竹炭食品應采取謹慎的態(tài)度
需要指出的是,竹子雖然是天然的植物,竹筍也是中國料理的重要佳肴,但竹材經(jīng)過高溫炭化過程中會發(fā)生復雜的化學反應,產(chǎn)生許多復雜化合物,其中焦油就是一種致癌物,必須再精制后才能將焦油除去,若將不當加工后的竹炭或竹醋液直接拿來食用是非常危險的行為。另外,竹炭在加熱分解時所產(chǎn)生的甲醇亦有毒性。食用竹炭后,細微顆粒很可能吸入肺里,吸附在肺葉上,而且它吸附性極強,吃下去后很難排出體外,容易形成“塵肺”。
有鑒于此,專家認為不要輕信所謂竹炭食品的神奇療效,對于使用竹炭食品應采用謹慎的態(tài)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