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箱里裝著兩種生產號不同的牛奶,消費者和銷售商對此各執一詞:消費者認為自己所購的牛奶是過期商品,而銷售商則認為牛奶質量沒有問題,生產號不一致是打號機出現問題所致。
1月10日,西寧市民丁先生向本報反映:1月3日,他在花園南街華聯超市購買了一箱“青海湖”牌紅棗奶。“第二天,因為孩子喝完牛奶出現拉肚子癥狀,我這才想起查看牛奶的生產日期。”丁先生說:“我看了箱子和袋子上的生產日期后,發現箱子上的日期雖然是2011年1月1日,可袋子上的日期分別是今年1月1日和去年10月1日的。”因為懷疑所購的牛奶是過期商品,他立即與超市和牛奶經銷商取得聯系。可牛奶經銷人員查看后,表示牛奶沒有問題,但還是愿意為他補償兩箱牛奶。令丁先生意外的是,他左等右等一直到10日,對方也沒和他聯系,為了討個說法,他便抱著半箱牛奶找到了記者。
記者從丁先生提供的牛奶中看到,牛奶袋上的生產號有兩種,一種為2/20110101,另一種為1/20 10101。青海雪峰牦牛乳業有限責任公司西寧銷售點一名姓霍的女士表示,她是專門負責處理投訴事宜的。1月4日,她接到丁先生的投訴后,立即趕往丁先生家中調查。“如果牛奶的溫度太高,打印號碼時可能會出現模糊情況,其實兩個號碼是一樣的,只是其中一個打印時少了一個‘1’字而已。”霍女士介紹,雖然牛奶沒有問題,但本著為消費者著想的態度,她還是打算給丁先生補償,甚至還主動提出承擔小孩的醫療費,但后來因為事太多太忙,她忘記了給丁先生的承諾。她最后說:“我會盡快處理此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