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記者從銅陵市長江路工商所了解到,銅陵市民王女士已經拿到了某超市付給的十倍奶粉賠償款。
11月初,長江路工商所接到銅陵市民王女士的投訴:她在市內一家超市購買了3袋袋裝奶粉,里面有異物,懷疑奶粉有質量問題。
工商所執法人員對此事展開調查,查看了王女士當天在超市的購物憑證,并與經營者取了聯系。從超市的進貨單看,這種奶粉是正規廠家生產,有廠家出示的產品檢驗合格證。為了核實情況,在經營者、消費者均在場的情況下,長江路工商所工作人員現場拆封王女士購買的一袋奶粉,進行沖泡,沖泡出來的奶粉內果然有細小的黑色物質,而奶粉的狀態、氣味未發現異常。工商人員將奶粉送到市疾控中心,該中心工作人員認為,根據《產品質量法》,存在肉眼能看到的雜質,應當屬于不合格產品。
工商人員向超市經營者宣傳《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商場應當先行賠償消費者,然后與廠家交涉。該商場表示,愿意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向王女士賠付十倍的購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