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太原市民駱先生在省城大馬村一家“汾酒專賣店”買了四盒老白汾酒,送給未來的岳父。“十年陳釀三瓶,每瓶65元,十五年陳釀一瓶120元,共花了315元,沒想到全都是假的。”駱先生氣憤地投訴。
如今,太原街頭所謂的汾酒專賣店遍地開花,而據消費者投訴和工商部門的集中檢查,市場上的假冒汾酒不少是從這里流出的,且大有泛濫之勢。對此,記者進行了追蹤調查。
專賣店多是自封
走在省城街頭,銷售汾酒的店鋪林立,“汾酒”、“汾酒竹葉青”、“中華汾酒”、“廠家直銷”、“名煙名酒”等招牌五花八門,店面裝潢得有模有樣,消費者覺得他們應該都是汾酒專賣店。但實際情況并非如此。
“這里是汾酒專賣店嗎?”昨日(10月26日),記者到旱西門一帶標有 “汾酒竹葉青”、“中華汾酒”等字樣的店鋪進行走訪時,店員普遍回答“就是汾酒專賣店”。專賣店有什么標志呢?在記者詢問的5家店鋪中,除一家有《汾酒竹葉青酒專賣店授權書》,一家是直銷店外,其余三家都未能出示授權書,更有甚者,指著店內一尊“牧童雕塑”回答:“這就是專賣店憑證。”
記者粗略統計,目前,省城標有“汾酒竹葉青”字樣的經銷門店至少在百十家上下,而省城據一家汾酒專賣店負責人介紹,杏花村汾酒銷售公司在省城授權的汾酒專賣店不足20家。
在這些真真假假的汾酒專賣店中,銷售假冒汾酒的事情時有發生。今年國慶節期間,省工商局僅在親賢街和體育西路就查獲假冒汾酒308瓶,共計20多個品種。假冒、侵權汾酒之多由此可見。據一汾酒專賣店經理介紹,汾酒在山西白酒市場的占有率超過80%,同時產品也輻射到陜西、河南等周邊市場,竹葉青遠銷浙江、福建、廣東等地區。但今年以來,河南的汾酒市場也被假酒擾亂了,真汾酒的銷路一路下滑。汾酒集團如果再不采取有力措施,損失的不僅是市場份額,還有汾酒的信譽,甚至山西的整體形象。
消費者無法辨認
汾酒市場緣何亂象叢生?多年從事酒品銷售的趙經理認為,假冒汾酒泛濫,客觀原因是汾酒市場占有率高,銷路好自然有人想方設法要假冒,以牟取高額利潤。但從主觀因素分析,與汾酒專賣形象的混亂和銷售渠道管理的失控有必然關系。
汾酒專賣形象混亂,缺乏從始至終的統一形象,讓不少店鋪打起擦邊球,造成消費者無法辨認,給假貨可乘之機。汾酒集團駐并打假辦人員說,由于管理跟不上,汾酒專賣店的整體標識包括裝飾材料的顏色、字體、徽標等,都被未授權的店鋪仿冒。今年3月,汾酒集團進行了一次調查,結果發現,本市仿冒的汾酒專賣店有30多家,店名涉及 “汾酒竹葉青”、“中華汾酒”、“竹葉青專賣”等。事實上,僅專賣店的門頭字號就變了三次,由最初的“汾酒專賣店”,到近兩年的“中華汾酒專賣店”,今年則準備統一更換為“汾酒竹葉青專賣店”。
記者調查,除了外在的形象不統一,內在的銷售渠道也缺乏統一管理。眼下,汾酒的許多品種不是企業來運作,而是代理給大經銷商(代理商),由代理商進行某個品種的包裝、運營。代理商又各自為政,企業缺乏有效的管理。如此,各專賣店從同一品種代理商手中拿到的進貨價格不一,銷量大的專賣店能得到優惠的進貨價,利潤就高,而銷量小的專賣店,則享受不到這種優惠,進貨價沒優勢,經營利潤難以保證,部分專賣店就動起歪腦筋,真貨、假貨都賣,以銷售假貨的超額利潤填補合法經營的不足。
另外,由于進貨價格不統一,串貨在所難免,使相當一部分假冒汾酒趁機進入了市場。比如在貨物運輸途中被不法分子調包,直到運回店里,可能連店主都不知道。
