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ay可能是除了Yes,No以外在世界上流傳最廣的英語單詞了。但是,它從何而來呢?歷來,語言學家們各執一詞。
有人說,okay是印第安人發明的。有這樣一個印第安部落叫Chocktaw,居住在富饒的密西西比山谷中,以種植和捕魚為生。每當有問題發生,Chocktaw的領導人們就和部落首領圍坐一圈,共同商議,如果有人同意其他人的意見,就點頭示意,然后說“Okeh”,意思為“就是這樣”。歐洲人初到美洲時,聽到了大量的印第安語,并將之發展為英語詞匯。現在美國的許多城市、河流、山脈,其名稱都源于印第安語。
另外還有一種頗具可信度的說法:Okay這個詞是在19世紀由一個政治團體發明的。有一個人叫Martin Van Buren,準備參加總統競選,他的擁護者成立了一個俱樂部為他做宣傳,俱樂部的名稱就叫“Okay Club”,據說O和K兩個字母取自于Van Buren的故鄉,紐約州的Old Kinderhook,那是他出生的地方。
對一個如此popular的詞匯,自然每個人都可能有自己的故事,不過,有一點,相信全世界都會同意:okay是一個純粹的美語詞匯,它是詞匯跨越不同語言的優秀典范。只是還有需要小小提醒一下的地方:okay通常用于口語,在書面語中,我們可以用agree,assent,approve,conform等等詞匯來代替,使之更為正式化。