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鹽與老百姓的身體健康息息相關,鹽業關乎國計民生。陳桂某、陳偉某卻違反國家有關鹽業管理規定,非法生產、銷售食鹽達21噸。近日,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檢察院以非法經營罪對兩被告人提起公訴。
經查,2010年12月20日至1月20日期間,被告人陳桂某伙同陳偉某在坪山新區坪山街道湯沙社區沙湖新屋一出租屋內通過將工業用鹽與散裝鹽混合的方式生產假食用鹽,并將包裝好的假食用鹽運往坪山新區各小店進行銷售,累計銷售總額達21噸。
2011年1月20日,被告人陳桂某、陳偉某在該出租屋被抓,當場繳獲假食鹽11780斤、包裝袋若干及作案工具封口機、封袋機和貨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