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錢的菜,吃不完卻不許打包,陳小姐碰到的這件事實在讓她想不通。發生在近一月前的事情,昨天開始了第三次調解。
2月11日中午,陳小姐和父母去一家叫珺珺傳廚的菜館吃飯。去之前,她在團購網上預先支付了48元,按照約定,她可以在4種魚類中任選一種,4樣葷菜、4樣素菜中各任選2樣。
菜很快點好了:紅燒魚、干鍋雞、鐵板牛肉、有機花菜和茄子。3個人吃5份大菜,有點多,到最后,幾乎剩了一半。陳小姐自然想到了打包。
向服務員要打包盒,麻煩來了。
"服務員、收銀員、老板在我們的要求下先后都來了,一口咬定,飯店的規定就是不能打包,前后還給出了至少10種理由。"陳小姐很驚訝,付過錢,這就是自己的菜,自己有權處置,憑什么不讓打包?
而飯店三級工作人員給出的理由羅列起來有:菜館規定、特價菜、促銷需要、增加工作量、不能享受雙重優惠、維權態度差、影響菜館的正常經營、影響工作人員情緒,后來還說這是餐飲團購的"行規".到最后,飯館方甚至認為消費者損害了自己名譽,反過來要求賠償。
陳小姐和父母抵擋不住,"落荒而逃".
從菜館出來后,陳小姐向各方投訴。盡管有團購網、消協等幾方協調,菜館方依然態度強硬,甚至連道歉都不愿意。
記者找到了這家位于杭州朝暉新市街的珺珺傳廚。"對啊,就是不許打包,(團購)已優惠了,屬于虧本經營,如果再打包,我們虧得更多。"一個不愿意透露名字和職務的工作人員接受了采訪,"再說這是行規,大家都這樣做的。"
珺珺傳廚的說法并沒有得到杭州市餐飲旅店協會的認同。該協會相關負責人支持陳小姐節儉、低碳的做法。"特價菜如果不允許打包,經營方應當在客人下訂單或者點菜時明示,反之菜館就應當滿足消費者打包的合理要求。"該負責人說,他們也會本著解決矛盾出發,再次進行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