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冷飲攤都在銷售酸梅湯。 本 報記者苑菲菲攝
本報8月3日訊(記者苑菲菲)喝酸梅湯后鬧肚子,結果發現該生產廠家的生產許可證號早已過期。市質監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將對此展開調查。
小吳說,自己前幾天和幾個朋友在中山路逛街時,購買了幾杯青島糖果飲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蜜舟牌”酸梅湯,喝后都鬧起了肚子。“肯定是這個酸梅湯有問題,這個生產許可證號都是過期的,是不允許再使用它來生產飲料的。”根據小吳的指引,記者進入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查詢網站,輸入該飲料包裝上的號碼“370206010216”后,結果顯示該許可證過期未見延續。
3日,記者來到小吳所說的飲料銷售點要買酸梅湯,店員立馬推薦了這款飲料。“這比康師傅什么的都好,是青島當地的生產廠家生產的,賣了好多年了,品質絕對沒問題。”看到記者擔心質量問題,店員說。而在中山路、膠州路、即墨路上的多家攤點上,記者都發現了該廠家飲料的影子,主要有酸梅湯和檸檬汁兩種。不時有市民上前購買,店主們均表示這兩種飲料都是從青島糖果飲料食品有限公司拿的貨,非常受歡迎,有時一天能銷售幾十杯,從未出現質量投訴。
3日下午4點多,記者按照包裝上的廠家電話致電該公司,工作人員表示的確在生產這兩款飲料,但對于生產許可證號是否過期這一問題,工作人員則含糊地連稱“不會吧”。對方表示領導已下班,明早再做答復便掛斷了電話。記者多方調查了解到,該生產許可證號在2009年9月份就已經過期了,并且沒有提出延續申請。對此,市質監局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會對該公司展開調查,發現違規生產問題立即當場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