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廠家不理不睬
據翁女士稱:她于2004年10月25日與福建維斯特蔬菜果汁有限公司簽約,成為該公司的莆田區域代理商,11月11日,翁女士開始從該公司進貨銷售。拿到代理權后,翁女士煞費苦心開拓市場,使該公司的產品在莆田市場上得到了推廣。然而,到12月底,麻煩就來了,許多消費者在購買該公司的產品后發現產品有質量問題,紛紛找上門來索賠。心急火燎的翁女士多次向廠家反映情況,廠家一直未予理睬。
記者在翁金鶯所提供的產品里發現,福建維斯特蔬菜果汁有限公司生產的“維六八鮮榨蔬果汁”出現了大量的不明飄浮物,一片混濁,并伴有脹瓶現象;而另一產品“蔌聯果全天然100%原汁原味鮮榨混合蔬果汁”也出現了一些包裝瓶內壁粘附著霉狀黑點。
翁女士氣憤地告訴記者,“維斯特”方面曾偷偷派人收購流入市場的問題產品,并單方面終止了她在莆田區域的代理權。就在“3.15”前夕的3月14日,“維斯特”派員赴莆田,提出給翁女士1000件產品鋪貨,同時賠償其經濟損失30000元,至于消費者的投訴,由翁女士自行解決。然而,到4月初,廠家突然變卦,提出只賠償5000元。翁女士無法接受,廠家扔下一句“你愿上哪告就上哪告去,我們不怕”便不再理睬了。
事實真的如翁女士所說的嗎?4月8日上午,記者就“維斯特”產品問題撥通廠方有關負責人的手機。“投訴不是找12315嗎?怎么投訴到你這里來了?”廠家負責人在電話里如是說。經過交涉,該負責人表示將盡快派人過來了解情況,并一再解釋市面上已無這種產品。當日,一自稱為《福建日報》社的男子拔通本報新聞熱線(0591--87734259)向記者了解情況,并一再聲稱和記者的領導是老朋友,“維斯特”是福建日報的客戶。此后,“維斯特”方面再也沒有任何反應。直到記者走訪廠家前,依然沒有得到“維斯特”的任何答復。
維斯特:“這是人為造成的”
4月20日,記者趕赴位于三明高新技術開發產業區金沙園的福建維斯特蔬菜果汁有限公司采訪。
接待記者的是公司總經理章利文。在談到投訴情況時,章利文一口咬定翁女士在無理取鬧。“我跟她說了,你愿意上哪里告就上哪里告,省里那么多人都在喝這種飲料,別的地方怎么不出事?就她莆田那邊問題多。”
記者拿出翁女士提供的該公司生產的“維六八鮮榨蔬果汁”和“蔌聯果全天然100%原汁原味鮮榨混合蔬果汁”,就產品出現的質量問題詢問了章利文總經理。章利文認為,“維六八鮮榨蔬果汁”出現的問題是人為造成的,不可能是質量問題。只要把瓶蓋輕輕往外轉,再往回擰,這樣既看不出包裝蓋有任何問題,但其實果汁已經漏氣,這樣就會產生一些化學反應,導致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以章利文的觀點,產品質量問題是由于翁女士動了手腳后出現的。記者進而指出:既然“維斯特”認為是翁女士在造假,為何不采取法律手段來維護公司權益呢?章利文的回答令記者吃驚:現在公司只想著怎么把銷量做上去,哪有精力來管這些事。記者追問:既然有造假現象出現,公司怎能坐視不管,難道不會對公司的產品造成沖擊嗎?章利文笑了笑,假的也不會多,隨她去了。
針對“蔌聯果全天然100%原汁原味鮮榨混合蔬果汁”里出現的霉狀黑點,章利文在擦拭了瓶蓋上的噴碼生產日期后,遞給記者看:“這不是我們公司的噴碼,公司的噴碼是擦不掉的。”接著,章擰開瓶蓋喝了一口后說“味道也不一樣,里面的霉狀黑點也是凝固物,根本就不可能是發霉。要是發霉的話輕輕一抹就散掉,而不是一塊塊的凝固物”。可笑的是,記者從公司里隨機拿出兩瓶“蔌聯果全天然100%原汁原味鮮榨混合蔬果汁”,就章利文所說的“噴碼是擦不掉的”做了個試驗,最后竟然全都擦掉了。
面對這一幕,章利文顯得很驚訝。記者轉而就帶去的“蔌聯果全天然100%原汁原味鮮榨混合蔬果汁”的包裝瓶、蓋是否是公司所出產進行證實時,章利文不得不承認產品的包裝瓶、蓋確屬公司所有,公司也從未有過產品包裝材料出廠。
經銷商:“完全是產品質量問題”
在莆田黃石,二批商周衛國告訴記者,他于2005年1月28日從區域代理商翁女士那里提了10箱“維六八鮮榨蔬果汁”,那時正值春節前的銷售旺季。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消費者前來退貨的接踵而至。周鬧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因為所有產品進貨后一般都是整箱銷售,根本沒有拆開包裝。直到消費者退貨時才發現,原來每箱產品中,30%以上都出現不同程度的飄浮物,果汁顏色也不一樣,并出現一些產品脹瓶現象。當時,碰到廠家的業務員就反映了一下情況,廠家只提出換貨,根本就不派人調查情況。“完全就是產品質量上的問題,廠家卻一點也不重視”。周氣憤地說。
記者在走訪中了解到,在莆田的幾家超市里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與周衛國所述相類似的狀況。某超市負責人陳經理告訴記者,福建維斯特蔬菜果汁有限公司生產的“維六八鮮榨蔬果汁”從進貨時一直未變動包裝,直到產品上架時才發現產品有問題,一箱15瓶裝的“維六八鮮榨蔬果汁”,竟然4瓶出現問題,對超市的影響很大。
莆田仙游的消費者張先生告訴記者,“維斯特”廠家出現這么大的質量問題實屬不該,出現問題后再次推脫責任更不應該。消費者作為消費關系中的弱者,權益理應得到保護。維斯特如此蠻橫,究竟是誰在為其撐腰?
