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認為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肯德基)宣傳發行的“好朋+狗友365”廣告詞內容侵權引發的名譽權糾紛案,原告金甲、金乙要求肯德基在北京電視臺、《北京日報》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18 830元。
兩原告訴稱,2007年12月15日約19時,原告到北京市通州區西門大廈肯德基西門店用餐,購買了快餐食品,并收到被告贈送的2008年茶犬臺歷一份。原告在瀏覽臺歷時發現,有一則茶犬套餐的廣告,廣告中有下列語言:好朋+狗友365,買茶犬套餐+2元得“2008年茶犬臺歷;”四種套餐名稱分別為:小綠自在套餐、恰伊流行套餐、卡非卷卷套餐、小花傾心套餐,在四種套餐名稱前均有一小狗圖案,原告得知當天購買的是茶犬套餐。
原告認為,被告的廣告圖片有侮辱用餐人的意思,原告認為,茶犬套餐即狗食,按照肯德基廣告詞的內容當天我們吃的是狗食,并成為肯德基設計圖片的狗友。肯德基對茶犬套餐的宣傳、策劃與營銷損害行為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此,原告多次與肯德基交涉,但肯德基拒不承認侵權事實,無奈,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賠償上述損失。
此案正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