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醇專賣店擺滿"茅臺酒"包裝盒
工商蹲守9天,端掉涉嫌售假窩點
3月9日,經過長達9天的連續蹲守和摸排,都勻市工商局執法人員在一家"茅臺集團茅臺醇專賣店"及其兩個倉庫中,查獲涉嫌假冒名酒、香煙及"都勻毛尖"茶葉若干,案值約14萬元。
2月27日,都勻市工商局局長徐軍接到一個投訴電話,對方聲稱其在虹橋頭一茅臺專賣店內買到假酒。徐軍當即安排執法人員前往調查。當都勻市工商局執法人員來到被舉報的店面時,只見該店看起來并不像賣假酒的地方。而經過一段時間觀察,執法人員發現,此店名為"茅臺醇專賣",可"貴州茅臺酒"的外包裝紙盒卻擺滿展示架。執法人員要求店主提供專賣授權許可證件,店主提供不出;執法人員詢問其是否銷售"貴州茅臺酒",其矢口否認。而經執法人員向周邊群眾調查,卻發現該店確有銷售"貴州茅臺酒"的情況。
3月6日23時許,一輛小貨車悄然駛到專賣店門口停住。緊接著,店主朱某某及其"員工"打開店門,開始從車上下貨。憑借燈光和望遠鏡,執法人員清楚看見朱某某抬著的紙箱上印有"貴州茅臺酒"的字樣。又經過兩天對專賣店蹲守,以及對送貨車進行跟蹤。3月8日,執法人員鎖定了朱某某的倉庫--位于都勻開發區城郊的沙包堡辦事處黃英村一組相距數百米的兩家民居。
3月9日早10點,準備充分的專案組執法人員兵分三路直撲涉嫌藏假售假窩點。
專案一組在專賣店內搜查,發現"貴州茅臺酒"外包裝紙盒53個、涉假"貴州茅臺酒"2瓶,另外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三無"精包裝"都勻毛尖"4盒、空盒5個。執法人員現場暫扣以上物品及雙回沙酒、茅臺迎賓酒、紅花郎酒等超范圍經營且無進貨票據,或進貨票據不全的103類約300余件物品。
在對該門面的進一步搜查中,執法人員還在門面二樓當事人放置衣物的旅行箱中發現涉嫌假冒的茅臺30年陳釀的年份酒1盒、"三無"精包裝"都勻毛尖"1盒。同時,在朱某某床邊的夾縫中,發現中華煙(軟中華)2條、貴煙(軟遵義)3條、貴煙(福)1條。后經煙草稽查人員到場鑒定,均為假煙。
此后,專案組在公安人員的配合下,在都勻市沙包堡黃英村一組相距甚遠的兩民居中分別查獲其藏假倉庫。
經粗略估計,執法人員在3處窩點查獲的物品總價達14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