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3日),晚報A23版報道了網友“燭影搖紅”通過晚報QQ講述自己被減肥廣告吸引走入美容院,結果一步步掉進美容陷阱的事情。在接到網友的投訴后,記者對此事進行了調查了解。同時,工商部門也已介入其中。
減肥藥是“川衛食”文號?
當網友“燭影搖紅”通過晚報QQ講述了自己在美容院減肥的過程后,受到了許多讀者的關注與同情。
隨后,“燭影搖紅”來到晚報。“這就是她們給我吃的藥。”“燭影搖紅”從包里拿出兩個藥瓶,瓶子是白色的,瓶身上貼著綠色產品相關信息的標簽。一個標簽上印著“醫康堂 清脂膠囊”,一個印著“醫康堂 消腸膠囊”,標簽上還印有“批準文號:川衛食準字(2005)第098號;執行標準:Q176537825-58-2005;改善:潤腸通便,便秘,純中藥;禁忌:心臟病者禁服;成都醫康堂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出品;地址:成都市高新區海龜科創園”。
記者注意到,兩個“藥品”使用的是同一個批準文號,記者登錄衛生部網站,輸入該批準文號后,并未搜到結果。
保健食品沒有“衛食準字”格式
記者又聯系到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品就沒有這樣的批準文號。”工作人員介紹,2003年以前,我國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為“衛食健字”。之后,保健食品“國食健字G+四位年份代碼+四位順序號”及“國食健字J+四位年份代碼+四位順序號”的批準文號正式亮相。“至此,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的標志方式也固定在了‘國食健字’的格式上。”
12月11日,“燭影搖紅”已將此事投訴到惠濟區工商分局劉寨工商所,美容院同意協調。記者后與“燭影搖紅”也來到劉寨工商所,并見到美容院老板。由于對賠償金額達不成一致,調解失敗。
昨日,工商所人員表示,將再次對此投訴進行協調處理。(李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