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在哈爾濱市一些藥店發現,一些包裝相似、名稱相仿、標有“主治功能”的非藥品類商品卻被擺在藥品柜臺上。
去年年底,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行為的通知》,嚴厲打擊非藥品冒充藥品等違法犯罪行為。然而,非藥品類商品依然在藥品零售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
現象一:藥店售“喉寶”竟是“硬質糖果”
記者在哈市某藥店以咽喉腫痛為由,向店員咨詢哪種含片效果好,店員邊問記者是要含糖的還是不含糖的,邊拿出兩種產品:一個名為“金嗓子喉片”,一個為“金嗓子喉寶都樂含片”.經仔細辨識,記者才發現兩種產品的細微差別:“金嗓子喉片”外包裝的右上角有紅色的OTC(非處方藥標志),而喉寶都樂含片則標有QS(食品質量安全標志),產品類型一欄標著“硬質糖果”.這說明兩者有本質區別---一個是藥,一個是食品。記者同時發現,該喉片的生產廠家是廣西金嗓子有限公司,該喉寶是廣西金嗓子保健品有限公司,但兩家公司的地址卻是一個。
同一地址出品的藥和食品是否具有相同功效?哈第六醫院院長李秋生指出,該喉片成分比喉寶多了一味石斛。喉片的“注意事項”提示“忌煙酒、辛辣、魚腥食物,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溫補性中藥”;而喉寶卻沒有這樣的提示。這正是國家整治非藥品冒充藥品等違法犯罪行為的原因之一---防止藥食不分延誤病情。
現象二:“山寨藥”傍名牌魚目混珠
記者在黑龍江省瑞華大藥房看到,柜臺上擺放的“念堂庵川貝枇杷膏”和“念慈庵川貝枇杷膏”的外包裝極其相似,如不細加分別,很容易把二者看成是同一個。一位業內人士透露,這種“山寨藥”多采取名稱相近或添加字頭的做法,如包裝與“999皮炎平”一模一樣的“666皮炎平”,與“21金維他”相似的“新21金維他”.這些“山寨藥”依傍的都是知名藥企,通過申領“食”、“消”等非藥品批準文號將產品進入市場,在產品外觀上讓消費者造成視覺誤認,使用功能性語言,或暗示對疾病有療效的宣傳語等方式,混淆保健食品和藥品概念。
提 醒:購藥看標識 再多一道關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去年底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行為的通知》,明令禁止藥店經營無批準證明文件、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無產品名稱和生產廠名及廠址無中文標識的產品;禁止經營與藥品包裝相似、與藥品同名或者名稱相仿、宣傳主治功能的非藥品類產品。同時,藥品零售企業還必須對所有產品建立規范化的“銷售檔案”,必須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業內人士提醒消費者,正規藥品的批準文號為“國藥準字+1個字母+8個數字”,而山寨版“藥品”批準文號是“國食健字+數字”或“某省的簡稱+衛健用字+數字”.如果消費者在購買藥品時遇到與知名正規藥品外觀極為相似的保健類食品,更需謹慎選擇。(葉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