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工商局蕭山分局商業城工商所正式向轄區一副食品批發部負責人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這家批發部因涉嫌銷售假冒白酒被處罰近50000元。
事情還得從今年年初講起,1月20日,商業城工商所根據江蘇洋河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訴,對轄區一食品批發部店面和倉庫進行了突擊檢查,當場查獲標注“江蘇洋河酒廠股份有限公司”名稱和“海之藍”、“洋河藍色經典”字樣的白酒55箱,經廠方打假人員當場鑒定,這批酒無論是包裝還是酒本身都是假冒的。
面對這突如其來的檢查,批發部老板怎么都不相信這批酒會是假的,他甚至當著執法人員的面,撥通了包裝上的防偽電話,電話那頭告知這些酒是真的。批發店的老板一度懷疑,因為他沒有從正規渠道進貨,廠家故意找茬為難他。
執法人員將這批酒拿出來,讓老板仔細看一看,這55箱酒并不是同一個生產日期的,而是有從2009年9月到11月之間的五個生產日期,奇怪的是,批號卻只有兩個,不同的生產日期卻是同一個批號,而且是一會用這個批號,一會用那個批號穿插進行的。凡是做酒生意的人都知道正宗的酒是絕對不會出現這種低級錯誤的。
直到讀懂了批號上面的文章,店老板才明白這回太粗心大意讓人給騙了,所幸的是,他也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的貨,而且能提供來源,做好了索證索票的工作,要不然,知假賣假的代價可遠不止5萬元了。
工商執法人員提醒經營戶,為了維護自身和消費者的權益,在做好索證索票的同時,還要仔細檢查商品的商標、生產日期等重要標記,免得吃啞巴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