而且,所謂的汾酒專賣店進貨渠道多而亂,有的還是個人送貨上門。一家汾酒義泉涌直銷店的負責人說,他們是從廠家直接進貨,當然會拒絕送貨上門的商販,但其他冒牌專賣店怎么做,就憑經營者的覺悟了。桃園路一家煙酒店老板坦言,店內老白汾酒的空箱子一個能賣4元,有人上門回收,“做假酒的才會使用這些包裝箱”。
經營者也有苦衷
據汾酒集團駐并打假辦人士介紹,以前授權過的汾酒專賣店也要按照新標準執行,對出現過問題的專賣店,不再授權。根據新規定,名稱上統一冠以“汾酒竹葉青酒專賣店”,門面裝潢風格和字體顏色統一標準,店內設置統一的汾酒文化墻,授權書必須掛在店內顯著位置。專賣店流動資金不少于100萬元,旗艦店面積在80平方米以上,A類專賣店不少于60平方米,B類專賣店不少于50平方米。大商場、賓館設立的汾酒專柜,面積在二三平方米。
不過,業內人士認為,統一專賣形象只是第一步,如果不在銷售渠道上下工夫,任由專賣店多渠道進貨,甚至串貨,一旦某專賣店再出現假冒汾酒,損失的就不是一家單體店,而是所有專賣店和汾酒的品牌信譽。
一家正規的汾酒專賣店負責人向記者訴苦,眼下專賣店只得到一張授權書,而在銷售渠道上缺乏企業的有力支持。這方面可以學學茅臺與五糧液在渠道專賣管理上的獨特經驗。比如,茅臺在太原僅授權一家專賣店,五糧液在太原只有五家授權專賣店,所有專賣店的進貨價格是統一的,廠家統一配貨,并嚴格控制發貨量,其他經營者要想拿到茅臺、五糧液,只能從專賣店進貨,廠家不給個人發貨,這種渠道專賣的管理模式,既保證各專賣店的利益,不至于相互串貨、壓價促銷,又在渠道上保證了酒品的來源不會假冒。各地專賣店一旦被廠家區域經理發現售假,或者進貨來源不明,其專賣資格就被取消,幾十萬元的保證金也會被扣除。
與其相比較,汾酒的銷售渠道混亂,各品牌代理商可以使用各種方法擠壓對方的市場空間,造成汾酒品種的過多、過濫,價格難統一,串貨不可避免。因此,汾酒不僅要在外在的形象上做到統一,而且要從銷售價格、品種等方面給各經銷商以特定的專賣政策,讓其有穩定的可持續的生存空間。
眾專家再論營銷
杏花村汾酒名揚天下,成為山西一張名片。而專賣店名號混亂,形象不統一,影響著汾酒品牌的信譽。多年研究汾酒文化的王建中教授指出,汾酒專賣形象混亂,不僅表現在未授權的店鋪仿冒其形象上,而且在真正的專賣店中,風格不統一,既不利于汾酒形象的正面傳播,也影響消費者對汾酒的正常認知,混淆了消費者心目中的汾酒形象,容易產生不信任感。解決這一問題,要統一視覺符號,包括外在的廣告宣傳、內在的訴求都應與門店形象保持一致。只要在這方面做得好,仿冒的汾酒專賣店就很容易被發現。
常年從事汾酒銷售的郭先生建議,企業可以強制規定,專賣店必須從區域總經銷商進貨,從其他渠道進貨就視為違規,撤消其專賣店資格,扣除其保證金。而要做到這一點,公司可以為總經銷商配備防偽設備,在產品打上總經銷商的印記,專賣店所售汾酒沒有此印記的,就視為渠道違規。對二三級經銷商,則讓總經銷商負起責任,出現問題,責任共擔。對于打擦邊球的門店,從銷營渠道上加強管理,切斷其供貨渠道。
如此,企業做好外在的形象統一和內在的銷售管理,工商、酒管等部門做好企業之外的市場監管,整治汾酒市場之亂或可有所收效。(馮日成 賈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