維斯特咄咄逼人欲蓋彌彰
4月29日,記者將調查結果寫成新聞稿件后傳真給維斯特蔬菜果汁有限公司。4月30日,該公司即傳回一份回函。在該函件稱:記者在對維斯特公司的采訪時,章利文總經理“同時在現場作了實驗——取出三瓶‘維六八’產品,(生產日期分別為2005年2月3日16:25,2005年3月12日14:45,2005年3月12日12:41)當場開啟,但瓶蓋無變形、無損壞,外觀肉眼無法識別已開啟,開啟時《中國食品質量報》福建記者站趙建鴻記者在場親眼目睹并簽字確認,章利文總經理明確指出此三瓶已開啟漏氣的‘維六八’產品一個星期后必將產生質量問題,并對此三瓶‘維六八’進行封包,由趙記者帶回報社進行驗證。”而事實上,由記者帶回的三瓶“維六八”產品直至4月30日記者收到該公司的回函時,仍無法從肉眼上看到如翁女士所述的產品質量問題。退一步說,即使事情真的如章利文總經理所說在“一個星期后必將產生質量問題”,也與該公司在莆田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都沒有必然的聯系。
在維斯特蔬菜果汁有限公司給本報的回函中,該公司聲稱:“我司是福建省三明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金沙園區的企業,也是省市縣重點扶持的企業,趙記者對我司的此番采寫勢必對我司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對園區的招商引資項目帶來極大的不利,對我省工業經濟的發展產生重大阻礙。”試想,維斯特仗著是招商引資項目企業就可以無視消費者的利益么?掛著一塊“省市縣重點扶持企業”就可以置老百姓的生命健康于不顧么?維斯特蔬菜果汁有限公司如此咄咄逼人,究竟意欲何為!
在已經過去的“福鼎劣質奶粉事件”中,人們發出這樣的驚呼:劣質奶粉生產企業全部是招商引資項目。人們或許不曾想過,當一些“重點扶持”的企業利益得到滿足的同時,我們失去的,恰恰是老百姓對我們政府的信任。兩相權衡,這樣的利益,還是少一些為好。
質監部門:“這樣的產品肯定不正常”
在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記者拿著該公司的產品采訪了監督稽查處的相關領導,該負責人看完產品后表示,從肉眼上看還搞不清楚是出了什么問題,但產品出現大量不明飄浮物,不管是原料還是工藝上的問題,肯定是不正常的。
在記者20天的調查中,“維斯特”始終沒有承認其產品是否存在質量問題。那么,這么多的問題產品究竟出自誰之手?對這些疑問,本報將作進一步追蹤報道。
相關鏈接:問題產品,必須召回
“消費者的損失不僅包括購買不合格食品的直接損失,更重要的是食用有毒有害食品對身體健康造成的隱性損失。”國家工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局長騰佳財在近日舉行的“食品安全與企業責任高層論壇”上表示,企業必須建立問題食品的“召回”制度,一旦發生質量問題,最大限度地減少對消費者的危害。
“我國的食品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生產企業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這一點今后必須加以明確。”騰佳財對記者解釋說,比如《產品質量法》規定,食品經銷企業要建立進貨檢驗制度,但卻沒有規定,如果企業沒有建立這種制度要受到何種懲罰。騰佳財透露,有關部門目前正在修訂《食品衛生法》,并有可能制訂《食品安全法》,在這些法律法規中將明確“企業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中國食品質量報記者趙建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