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0日,市民高先生向記者反映,在孩子一直食用的百樂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名為新彩蝴蝶階段面(4~12個月食用)里發現一只活蟲子,已經和百樂麥食品有限公司交涉過大半個月的時間了,對方的態度讓他很失望。
蔬菜調料包里有一只蛆
高先生說自己的孩子只有14個月大,從孩子6個月大時開始食用百樂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階段面作為孩子的輔食。“一直給孩子食用這個面一是因為它是青島本地產品,二是因為看到盒子側面標明的這句話:‘食用放心保安全:嬰幼兒食品,產品安全尤其重要’。”可誰能想到一直讓孩子食用的放心產品中竟然發現了驚人的一幕:“2009年12月5日早上,妻子給孩子煮面時,面已經下鍋,正要放蔬菜調料包時摸到里面有個突起的異物,仔細一看竟然是一只蛆,蔬菜包的袋子還沒打開。”
“你看從事發到現在都已經25天了,袋子里的蟲子還活著!”高先生氣氛地說。記者接過高先生手中的產品包裝盒,生產日期為2009年3月25日,產品保質期為12個月,產品還在安全期內,竟然出現這么大個蟲子?在產品出廠前是如果檢驗的呢?記者同時在盒子的側面看到這樣一段話:本產品用料考究,工藝嚴謹,生產車間實行滅菌控制,確保產品高度安全。“我原來也在一家食品企業工作過,產品在封包前應該經過多次殺菌處理的 ,這只蟲子到現在還活著說明他們的殺菌處理存在很大的問題,這種嬰幼兒食品還如何讓孩子放心食用?”高先生說。
多次協商,令人失望
高先生說,事發時妻子就給廠方打了電話,對方說讓他們等待回復,可直到上午11點廠方都沒有給予任何答復,高先生再次撥打了對方的電話:“這次的答復更是氣人,對方說是周末,他們都休班。在我的強烈要求下他們才派來了一位自稱是青島地區業務員的孫先生和我見面,他看過這個蔬菜包表示曾經出現過類似情況,但是沒這么嚴重,說是回去和領導反映,他做不了主。”
“從2009年12月7日到12月15日,他們曾經兩次來過電話,說是經過協商,只能賠我們幾包面,為什么出了這么嚴重的食品衛生問題,只有業務員和我聯系,而沒有領導出面解決?賠幾包面是小事,我是為我的孩子日后的成長擔心,萬一孩子已經將蟲卵食用,日后出現問題誰來負責?”高先生說,在他的強烈要求下,2009年12月15日終于見到了這個公司青島辦事處的陳經理,但是從打電話到見面氣氛一直很緊張,高先生認為對方態度強硬根本沒有道歉的意思:“我希望他們能給孩子簽署一份承諾書,如果孩子在日后因為食用過他們的產品而出現任何問題都由他們承擔,陳經理不同意,態度十分強硬地說只能賠10包面,而且還發生了口角,后來雙方也就這么不歡而散了。”
“這樣無理的要求不能滿足”
2009年12月25日,廠方再次給高先生撥打了電話,解決辦法仍然只是10倍賠償。“從事發到現在已經將近一個月了,廠家的態度讓我很寒心,我想通過食品監督部門來檢驗一下他們的產品,給出合理的處理意見。”高先生說。
隨后記者撥打了青島百樂麥食品有限公司的電話,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們一直很重視這個事情,多次協商解決,現在領導的意見是10倍賠償,不可能寫承諾,非常理解消費者的心情,但是這樣無理的要求我們不能滿足,誰都不能確保日后他是食用了我們的產品才出現問題。”同時負責人反問記者:“他并不是每次下面時都會放蔬菜包的吧?”聽到這樣一句話,高先生感到非常寒心:“難道我們食用你們配備的蔬菜包是我們的錯?” 文/圖 見習記者 牛青青
蔬菜調料包里有一只蛆
高先生說自己的孩子只有14個月大,從孩子6個月大時開始食用百樂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階段面作為孩子的輔食。“一直給孩子食用這個面一是因為它是青島本地產品,二是因為看到盒子側面標明的這句話:‘食用放心保安全:嬰幼兒食品,產品安全尤其重要’。”可誰能想到一直讓孩子食用的放心產品中竟然發現了驚人的一幕:“2009年12月5日早上,妻子給孩子煮面時,面已經下鍋,正要放蔬菜調料包時摸到里面有個突起的異物,仔細一看竟然是一只蛆,蔬菜包的袋子還沒打開。”
“你看從事發到現在都已經25天了,袋子里的蟲子還活著!”高先生氣氛地說。記者接過高先生手中的產品包裝盒,生產日期為2009年3月25日,產品保質期為12個月,產品還在安全期內,竟然出現這么大個蟲子?在產品出廠前是如果檢驗的呢?記者同時在盒子的側面看到這樣一段話:本產品用料考究,工藝嚴謹,生產車間實行滅菌控制,確保產品高度安全。“我原來也在一家食品企業工作過,產品在封包前應該經過多次殺菌處理的 ,這只蟲子到現在還活著說明他們的殺菌處理存在很大的問題,這種嬰幼兒食品還如何讓孩子放心食用?”高先生說。
多次協商,令人失望
高先生說,事發時妻子就給廠方打了電話,對方說讓他們等待回復,可直到上午11點廠方都沒有給予任何答復,高先生再次撥打了對方的電話:“這次的答復更是氣人,對方說是周末,他們都休班。在我的強烈要求下他們才派來了一位自稱是青島地區業務員的孫先生和我見面,他看過這個蔬菜包表示曾經出現過類似情況,但是沒這么嚴重,說是回去和領導反映,他做不了主。”
“從2009年12月7日到12月15日,他們曾經兩次來過電話,說是經過協商,只能賠我們幾包面,為什么出了這么嚴重的食品衛生問題,只有業務員和我聯系,而沒有領導出面解決?賠幾包面是小事,我是為我的孩子日后的成長擔心,萬一孩子已經將蟲卵食用,日后出現問題誰來負責?”高先生說,在他的強烈要求下,2009年12月15日終于見到了這個公司青島辦事處的陳經理,但是從打電話到見面氣氛一直很緊張,高先生認為對方態度強硬根本沒有道歉的意思:“我希望他們能給孩子簽署一份承諾書,如果孩子在日后因為食用過他們的產品而出現任何問題都由他們承擔,陳經理不同意,態度十分強硬地說只能賠10包面,而且還發生了口角,后來雙方也就這么不歡而散了。”
“這樣無理的要求不能滿足”
2009年12月25日,廠方再次給高先生撥打了電話,解決辦法仍然只是10倍賠償。“從事發到現在已經將近一個月了,廠家的態度讓我很寒心,我想通過食品監督部門來檢驗一下他們的產品,給出合理的處理意見。”高先生說。
隨后記者撥打了青島百樂麥食品有限公司的電話,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們一直很重視這個事情,多次協商解決,現在領導的意見是10倍賠償,不可能寫承諾,非常理解消費者的心情,但是這樣無理的要求我們不能滿足,誰都不能確保日后他是食用了我們的產品才出現問題。”同時負責人反問記者:“他并不是每次下面時都會放蔬菜包的吧?”聽到這樣一句話,高先生感到非常寒心:“難道我們食用你們配備的蔬菜包是我們的錯?” 文/圖 見習記者 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