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3年,美國藥劑師Caleb Bradham創造出了百事可樂,主要由糖、香草、焦糖、碳酸水、可樂果以及胃蛋白酶(pepsin enzyme)制成。
但那時,它的名字還叫做“Brad' s Drink”。
Bradham認為這種飲品中含有胃蛋白酶,能幫助消化,有益身體健康, 是一種振奮人心的飲料。
之后,因為飲料中含有胃蛋白酶,于是根據其英語單詞pepsin enzyme就將這種飲料改名為“Pepsi”了。
雖然百事可樂在早期曾被認為比不上可口可樂,是黑人在喝的“低下階層飲品”,但隨著其在美國各州設立大量工廠,其銷量穩步上升。
之后他們努力改造形象,砸重金請全球的流行巨星(celebrity)為品牌代言,如今這仍是百事可樂最主要的營銷(marketing)手法。
據說美國總統尼克松曾是可口可樂的支持者(backer),但因未能在其公司中謀得職位,憤然加盟了百事可樂,成為他們的律師。
這也導致了百事可樂如今是共和黨人士的指定氣泡飲料,而民主黨人士則更喜歡可口可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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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psin enzyme 胃蛋白酶
celebrity [səˈlebrəti] n. 名人
backer [ˈbækər] n. 支持者
marketing [ˈmɑːkɪtɪŋ] n. 促銷,市場營銷
(來源:滬江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