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里一件商品有兩個條形碼、標簽價與條形碼價不一致,遇到這種情況,很多人都會不勝其煩。對此,山東蓬萊市質監部門提醒消費者,在超市購物時不僅要檢查購物小票物品與實物是否一致,更要看清商品的價格是否存在問題。
蓬萊市民王女士日前在超市看到貨架上某名牌益生菌、凈含量1.25kg的桶裝酸牛奶,標著特價9.6元,遂選購一桶。到超市出口結算時,小票上打出的價格為10.9元,王女士提出異議,銷售員解釋說,這是原來的標簽,沒有及時更換。王女士認為超市的行為屬于價格欺詐,與商家理論,最后商家同意按照9.6元的價格結算。
無獨有偶,消費者張女士9月10日在超市購買兩包口香糖,標價為每包2.5元,結算時,小票打出的價格為每包3.6元。張女士對價格提出質疑,超市銷售員說,出現價格不一致的原因是,原來此處擺放的物品更換了,這是原來的商品的標價。經過張女士據理力爭,超市按照標價結算了消費者的貨款。
對此,質監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商品時,要仔細辨別并查看商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同時,還要注意商品標簽標價;付款時要仔細核對價格,留意是否與實際價格相符,并保存好購物小票和商品的價格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