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近半年的“龍鳳鮮肉包”,竟然還在銷售。前日,漢陽五里工商所執法人員對此展開了調查。
據了解,11日下午5時許,漢陽的張先生來到麒麟路一超市,購買了一袋“龍鳳鮮肉包”。回家后,無意中發現其出廠日期是2009年8月18日,保質期只有一年。張先生當即向本報反映。
前晚8時許,記者聞訊趕至該超市,只見其冷藏柜中,仍有“龍鳳鮮肉包”銷售,包裝袋上有“20090818”字樣的,而保質期是“零下18℃以下冷凍可保質12個月”,至目前已過期近6個月。
前日上午,記者和張先生一起,來到漢陽五里工商所舉報。工商執法人員趕至現場時,其冰柜中已不見“龍鳳鮮肉包”。執法人員要求商家提供鮮肉包的進貨信息,超市方也沒能提供。
工商執法人員表示,將根據消費者提供的票據和過期的“龍鳳鮮肉包”,展開進一步調查,以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