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女士等5人到西城區北三環裕民中路的“東來順”吃火鍋,席間一氧化碳中毒住進醫院。事后,丁女士以就餐環境通風不暢、炭火鍋不符合安全為由,將北京東來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該店經營方北京榮德軒餐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榮德軒)訴至法院,索賠誤工費、營養費等17萬余元。昨天上午,西城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昨天,49歲的丁女士沒有出庭。她有兩位代理人,其中一名是事發時陪同她就餐者邊先生。邊先生說,去年9月5日,他和丁女士等共5人來到北三環裕民中路的“東來順”飯莊一包間用餐。席間,丁女士突然昏迷并伴有嘔吐癥狀,另有一人趴在餐桌上出現抽搐,邊先生和其他兩人當時也頭暈難以動彈。他們中一名較為清醒的人撥打了“120”,后被送往醫院。
經醫院診斷,丁女士、邊先生等5人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其中丁女士中毒較為嚴重,進行了高壓氧艙治療并住院,榮德軒為他們支付了相關費用。丁女士出院后,又出現過幾次頭暈、心慌的現象,但榮德軒卻未負責后續治療。隨后,丁女士起訴。
東來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代理人當庭表示,此事與他們無關,東來順集團與榮德軒是特許經營的關系,不存在隸屬關系,榮德軒自己負責經營管理。
榮德軒代理人說,公司已負責了事發時丁女士的醫療費,隨后幾次的后續治療與事發時相隔太久,與當時中毒并無因果關系。且事發并非因飯店通風不暢和設備不符合安全,而是緣于丁女士等人就餐時,把門窗關閉得太嚴。對此,邊先生予以否認,他說當時屋內開了空調,窗戶本就關著,服務員也沒有提醒他們,還隨手關上了門。
法院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