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因為加工的饅頭中有非法添加劑,被質量部門認定為“嚴重不合格”,通過努力經營得到的“誠信單位”牌匾也被省消協暫時收回,并將接受進一步調查。這是昨日發生在西單商場的一幕。
昨日,記者隨同省消協工作人員來到西單商場看到,商場工作人員正在拆除懸掛在一樓電梯口的“誠信單位”牌匾。而在地下一層的超市面點柜臺前,一處十多平方米的加工、銷售柜臺已完全停業,既沒有銷售人員,玻璃柜內也看不到任何饅頭、花卷等面點產品。據介紹,3月18日,蘭州市城關區臨夏路工商所對轄區內大型超市銷售的饅頭進行送檢,3月24日,甘肅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檢測報告顯示,西單商場超市內3月18日加工的饅頭中含有“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該項目不符合GB2760-2007標準,在產品質量綜合判定一欄,清楚地寫著:“經抽樣檢驗,實物質量不合格,判定為嚴重不合格。”得知這一消息后,臨夏路工商所立即通知西單商場,對超市銷售問題饅頭的柜臺停止營業,并和該超市所在的商場聯系,進一步調查此事,在商場管理人員配合下,銷售問題饅頭的柜臺被連夜撤柜。
西單商場工作人員表示,在該柜臺抽檢的3個單品中,僅有1類饅頭被抽檢為不合格食品,而同批抽檢3個單品的面粉、酵母粉都一樣,制作方法、制作人員也沒有區別。省消協消費指導部主任張葆明介紹,省消協是24日晚7點左右得知西單商場超市檢出不合格饅頭,經過研究后省消協決定暫扣該企業“誠信單位”榮譽牌匾和證書。等待工商部門的深入調查結束后,才能根據調查結果決定是否繼續授予西單商場“誠信單位”的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