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短信抽獎活動,卻未明示中獎概率和兌獎時間,王老吉被消費者以違反工商局規定為由起訴。近日,宣武法院一審認定王老吉構成欺騙性有獎銷售,判決其賠償貨款,支付短信費1角;并判決銷售商沃爾瑪退還貨款。
今年3月7日,趙建磊花41.8元在沃爾瑪宣武門店購買了一箱由浙江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王老吉涼茶。促銷裝上標明,“發送短信加上祝福密碼,就可能有獎品”.趙建磊發送了短信,對方回復:“感謝您參與王老吉祝福北京活動,您如若中獎將有專門的人通知您”.
趙建磊說,他找遍整個包裝箱,也沒看到開獎時間。國家工商總局規定:經營者舉辦有獎銷售,應當向購買者明示所設獎的中獎概率、獎金金額、兌獎時間等。如違反,視為欺騙性有獎銷售。他據此起訴到法院,要求銷售商退還貨款,廠家賠償1倍貨款及1角短信費。
開庭時,超市辯稱,趙建磊沒有證據證明他手中的王老吉是在沃爾瑪購買。廠家解釋說,此活動不是單純的有獎銷售,不購買產品的社會人員也可以參加,因此無法確定參加人數,也就無法標明中獎概率。廠家還稱,國家工商總局的規定只是行政規章,不是民事案件認定是否構成欺詐的依據。
法院認為,王老吉廠家舉辦有獎銷售活動,未按照國家工商總局的規定,向消費者明示其所設獎項的中獎概率等,已構成欺騙性有獎銷售。沃爾瑪作為銷售商沒有盡到提示責任。二者均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