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網友梁先生愛好藏酒,近20年里收藏了國內各種知名白酒。前日,他邀請一幫朋友來家欣賞藏酒,卻發現一對自己珍藏了18年的酒鬼酒成了空瓶,但瓶身和外包裝沒有任何泄露的痕跡,這令他和眾人感到十分驚訝。
收藏18年的“酒鬼”酒成空瓶
梁先生在紅網發帖稱,他于1993年在湘西吉首釀酒總廠花費近500元,購買了一對“無上妙品”酒鬼酒,專門用來收藏。今年2月15日,他拿出藏酒供朋友觀賞時,發現這對“酒鬼”酒重量明顯不對勁,拆開包裝盒一搖酒瓶:其中一瓶滴酒未有,另一瓶也只剩下一小半。
“這真是怪事,我放在一起收藏的茅臺、劍南春、洋河、西鳳等名酒都完好無損,為何單單只有酒鬼成了空瓶?”梁先生認為,這對“酒鬼”酒瓶是瓦罐材質,在瓶口、瓶身、包裝均完好的情況下,瓶中的白酒“神奇”消失,有可能是瓦罐材質的密封性差所致。
“十幾年前的酒瓶瓦罐工藝落后”
今日下午,紅網記者就此事致電酒鬼酒廠技術部。
工作人員對此解釋稱,早期的“酒鬼”酒都是用瓦罐材質的酒瓶所裝,但十幾年前的瓦罐工藝比較落后,密封性不如上了釉的陶瓷酒瓶,所以不適合多年置放。“現在酒瓶的工藝改成了‘內瓷外陶’,陶罐外表保留了酒鬼酒的湘西特色,而瓶內的陶瓷工藝又保證了酒的密封性”。
至于酒的賠償問題,廠方表示可向顧客提供一對價值500元的酒鬼酒。
雙方協商賠償未能達成一致
“93年500元能買什么東西,現在的500又能買什么東西?”梁先生認為,18年前他購買這對酒的價格就在500元左右,廠方的賠償方案明顯不合理。由于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梁先生遂向紅網“消費維權”頻道(http://315.rednet.cn/)發帖投訴。
對此,紅網聯動律師、湖南人和人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蔡衛華認為,在確認空瓶系廠方工藝所致,網友可先與廠商協商賠償損失,如果廠商推脫責任拒絕賠償,可向當地消協或者工商投訴,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來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