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毅偉)昨天,西安市食品稽查分局檢查餐館飯店年夜飯食品衛生時,在西安圣豪軒高新店餐廳的海鮮池內發現了國家明令禁止食用的72條活的河豚魚,執法人員當場查封,要求餐館在查封期間,不允許一條魚流失,活要見魚,死要見尸,執法部門將采取適當的方法銷毀。
食品衛生執法人員來到圣豪軒高新店,在餐廳的三個海鮮池內,胖乎乎的河豚魚在池內上下游動,上面沒有標注河豚魚的名稱。該店藍姓駐店總經理自稱這些河豚魚是供應商2月9日晚上寄存在該店的,10日晚上就運往深圳,執法人員對她的說辭當即進行駁斥,國家明令河豚魚不允許在市場上流通,將有毒的河豚魚存放在餐廳營業場所更不應該。藍經理說兩三個月以來該店開始提供紅燒河豚魚菜品,河豚魚是由外店加工成紅燒河豚魚送到這里,該店再用微波爐加熱,所以她只承認該店提供紅燒河豚魚菜品,不承認該店加工制作過河豚魚。記者在現場看到該店海鮮池中的河豚魚每條重250克至300克,每盤紅燒河豚魚菜品售價在2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